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对中国基层司法的调查和研究,本文试图概括地总结中国基层司法中经常运用的一些在现有的法律知识体制中未予以足够重视的知识和技术,并予以初步的理论分析.本文认为,由于中国基层法院法官所处的特定制度空间(初审法院)和时空位置(中国基层社会),他/她们所需要的知识和技巧不仅与理想型法官不同,而且与上诉审法官也不同.在这种条件下,中国基层法院法官实际上经常并非自觉地创造和运用一些知识和技术.这种知识和技术有助予实用主义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且从现代的其他学科知识看来也具有一定的学理上的正当性,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被滥用.这种从司法实践来的知识,尽管采自基层,缺乏实践者的自我反思,但仍然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需要当代中国关注现实的法学家的重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