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的相关文献在1956年到2022年内共计3668篇,主要集中在伦理学(道德哲学)、教育、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619篇、会议论文49篇、专利文献154篇;相关期刊1792种,包括伦理学研究、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44种,包括第13届中国休闲与社会进步学术年会、首届国际信息哲学研讨会、第七届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等;功利主义的相关文献由3641位作者贡献,包括姚大志、赖井洋、朱富强等。
功利主义
-研究学者
- 姚大志
- 赖井洋
- 朱富强
- 贾佳
- 任付新
- 孟建伟
- 李宝斌
- 李梅
- 琴台
- 盛洪
- 刘洋
- 吴海江
- 吴遵民
- 庄晓平
- 张伟涛
- 张怀强
- 张继明
- 强丽
- 晋运锋
- 殷云飞
- 王红彬
- 秦志强
- 肖凤良
- 袁婷婷
- 许萍
- 赵敦华
- 钟小燕
- 陈明华
- 陈晓平
- 高瑞泉
- 黄开发
- 于涛
- 刘刚
- 刘永红
- 刘琼豪
- 刘畅
- 刘静
- 卢风
- 叶航
- 吕如峰
- 吴映平
- 周可
- 唐凯麟
- 姜敏
- 孙天胜
- 孙芳
- 岳伟
- 张倩
- 张华
- 张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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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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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的规范价值来看,发展风险抗辩制度显现出"功利主义"倾向,不符公平正义;从法律体系协调性角度看,发展风险抗辩条款的过错责任属性与我国确立的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相冲突,并使缺陷产品补救义务失去理论依据;从司法适用角度看,发展风险抗辩条款不具有可行性.故应当将该条款删除,贯彻产品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证法律的协调性以及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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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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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近代西方刑法产生以来,关于刑罚思想的理论渊源、哲学基础、功能评价、价值分析等问题向来为古往今来的法学家们所津津乐道。报应刑理论、一般预防、个别预防分别表达了各自的刑罚主张,体现了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不同价值追求。报应刑理论受到的批评焦点在于其脱胎于野蛮的复仇主义思想;一般预防论刑罚思想的渊源是重刑威吓论,因缺乏对正义情感的重视而受到否证;个别预防论是基于行为人的危险人格来施以刑罚,故而无法准确把握用刑尺度,评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存有疑问,矫治康复的效果也不确定。建议:中国现代刑事政策的制定应以预防论为主,报应论为辅,而具体应以一般预防为主还是个别预防为主,应根据刑事政策的不同阶段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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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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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工智能的立法挑战兼具“功利”与“道义”双重属性,这要求立法超越近代以来的“科技—经济”立法范式,而转型至“在功利与道义之间”,并以此引领和保障人工智能立法的科学性。其中,道义论约束设定了基本门槛,人工智能活动只有在经过道义论检验之后才能转向功利性考量,否则就将是否定性评价。具体而言,立法必须注重人工智能在“安全问题”、“权利问题”以及“人性问题”三领域构成的道义论挑战,并以此为基础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开发、运用和转化阶段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的立法选择,同时辅以事前、事中与事后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在具体问题的抉择上,立法科学性要求立法者必须充分发挥好“在功利与道义之间”的立法技艺,最终实现功利与道义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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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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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规范的束缚、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误解以及苛责的归责原则,使得数字公共图书馆在侵权诉讼中经常面临败诉后果。尽管数字公共图书馆无侵权行为的故意,但作为作品利益链条的终端却不得不为数据商的侵权行为“背书”,从而被指责为间接侵权。现有版权侵权纾困路径的法教义学偏向过于明显,对域外制度的原位继受和对既定规范的形式推理不能使图书馆摆脱当前的侵权困境。因此须从功利主义视角出发,分别立足于价值、手段、技术以及动机四个方面重新建构其运作机制,以合理使用为基本准则,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并辅之以正向激励和行政监察,使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贯彻始终,以期数字公共图书馆可真正摆脱侵权困境并科学发挥其法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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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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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社会背景下,受功利主义形塑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影响,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大量增设危险犯,契合了社会治理对风险预防的需要。由于集体法益的人为选择性、抽象性、模糊性等特征可能会造成刑法保护过度化,在刑事立法增设危险犯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危险犯的过程中应以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为基础,回归个人法益保护理念,实质判断“情节严重”等构成要件要素,从而明晰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在风险社会的适用限度,在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的过程中均衡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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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鏖;
