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5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57篇、会议论文13篇、专利文献12568篇;相关期刊748种,包括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东方法学等;
相关会议12种,包括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10行政法年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等;比例原则的相关文献由1619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国庆、刘权、裴炜等。
比例原则—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2568篇
占比:88.90%
总计:14138篇
比例原则
-研究学者
- 刘国庆
- 刘权
- 裴炜
- 陈征
- 梅扬
- 瓮怡洁
- 蒋红珍
- 刘征峰
- 姜昕
- 姜涛
- 张建文
- 张翔
- 殷守革
- 王书成
- 王立东
- 翟翌
- 黄忠
- 余湘青
- 占善刚
- 史欣媛
- 叶金育
- 孟凡壮
- 张成松
- 张春良
- 张莉
- 李凤琴
- 李扬
- 李燕
- 沈岿
- 王建学
- 王蒙
- 石绍斌
- 艾琳
- 褚睿刚
- 韩秀丽
- 马明茹
- 骆正言
- 高景芳
- 丁晓虎
- 万宝月
- 代双杰
- 任民
- 伏创宇
- 储陈城
- 冯亚景
- 冯慧
- 刘仁文
- 刘坤沿
- 刘少枫
- 刘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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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坤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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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第3款规定,完全禁止绝对化用语广告,但是这一条款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着适用性难题.一方面,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难以有效界定何为绝对化用语广告.另一方面,行政处罚需要平衡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以方某炒货店"天价处罚案"为视角,对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行政处罚应如下展开:一是明确界定何为绝对化用语广告;二是基于过罚相当原则合理界定案件性质和行政处罚;三是通过比例原则对过罚相当原则进行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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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文;
韦春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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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保税征”后,税务机关全面履行征收社保费职能,在处理追缴社保欠费上因无相关法律依据,引发执法争议。文章认为,对税务机关追缴社会保险费期限的研究,应当以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为理论基础,借鉴《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遵从行政时效规则,合理设置社保费追缴期,实现依法追缴,以平衡社会保障基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利益。用人单位也应从财务管理角度重新评估社保成本,降低因社保费缴纳不合规带来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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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
薛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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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比例原则的阶层构造渐次完善,适用结构不断延展,已成为公法领域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并逐步彰显和确立自身在私法领域中的地位。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在目的指向、内在价值立场和外在表现形式皆体现出与比例原则的深度契合性。比例原则应当突破国法体系之畛域,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广泛适用;比例原则应当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存在,其适用能够优化党内法规制定权限配置,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加强党内法规实施,最终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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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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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誉为“公法皇冠”的比例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比例原则的“相对普适性”为其在经济法中的适用提供了法理基础,引入比例原则不仅可以回应经济法现代性的内在诉求,还是贯彻经济法理念和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比例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范围涵盖“权力—权利”和“权利—权利”二元法律关系结构,但是,特殊紧急状态和合意行为应排除比例原则的适用。囿于比例原则的抽象性,有必要构建其在经济法中的类型化适用路径:以法律关系结构为划分依据,通过“目的正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的差异化认定标准,塑造“宽松”和“相对严格”的审查基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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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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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纳税争议专业性较强,由行政复议先行解决理论上可以高效、全面化解争议,及时保障国家税收,并减轻法院诉讼负担。但纳税争议复议前置违反比例原则过度损害了纳税人权利,由于复议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不足导致复议决定难以令人信服而徒增维权成本,不存在减轻法院税务诉讼负担的现实需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已越来越不符合新时代的需要。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还未发生重大变革前,在行政复议公信力还没有得到普遍提升的背景下,纳税争议复议前置制度应当立即寿终正寝。应建立健全纳税争议解决自由选择机制,以实现国家税收征管效率与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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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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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远程办公作为数字时代新兴的用工方式,给工作模式与管理结构带来了极大变革。方便灵活的工作机制有利于解决当今社会的许多现实性问题,但也给传统的劳动关系带来了挑战,新的工作模式下劳动者的数据隐私面临泄露、滥用的风险。现行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制度规范,既不能良好地规制远程办公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缺乏对隐私收集监管的必要措施。因此,保障劳动者的隐私权是开展远程办公的基础,是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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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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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程序集约化是“三合一”审判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其中,较为疑难的民刑责任聚合案件的程序集约化无疑是实现目标的应有之义。目前民刑聚合案件的程序处理规定散见于一般性司法解释,缺乏体系化审判对应的诉讼程序法,又囿于传统的民刑诉讼理念、法品格的价值差异,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审理顺序、审理规则等存在争议与混乱,民、刑分轨审理,两大程序叠宕繁冗,重复性工作多,与理想目标相去甚远。通过立足程序集约化改革之目标,提出要解决知识产权体系化程序法匮缺的问题,加快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特别法立法,在特别程序法下,协调民、刑程序关系,实现“民刑附合”综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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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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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不管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是其他方面,都疏于对比例原则的应用和思考,导致在涉及公权力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行权限度畸轻畸重,没有一个合理和适度的标准,这就涉及到了如何运用比例原则的问题,本文的重点将放在行政处罚中的裁量基准分析上面,通过调研,了解目前在实际中的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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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吕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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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目的:以公众参与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中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借鉴国外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研究方法:比较法和演绎法。