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647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319篇、会议论文156篇、专利文献910篇;相关期刊1751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95种,包括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教育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等;行政诉讼的相关文献由5952位作者贡献,包括章志远、黄学贤、林莉红等。
行政诉讼
-研究学者
- 章志远
- 黄学贤
- 林莉红
- 高新华
- 向忠诚
- 张弘
- 李敬
- 杨红
- 沈福俊
- 章剑生
- 黎群
- 张显伟
- 刘德生
- 常晓云
- 李文成
- 杨寅
- 王军
- 蔡小雪
- 解志勇
- 丁晓华
- 戴建志
- 杨成
- 石东洋
- 章玉洁
- 姬亚平
- 孔繁华
- 张军
- 李凌云
- 李广宇
- 李荣珍
- 杨小君
- 杨海坤
- 梁凤云
- 王仰文
- 王旭军
- 程宗璋
- 耿宝建
- 蔡金荣
- 赵勇
- 冯建平
- 刘新秀
- 吕成
- 吴卫东
- 吴欢
- 孔维臣
- 宋坡
- 张坤世
- 张洪潮
- 张淑会
- 方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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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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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复议制度自建立以来没有发挥理想的功能,这是不争的事实.《行政复议法》修改正在加紧进行中,把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的定位已经十分明确.对一直延续至今的"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法定复议前置为例外"模式,学界的争论也一直未有停息.颠覆性地改变现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模式是不现实的.原封不动地保持现有模式也是不可取的.在保持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总体模式不变的情形下,通过扩大行政复议的前置范围,来适当限制当事人的自由选择.由《行政复议法》设置统一的标准,并明列复议前置的基本事项,同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作为复议前置的兜底条款.复议前置范围之外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除法律明确规定复议终局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选择行政诉讼.尽可能减少复议终局情形,尤其要排除选择性复议终局的情形.以此来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新型关系,同时推进行政复议自身制度的不断完善,以便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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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凤云;
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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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提出通过诉前调解实现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实践中各地法院纷纷探索,但在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上尚存有空白。从功能定位上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的重要内容,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的有机组成,是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定位的初平衡平台,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措施。从实践应用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制度设想应结合其功能定位,在诉前调解居中主体、争议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具体操作以及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程序衔接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设置,从而实现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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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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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审理的直接法律依据近乎空白,司法解释不详,人们对《行政诉讼法》诸多审理规则能否适用于行政公益诉讼常处于困惑状态。本文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作为讨论起点,围绕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审查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的审理两个领域,阐述当下行政公益诉讼审理最为突出、颇有争议的系列问题,包括起诉条件的构成、是否应当存在起诉期限、审查起诉的方式与内容,以及是否可以适用一并审查、裁定驳回起诉、简易程序、调解、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撤诉等《行政诉讼法》的既有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则的完善提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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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星琦;
蒋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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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业性失信惩戒是行业协会商会依据行业自治规范对失信会员采取符合失信惩戒原理的惩戒措施。行业协会商会依靠其支配和影响能力,以会员意志凝结的章程为权源,对违反行业秩序的失信会员加以惩罚,从而维护会员权益和行业利益。因此,行业性失信惩戒是社会公权力“处罚”,并由失信惩戒设定权、失信评价权和惩戒实施权所构成。基于社会公权力自制,行业协会商会在实施行业性失信惩戒中应贯彻法治原则。基于国家公权力介入,政府应加强对行业性失信惩戒依据的审查;以立法或司法解释创设社会行政诉讼制度,法院应对行业性失信惩戒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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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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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察新时代行政诉讼制度的实践运作并提炼现实难点,对改革创新的路线与方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代行政诉讼制度取得了诸多成效,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以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积极作用。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社会整体结构的一部分,揭示其在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与裁判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有助于实现行政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构建良善的行政诉讼法学体系奠定基础。未来理论研究应当从微观、中观、宏观三层主题探讨解决之道,对策研究、原理研究、实证研究等多元方法的融合则是推动制度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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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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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资源保护、要素保障等多重职能,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绍兴市自然资源系统不断夯实法治之基,持续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以来,全系统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持续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从2019年的17.9%降至2021年的5.83%。一、坚持“三个注重”,强化分析研判,推进协同治理(一)注重法治建设“头雁”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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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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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违法性继承适用条件问题,虽然行政法理论研究尚显不足且法律从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但司法判决的立场和理据已并非完全恣意。各地法院不乏先行先试者,对违法性继承的适用依据、条件、标准等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因此,剖析个案判决中的违法性继承适用思路,是一种极为必要且稳妥的研究路径。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语境中,法院是在最广义的范围上使用违法性继承这一概念的,但不同法院的判决之间往往呈现完全悖反的立场及论理路径,稽其缘故,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掣肘,司法审查技术阙如,以及行政诉讼相关辅助功能缺失等因素联系最为密切。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既有赖于对违法性继承司法审查标准、模式等实操性规则的明晰化,又有赖于现行行政诉讼法上若干诉讼规则的同步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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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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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行政审判机构的立法定位背后,民初平政院深层次的设计理念和建制考量值得挖掘。考诸史事,民初平政院由辛亥元勋宋教仁“斟酌立宪政治之通例”并“参酌中国古今官制”而命名和倡设,盖意在取法“共同议政”和“平政爱民”之古意而彰显共和宪制之精神。宋教仁殁后,政治强人袁世凯“参酌旧制,体察国情”,力排众议设置平政院并为之做政治背书和执行保障,呈现出借由平政院整顿纲纪、重建秩序的治理期许。宋教仁和袁世凯这两位政见主张多有不同的民初政局关键人物,在通过平政院“平政致治”这一问题上却分享了相同或近似的理念和考量,民初平政院也因此成为彼时“帝制走向共和”之际国家治理秩序转型和重构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和见证者。民初平政院制度蕴含的共和精神与治理向度,折射和印证了殊值鉴察的制度与人事相须相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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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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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发挥着一定的组织法功能。在“行政主体”方面,客观上起到了接受并固化行政主体理论、确认行政主体资格、审查行政主体合法性的作用;在“行政职权”方面,形成了关于职权来源、职权行使、职权转移等方面的若干规则。中国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构造在行政主体理论、行政组织类型划分等方面深受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对此应加以反思和调整,为完善今后的行政组织立法提供理论支撑。行政诉讼制度的组织法功能既有积极效果,也存在限度。在未来,可以在被告、第三人、司法审查标准等方面进行改革,使行政诉讼制度发挥出更强的组织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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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磊;