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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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利主义追求的是人的最大幸福。然而,波普尔认为,幸福对于人来说是不确定的,痛苦对于人来说是确定的。他用“最小痛苦原则(消极功利主义)”代替“最大幸福原则(功利主义)”来作为处理伦理问题的原则。由于波普尔的伦理思想长期受到忽视,加之斯马特提出的世界末日论证,消极功利主义作为波普尔伦理思想的重要部分,很少得到讨论。现有的研究者对消极功利主义原则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消极功利主义的相关阐释还不够全面。通过对消极功利主义的系统梳理,可以重构波普尔对功利主义的批判,可以对其形成全面认识,有助于挖掘其深层内涵。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消极功利主义做出系统的反思,可以发现其无法应对功利主义存在的问题,且自身还存在其他问题。因此,波普尔试图用消极功利主义代替功利主义的策略并不十分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消极功利主义不能继续发展,它与功利主义一样,还具有许多值得挖掘的潜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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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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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利主义的道德绝不是卑劣的伦理学说,以“猪的主义”来批判功利主义是极大的误解,其虽有无可辩驳的公平正义局限性,但功利主义自十九世纪以来在道德伦理学方面迸发出的活力是有目共睹的,功利主义以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感为原理,重视人的教育、习惯、情操的培养,主张不断的在实践中取得每个人的进步,从而促进集体的进步,追求人类永久利益的效用最大化。体育自古以来,无论是健身还是竞技,成为了承载人类远离野蛮状态的重要渠道,是一种人类向往健康和自由而主动参与的“善”,是根据人类理性产生的幸福生活方式的实践,体育精神正是体育文化中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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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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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术研究的使命本是追求真理、福泽社会,然而在不良社会思潮的冲击下,一些学者逐渐背离崇真尚实、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变得冷漠麻木、唯利是从,突出表现为部分科研学术人员日益滑坡的学术道德和由此造成的学术异化现象。在众多不良社会思潮中,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利己主义与学术异化现象的产生密不可分。应对学术异化现象需要学术界从学术精神的重塑、价值共识的凝聚及批判反思精神的涵养等方面多管齐下,以筑牢学术共同体精神防线,净化学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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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兵;
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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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师重教”尽管在我国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历经沉浮,在时代更迭与潮流的冲击中嬗变起落,但其作为历史沉淀中念兹在兹的思想文化,在古圣先贤的传授与影响下延续至今,且始终与国之兴亡、人之兴废、道之盛衰紧密相连。然而,近年来,在落后传统文化沿袭、西方思潮渗透以及教师权威衰弱背景下,“尊师重教”面临式微困境。要重塑“尊师重教”文明风尚,就要在重构其本质内涵基础上,营造良好的重塑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责任与使命感,并强化教师魅力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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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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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利主义法学作为近代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之一,其地位和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作为创始人的边沁以功利主义为基础,对最大幸福原则、幸福的目标、正义观等进行的分析和建构,尽管在当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之处,甚至遭受了各方的猛烈批判和质疑,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对稳定当时混乱的社会秩序所产生的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并且对其之后的西方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等各流派的思想和主张亦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他提出的功利主义基本原则至今仍然在欧洲各国的政体内发挥着一定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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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
- 《全国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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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永恒主题,教育质量观对提高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教育质量观是人们对教育质量的看法和态度.文章探讨了教育质量观的内涵及其演变过程,提出教育质量观应超越功利主义,回归内涵本真、以人为本、成就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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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强
- 《2017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年会暨高等教育国际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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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学科制度凸显了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在国家学科制度下,一流学科建设受功利主义驱动,变成了资源建设、学术指标的建设或者是学术“山头”的建设.走出学科建设误区,回归一流学科建设的本真,需要反思一流学科建设的对象、目的和主要力量.一流学科建设实质上是一流的学科“生产”能力的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一流人才的培养,一流学科建设需要激发学科成员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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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男
- 《全国第五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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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识本位"是我国当前学习评价价值观的基本取向,"有分无人"则是该学习评价价值观存在的根本问题.那么,学习评价价值观为什么会存在"有分无人"这一"价值失衡"问题,文章基于"社会·个体"的分析框架对此加以了分析.文章指出:从社会维度来看,在等级社会中向上浮动,分数是基本途径;从个体维度来看,实现功利主义价值观,分数是基本途径.而无论是"在等级社会中向上浮动"还是"追求功利主义",皆为人性使然.故而,对于追求以分数为代表的考试结果而言,人性都是深层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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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明
- 《2016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年会暨高等教育国际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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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慕课面临着高退学率、评价方法效度不高、教学方法缺乏创新和商业化侵蚀等一系列问题,在中国慕课建设更是面临功利主义的负面影响.慕课要在获得基本生存权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实行策略性转型,进而面向未来需要进行发展取向的再度转型.要促成慕课可持续发展和未来价值的实现,就需要遵循以学习者为核心、强调服务质量的基本原则,多主体协同参与慕课建设,构筑立体化的慕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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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男
