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责任
无过失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1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1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692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等;无过失责任的相关文献由106位作者贡献,包括潘善斌、丘国堂、刘丰杰等。
无过失责任
-研究学者
- 潘善斌
- 丘国堂
- 刘丰杰
- 吕汇
- 王明远
- 田汉雄
- 胡森宝
- 蒋厚峰
- 蔡雪冰
- 金福海
- 鲜明
- 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1
- 于阳
- 何俊楠
- 何全民
- 侯翠杰
- 冉克平
- 冉飞
- 刘敏
- 刘文勇
- 刘飞
- 包翠珍
- 华锰
- 卢西亚诺·弗洛里迪
- 厉涵
- 向明恩12
- 吴怡缔
- 吴碧虹2
- 周珂
- 圆谷峻
- 姜卫东
- 孙庆和
- 孙翠娥
- 孟凡哲
- 宋茜
- 宓明君
- 小口
- 崔丽娟
- 崔欣
- 庄玉友
- 廖新仲
- 张丽娟
- 张佩霖
- 张忍成
- 张忠军
- 张晓宇
- 张晓梅
- 张蓉
- 张贵成
- 张驰
-
-
-
-
摘要:
(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一、对《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和区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二)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
-
-
卢西亚诺·弗洛里迪;
陈鹏
-
-
摘要:
分布式道德责任(distributed moral responsibility,DMR)的概念由来已久.如果将分布式道德责任的诠释彻底还原为(某些)人、 个体和负道德责任的行为(morally loaded actions)总和时,那么DMR的分配,无论是赞赏和奖励或谴责和惩罚,从概念的角度而言是没有问题的,但从实际操作上则是非常困难的.然而,在分布式的环境中,代理网络、某些人类、人工体(譬如程序)和混合体(譬如基于一个软件平台在一起工作的一群人)都可能带来分布式道德行为(distributed moral actions,DMAs).DMAs是有善恶之分(即,负载道德的)的行为,它们是由一些其自身既非善也非恶(道德中立的)的局部交互所导致的.在本文中,我将分析由DMAs而引发的DMRs,并为完全道德责任(无过失责任)默认地分配给网络中所有节点/代理提供辩护,这些节点/代理对于所探讨的DMA在因果上相关,但与其意向性无关.所提出的机制受如下三个概念的启发,并从中汲取了相关内容:网络理论中的反向传播(back propagation from network theory)、法理学中的严格责任原则(strict liability from jurisprudence)和认识论逻辑中的常识(common knowledge from epistemic logic).
-
-
于阳;
王彦博
-
-
摘要:
污染环境类犯罪由于犯罪的危害后果并非即时产生,且行为人主观上往往不具有污染环境的直接故意,由此导致当危害结果逾期产生后再去查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难度加大.为了规避环境犯罪主观罪过的证明责任,英美刑法普遍采用无过失责任.本文通过对引入相对严格责任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后认为,我国环境刑法应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引下引入相对严格责任制度,但对其司法适用应作必要限制.
-
-
-
省教育厅1;
省财政厅1;
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1
-
-
摘要:
琼教勤助[2018]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财政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财产保险公司海南省级分公司:我省自2014年对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进行调整以来,实现了校方责任保险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有效地防范了学生伤害事故和妥善地化解了各类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
-
张驰
-
-
摘要:
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承担方面,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选择权,使之可选择请求履行或赔偿的救济途径,在适用赔偿救济时,需注意区分无权代理人的主观心态,来确定损害赔偿的对象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以求适用的准确和合理.
-
-
陆人春
-
-
摘要:
法律所调整的是一种社会利益关系,是不同主体的各种利益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因污染环境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对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还是对于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
王荣1;
吴碧虹2
-
-
摘要:
在工业革命之前,以亚当·斯密的"风险承担理论"为背景,工伤事故成本完全由工伤劳动者个人承担。在工业革命之后,在自由主义观念的影响下,工伤依据自由劳动合同进行补偿,只有雇主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过错责任。到了19世纪末,依据"职业风险"理论,即使雇主没有过失,基于社会法上的无过失责任原则,也必须承担责任。由于无过失责任原则无法分散雇主遇到的一次性风险,工伤保险应运而生。然而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工伤保险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未来的路径应选择在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的前提下,将所有面临工伤风险的劳动者与疾病和意外伤害等一并纳入社会风险,不再单独强调职业风险。
-
-
王萍
-
-
摘要:
近年来,江西省人大立法工作亮点频现,尤其是先后制定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立法解决"医闹"、"校闹"这两个老大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为探索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张德江委员长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
-
-
杜金梅;
崔丽娟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
摘要:
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利弊出发,提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最后叙述目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事实的种类和赔偿范围,并且为即将出台的我国《民法典》提几点立法建议,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
杜金梅;
崔丽娟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
摘要:
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利弊出发,提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最后叙述目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事实的种类和赔偿范围,并且为即将出台的我国《民法典》提几点立法建议,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
杜金梅;
崔丽娟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
摘要:
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利弊出发,提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最后叙述目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事实的种类和赔偿范围,并且为即将出台的我国《民法典》提几点立法建议,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
杜金梅;
崔丽娟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
摘要:
从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利弊出发,提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最后叙述目前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事实的种类和赔偿范围,并且为即将出台的我国《民法典》提几点立法建议,完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