余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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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权利与化解纠纷是行政诉讼两个基础支撑和行政诉讼审级制度设置是否具有合理性的评判标准。目前,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双重救济在化解纠纷方面存在重叠交叉、程序冗长等问题,导致行政相对人权益救济异化,加剧了行政审判体制结构性矛盾。行政诉讼一审终审改革契合国家福利理论,是司法资源有限性、程序需求差异性和程序价值多元性的必然要求,符合行政诉讼程序多向维度价值和满足当事人程序保障、权利救济土壤条件的制度机理,也是落实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战略的应有之义。对此,可从确立法治改革方式、转变司法治理策略、提升行政复议准司法性、框定制度适用条件、保障当事人权益救济五个方面构建行政诉讼一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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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美;
何彬
- 《第一届公共管理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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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一个交警执法的个案为例讨论了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起到监督街头官僚执法的作用.研究发现,诉讼作为一种问责街头官僚不当执法行为的监督方式是有效的,但这种监督方式受到诸多制约.行政相对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直接关系到能否掌握街头官僚的执法不当行为的信息,这是对街头官僚进行问责的关键.行政机关积极进行撤诉动员则是由于官僚体制内部的激励扭曲,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仅没有激励行政机关在败诉后改变自身行为,反而促使行政机关努力避免败诉,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及绩效考核的强激励是产生激励扭曲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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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Xinmei;
潘新美;
He Bin;
何彬
- 《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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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以一个交警执法的个案为例讨论了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起到监督街头官僚执法的作用.研究发现,诉讼作为一种问责街头官僚不当执法行为的监督方式是有效的,但这种监督方式受到诸多制约.行政相对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直接关系到能否掌握街头官僚的执法不当行为的信息,这是对街头官僚进行问责的关键.行政机关积极进行撤诉动员则是由于官僚体制内部的激励扭曲,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仅没有激励行政机关在败诉后改变自身行为,反而促使行政机关努力避免败诉,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及绩效考核的强激励是产生激励扭曲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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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广林;
付继博
- 《2016年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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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主要国家的制度来看,检察机关都是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目前中国适用公益诉讼包括多个领域,从现实的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绝大多数公益诉讼发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样本中,检察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支持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支持相关行政部门公益诉讼四中类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制度建设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但也应当正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诉讼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应考虑最大限度提升效率与效果,重点开展行政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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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
- 《江苏省档案学会2018档案学术交流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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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全国各地加大档案馆建设力度,截至2016年底,各级综合档案馆总建筑面积达859.8万平方米,比党的十八大前增长56%,档案工作硬件环境明显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明显改善,随之而来的是按照《档案法》要求大量接收到期应进馆档案或按照规定情形可以提前进馆档案.截至2016年底,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共计6.5亿卷(件),比党的十八大前增长84%,这在档案部门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在江苏省如皋市,却因档案形成时间未满10年即移交进了档案馆而导致如皋市档案局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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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超;
王琳
- 《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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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江作为孕育华夏文明的母亲河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对长江及其所属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是新时代下面临的新挑战.习总书记强调“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自然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号召对生态资源环境加强保护力度.就长江水系而言,虽然保护政策一直在制定,保护措施一直在施行,但是,仍存在水土流失、草地耕地退化、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再次敲响生态危机的警钟.尤其是近几年,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在长江水系生态资源环境维护与保持经济增长之间着实存在些许矛盾,部分地区经济增长以及财政税收的增加,是建立在危及长江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必须在坚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信念的基础上,合理的衡平其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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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明
- 《2017年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会议》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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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起电气火灾事故双方当事人因火灾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分歧而提起了诉讼,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在此类案件中却对弱势一方显失公平.能否对行政属性较强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及将此规则引入火灾调查,本文将介绍笔者的几点思考以期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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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荣军;
张晓雷;
刘淑军
- 《第十届中国国际救捞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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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将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索赔分为不涉外和涉外两类,对两类清污费用索赔途径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和民事诉讼两类索赔途径,并进行了利弊分析,提出了有关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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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荣军;
张晓雷;
刘淑军
- 《第十届中国国际救捞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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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将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索赔分为不涉外和涉外两类,对两类清污费用索赔途径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和民事诉讼两类索赔途径,并进行了利弊分析,提出了有关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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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荣军;
张晓雷;
刘淑军
- 《第十届中国国际救捞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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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将海事主管部门强制清污费用索赔分为不涉外和涉外两类,对两类清污费用索赔途径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和民事诉讼两类索赔途径,并进行了利弊分析,提出了有关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