- 《全国第四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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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分为本"是我国当前学习评价价值观的基本取向.文章基于"价值批判"和"价值辩护"的双重维度,实现了对"以分为本"学习评价价值观的价值分析.从"价值批判"的维度来看,"分数"表象背后的实质正是"功利主义价值观";"以分为本"的学习评价价值观追逐功利主义,导致应试教育,引发诸多问题.故而,我们应对"以分为本"的学习评价价值观进行价值批判;从"价值辩护"的维度来看,分数价值中立,其本身不导致应试教育,这是我们对待分数的应然态度;基于"效率"和"公平"的双重视角来审视,分数是表征考试结果的有效方式,分数是维护考试公平的有力途径.故而,我们应对"分数"的合理存在进行价值辩护.如此,文章从"批判"和"辩护"这正反两方面完成了对"以分为本"学习评价价值观的价值分析.文章最后还指出,"以分为本"学习评价价值观所存在的根本问题是"有分无人",其解决的根本路径是转向"以人为本"的学习评价价值观,实现"分中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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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冉
- 《全国第四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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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相比较于其他社会职业,高校教师理应具备更高的道德素养.然而,据现实层面来看,高校教师的道德失范行为并不鲜见,这主要表现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失范、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关系失范等.从伦理层面分析,法律法规、管理机制、社会环境负面因素等只有通过高校教师的伦理层面方能有效发挥作用,并且道德品质与道德实践二者并不线性相关,因而伦理动因是导致高校教师道德失范行为的根本原因.为提高高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亟需强化高校教师的师德建设.为此,高校教师需克服功利主义价值取向,以真理为最高价值向度;高校教师应化解教学与科研之间的角色冲突;高校教师应自觉学习道德理论,努力实现道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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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军;
庄晓平
- 《第十次应用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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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1958年安斯康姆(Anscombe,G.E,M)发表《现代道德哲学》(Modern Moral Philosophy)而揭开现代西方德性伦理学复苏的序幕以来,试图以德性伦理为理论资源去探索应用伦理问题,成为现代西方应用伦理学研究中一个微弱但渐趋壮大的方向.为了突显研究取向上的德性伦理特色,它们被称为"应用德性伦理学"(Applied Virtue Ethics).在现代西方应用德性伦理研究中,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哲学系的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教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学者之一.她不仅发展了现代西方德性伦理学研究中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而且开创性地从德性伦理的视角讨论了堕胎的道德问题.其论文《论德性理论与堕胎》(On Virtue Theory and Abortion)成为现代西方应用德性伦理研究中广泛引用和评述的重要文献,它是其著作《生命起始》(《Beginning Lives》)的缩略与少量修正.那本著作提出了一个更广泛的与堕胎有关的许多争论的分析,而论文主要是介绍德性伦理的结构,以证明德性伦理可以成为匹敌功利主义与义务论的道德哲学,堕胎只是作为德性伦理如何提高道德争论的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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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萍
- 《第十次应用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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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迈克尔·斯洛特在其代表性著作From Morality to Virtue一书中提出了我-他对称性思想,批评常识道德、康德主义是我-他不对称的,而功利主义尽管做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对称性,但是因为行为功利主义的人我对称是建立在"行动者中立"原则基础上的,行动主体作为一个原子式的个人很容易受到忽视或牺牲,因此也是存在问题的.斯洛特认为美德伦理具备的我-他对称性,将他人视为一个类别或阶层,从而能够充分照顾到行为者自身的幸福.但是斯洛特的理论也面临着众多的批评,即使斯洛特本人对批评做出了回应,他的我-他对称性思想仍存在三大问题:对功利主义批评的片面性、对替换道德评价术语体系论证的缺乏和我-他对称性不足以构成根本性的评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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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菘泽
- 《2017年第三届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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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密尔提出了快乐的性质差别,并基于这种区分开创了关于“人类福祉”的独特理论.然而,这种理论建构却面临一些困难:承认快乐的高低区分同他对自由的主张和对“可错性”的认识相互冲突——如果快乐真的能够在性质上区分出高低,就必然要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尽管密尔暗示自己能够把握这个标准,却碍于反权威和“价值中立”的立场而回避指出,并退而求助于多数原则.然而,多数原则与密尔用来论证自由的四点理由在根本上是互相矛盾的;与此同时,“多数”实际上也并不一定总是站在密尔一方.所以说高级快乐理论非常可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可以被理解为为特定小众品味和精英立场建立合法性与优越性的尝试,如此便带有明显的完善论色彩;相应地,自由只是从属于少数派偏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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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菘泽
- 《2017年第三届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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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密尔提出了快乐的性质差别,并基于这种区分开创了关于“人类福祉”的独特理论.然而,这种理论建构却面临一些困难:承认快乐的高低区分同他对自由的主张和对“可错性”的认识相互冲突——如果快乐真的能够在性质上区分出高低,就必然要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尽管密尔暗示自己能够把握这个标准,却碍于反权威和“价值中立”的立场而回避指出,并退而求助于多数原则.然而,多数原则与密尔用来论证自由的四点理由在根本上是互相矛盾的;与此同时,“多数”实际上也并不一定总是站在密尔一方.所以说高级快乐理论非常可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可以被理解为为特定小众品味和精英立场建立合法性与优越性的尝试,如此便带有明显的完善论色彩;相应地,自由只是从属于少数派偏好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