摘要:用法文化的视野和法哲学的方法,能够深入探讨,从礼法到政法的传承与变迁中,传统与现代中国法的结构与哲学及其改造提升问题.传统中国法的结构是礼法结构,其哲学是道德哲学,其背后的世界观是道或者说是阴阳统一的世界观;现代中国法的结构是政法结构,其哲学是功利哲学,其背后的世界观是唯物论或者说是原子论的世界观;但它们最终要回答和追求的是同样的问题,即人是什么、人如何成为人、以及法对人成为人有什么价值.在未来中国法的结构与哲学的改造提升中,应弱化政法结构中政与法的意识形态性和功利性,注入基于普遍人性的人权和基于中国人性情和教养的礼,从而将其改造提升为新型的政法结构;其中最根本的是唯物世界观,亦即物质的功利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与道的或者说阴阳统一的世界观,亦即精神的道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的协调统一.从两种世界观的方法论和现今的立场出发,在未来中国法的发展中,上述两者的协调统一,虽有其艰难性,但亦有其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