研究结果:土地征收决策要充分吸纳公众参与,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公众的参与程度应当不同;目前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公众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未能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论证,听证方式适用范围狭窄及具体规定不明确,成片土地征收中的协商内容局限,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公众参与方式不明确。研究结论:我国土地征收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的重点是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专家论证,加强听证方式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将协商方式扩展应用到成片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安置决策,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建立明确的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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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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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积极主义刑法观与消极主义刑法观并无根本冲突,双方均存在着包括缺乏体系性思考在内的一系列共通问题。在研究范式上,两派均沿袭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刑法理念,试图借助法律系统内部的自由保障功能评判立法得失。因与立法机关对刑法的社会功能期待存在偏差,这种做法难有成效。造成认知偏差的原因在于未能站在整个社会管理系统层面,对刑法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的功能进行反思。为扭转这一局面,应重视刑法的行为规制功能,正视刑罚的社会功能化变迁。为此,在思想基础上,应放弃个人主义的古典自由主义理解,接受至善主义的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在具体举措上,应构建一套以实现刑罚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为导向的立法论研究体系。刑法立法论研究应能提供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以实现对自身研究及立法权的放而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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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涵予
- 《2012消防科技与工程学术会议》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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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产生于19世纪初的德国警察法并在实践中得以发展和完善,因其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运用.其含义包括三项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本文在论证比例原则的概念、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实践,论证了比例原则在消防监督检查中适用的可行性,并阐述了消防监督检查中引入比例原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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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琪
- 《“完善税源管理的国际借鉴研究”课题结题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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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完善税源管理是目前世界各国税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作为政府行为的税源管理其概念如何定义、方式如何规范、手段如何运用?都与公法上的"比例原则"关联密切.本文拟从几起台湾地区的税源管理案例入手,试图予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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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夫
- 《2019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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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台湾之区段征收制度屡受批评,认为地方政府常借由此制度谋取财政利益,致引起人民诸多不满,而力主积极改革.2019年4月,中国土地改革协会亦以「区段征收何去?何从?」为主题,举办学术座谈会.有关于此,个人以为现行台湾之区段征收制度确实是存有问题;然究竟其主要问题何在?容有阐明之必要.是以,本文从法学分析观点,检视指出现行台湾区段征收制度之问题贴.首先扼要说明台湾区段征收之实施时机与程式,而后撷取其若干法律议题,包括以比例原则检视现行区段征收之实施、关于区段征收之必要性与公益性判断及其理由附记问题,以及发给被征收人抵价地补偿之问题等项,予以检视,简要指出其所存在之问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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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炜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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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英国的认罪协商制度进入到全面扩张阶段,同时引发该项制度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增无减.如何明确和规范法院在协商机制中的角色和功能,如何保障被指控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如何在认罪行为与从轻处理之间进行合比例匹配,如何定位被害人并提供必要救济,如何基于认罪协商的制度价值划定合理的适用范围,所有这些问题都在不断考验着立法者与司法者的智慧,而这些也正是我国当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考察现有英国认罪协商制度的具体形式和运作模式并明晰其在制度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为中国当前整合各项认罪协商机制并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当前刑事司法内在逻辑和权力架构的运行模式提出借鉴思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设实际上会牵涉到我国刑事司法的整体体系架构,不是单单一个速裁程序能够有效应对的。事实上,《认罪认罚从宽办法》通过整合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己经充分体现出被指控人认罪的制度复杂性与系统性。从这个角度讲,目前更为棘手但必要的任务是,系统性的围绕被指控人认罪、认罚行为梳理和统筹各类相关制度,从程序层面和实体量刑层面明确其分工与衔接方式。通过反思英国认罪协商制度并与我国现有规则进行对比,笔者认为在统筹各项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制度设计不能违反刑事司法探寻案件真实以准确定罪量刑这一首要目的;被指控人的基本权利要获得最低限度的保障;被指控人的认罪认罚行为与从宽量刑之间应当遵守比例原则;应当尽量降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负面溢出效应,特别是对被害人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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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Ming-ming;
刘明明
-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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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干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要坚持风险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和比例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包含三个要素: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全球变暖风险评估以及举证责任倒置与成本收益分析.污染者负担原则应当贯穿于温室气体排放管制的全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负担或义务的分配也应当坚持公平性和责任性的统一.比例原则要求温室气体排放管制措施必须有助于实现保护气候系统的公共目的;在存在多种达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管制措施时,要选择对温室气体排放主体的权利限制最小或者赋予管制对象最多自由选择权和灵活性的管制措施;温室气体排放管制措施实现的环境利益要大于其对排放主体造成的生产和生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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