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不只是书本上的规则体系,它还通过司法产生效果,影响人们的实际生活.离婚法的诉讼实践不只是裁判离婚标准及其具体情形的应用,它还使婚姻期间“沉睡”的夫妻财产制规则得以“苏醒”,并发挥作用;在此过程中,离婚救济措施也接受着是否符合离婚法公平正义理念的实践检验.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以来,例示性法定离婚理由、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救济措施等规定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应用如何,是检验其妥当性的重要视角.民法典体系下,完善我国离婚立法,应继续贯彻“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宗旨,除关注与诉讼离婚相关的法律制度完善外,还要关注协议离婚制度设计与这一宗旨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