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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性

正当性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53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80篇、会议论文43篇、专利文献435573篇;相关期刊1031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38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第一届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海洋发展论坛等;正当性的相关文献由2739位作者贡献,包括刘爱龙、冯晓青、唐丰鹤等。

正当性—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480 占比:0.57%

会议论文>

论文:43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435573 占比:99.42%

总计:438096篇

正当性—发文趋势图

正当性

-研究学者

  • 刘爱龙
  • 冯晓青
  • 唐丰鹤
  • 李军
  • 胡波
  • 陈军
  • 陈征楠
  • 刘兴波
  • 刘小枫
  • 刘杨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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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李勇峰; 马天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增设了大量行政立法权条款.面对行政法规广泛介入《民法典》现象,民法学界长期以来的讨论更注重私法自治的防御性功能.而以区别于部门法的整体法秩序观之,《民法典》需要行政立法权的规制和促进,行政法规也借助私法自治理念从管理法转变为服务法.梳理《民法典》中行政立法权介入条款,接轨行政法规介入形态和《民法典》提供的介入路径,尝试性提出行政法规介入《民法典》时形式一致性到实质一致性的转向.在此基础上,应从谦抑性、合比例性、法律保留等原则与清理、再生产等技术路径,在行政法规介入的前端施以限度的控制.
    • 曹永超
    • 摘要: 先占取得的正当性经历了从原始共有社会到私有制社会再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的变迁,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先占取得的正当性,既有从原始共有社会中保留下来的“为满足必要生存条件”的正当性,也有社会主义公有制自身所体现的“为他人保留足够好和同样多”的取得机会的正当性。我国先占取得制度立法应当在满足不同的正当性标准的情形下分别适用先占自由主义和先占权利主义。
    • 周洁; 张江丽
    • 摘要: 入罪数额作为数额犯的基本犯罪构成要素,决定着犯罪成立与否。入罪数额可以划分为立法型与司法型、明确性与概括性、单一型与选择型等多种类型,对于概括型入罪数额带来的司法适用问题,司法解释作出了具体化的差异规定与同一规定。差异化的入罪数额既表现为罪名之间的横向差异,也表现为不同时代同种罪名的纵向差异,但这种处理方式引发了学者在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就入罪数额差异化正当与否的分歧;同时也有学者对贪污罪与受贿罪是否应当适用同一标准提出质疑。入罪数额差异化现象的存在有自身的正当性基础,它不仅是罪刑均衡得以实现的基本路径,而且是刑事政策调控入罪数量,保持刑法谦抑性的需要。
    • 摘要: 教师对学生的评价需要合乎--定的伦理规范《教学与管理》,朱丽,2022年第4期教师需要掌握一定的学生评价知识和技能,知道如何正确地评价学生,如何合理地运用学生评价结果改进教学。除此之外,教师还需要知道什么祥的评价对学生而言是正当而善的,对评价本身(包括评价目的、标准、过程及结果等)的正当性进行反思与追问,即从伦理的角度来反思自己的评价行为。
    • 郑延峰; 李楠
    • 摘要: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是我国专利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专利权司法救济的局限性、与公共利益的交融性、科技创新周期的加速三方面充分认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完善奠定思想基础。我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目前存在内部制度不完善、与司法衔接机制不完善两方面突出问题。完善口头审理、调查取证、中止审理等内部制度,完善与民事、行政、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以彰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优势和价值,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
    • 瞿淼
    • 摘要: 目前,我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公民是公共利益的载体和诉求的行使者,在法理上拥有公益诉权,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具有其在保护自然环境、节省司法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因此建立恰当的公民提起资格引入制度格外重要。本文分析了当下我国有资格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及其不足,从法理方面探讨了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正当性,以及公民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意义,并提出将公民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
    • 薛榆淞
    • 摘要: 数字经济的发展严重冲击了传统跨境税收征管秩序,在新的国际税收规则建立之前,不少国家选择开征“数字服务税”以保护本国税基。这有助于减轻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之间横向税收负担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恢复税收的公平性。但上述两种目标在底层逻辑上迥然不同,使得这一税种在正当性上面临着诸多诘难。此外,OECD的“双支柱”改革方案近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有望从根本上重塑国际税收制度。此种情况下,已经开征的数字服务税作为临时应急措施的功能将被逐步弱化。由于数字经济在价值创造上的特殊性,故即使中美等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优势地位的国家,从完善一国税收体制的角度看仍不能忽视此种特殊价值。因此,很有必要引入“垄断租”范畴,破除仅以反避税或贸易保护措施理解这一税种的既有观念,系统论证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数字服务税应作为一般性的长期措施持续征收、确立为常设税种的正当性
    • 敬玉清
    • 摘要: 电子商务平台是电商领域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主体之一,在平台准入规则的制定、交易行为的管制、买卖双方争议的处理等方面行使自治权力。作为商事领域的私主体,商务平台因其较高的技术能力和优势地位满足了政府监管的现实需求。商家及消费者基于平等、合意、自愿原则接受平台监管,通过立法确立“协同治理”模式,肯定了平台在电商领域的治理主体地位,二者共同赋予了平台自治的正当性。然而,平台行使自治权力并非全无限制,应遵循有关原则,限于法定职责范围,并受到司法审查与行政监管的制约,通过外部监督明确平台自治权力的边界,防止平台滥用自治权力。
    • 聂友伦
    • 摘要: 目前主流人工智能司法属于“数据驱动”类型,其试图从海量司法数据中发现相关性并形成算法模型,以之预测待决案件的结果。人工智能司法的理论预设为“基于充分数据,通过科学算法,确保结果公正”。然而,预设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巨大,人工智能司法的技术逻辑在数据、算法与结果各层面都存在足以使其断裂的矛盾:第一,样本的结构性缺失、潜在因素的标记不足、低质数据的大量存在,不能满足作为技术前提的数据充分性要求;第二,虚假相关的无法排除、算法歧视的隐性生成、预测结果的不特定性,使得算法模型难以获得科学性保证;第三,价值判断的被动失效、先例数据的隐含错误、地方差异的强行拉平,构成了结果非公正性的来源,严重降低了实践应用的可接受度。以上矛盾形成了人工智能司法自我拆解的离心力。未来人工智能司法的发展重点应被置于提高算法模型的可解释性方面。
    • 马忠法; 谢迪扬
    • 摘要: 公权力限制知识产权兼具正当性和有限性,其正当性主要基于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原理、国家主权原理,以及智力成果财产权的自然权属性较弱等原因;其有限性主要基于人权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和国家主权独立、平等原则等。在公权力限制知识产权的方式中,暂停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知识产权国家征用、强制许可、全境封禁和出口管制,是五种正当但有条件的限制方式;而强迫放弃知识产权、强制出售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次级管制,是三种不正当的限制方式。我国应完善知识产权国家征用制度和强制许可制度,以增强公权力限制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并积极理性应对外国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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