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7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4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4284篇;相关期刊120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法学论坛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4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等;法律保留原则的相关文献由170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晓花、许璐璐、郑贤君等。
法律保留原则
-研究学者
- 刘晓花
- 许璐璐
- 郑贤君
- 刘稳丰
- 周维栋
- 和亚娟
- 孟凡壮
- 张珏芙蓉
- 柳祯坤
- 桂萍
- 王玉思
- 程雁雷
- 章志远
- 薛中岳
- 陈国飞
- 陈建科
- 马婷婷
- 高春燕
- 丁勇
- 上官丕亮
- 丛花雪
- 乔亚南
- 于安
- 仇婷婷
- 付京章
- 伏创宇
- 伯阳
- 何峥嵘
- 何群
- 余计灵
- 余跃进
- 兰皓翔
- 刘亚男
- 刘宇飞
- 刘彤
- 刘彤1
- 刘志刚
- 刘练军
- 刘赫
- 刘远征
- 占善刚
- 古永司
- 史全增
- 叶兵卉
- 向益锋
- 吴丹
- 吴常青
- 吴轩
- 周伟
- 周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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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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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辅人员管理法作为一种规范“公法上勤务关系”的行政组织法,在国家立法缺失的情况下,具有以地方立法形式推进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适宜由省级地方代议机关承担主要立法任务。警辅人员管理的地方立法实践存在着越位与缺位并存、同一性不足等问题,需要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予以改善。在警辅人员管理事项中,对于必须由国家立法调整的事项,应当通过国家相关立法的制定或修改予以统制。在缺乏国家立法统制的情况下,宜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指引功能。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立法法》的权限设定和国家政策的指引,建构一种位阶鲜明、衔接有序和注重立法效益的法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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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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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失信惩戒措施是社会信用法治体系建设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作为一种主要基于公权力的新型社会治理手段得到了广泛运用.中央各部门、各地方纷纷出台失信惩戒措施,意欲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然而在失信惩戒措施层出不穷的同时,也存在着泛化与滥用的趋势,这也使得失信惩戒措施饱受质疑.基于此,我们应当以法律保留原则作为形式标准,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作为实质标准来对失信惩戒措施乃至社会信用立法进行合宪性检视,由此发掘出部分地方立法主体越权进行信用立法以及部分惩戒措施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不当限制这两大问题,最终尝试构建失信惩戒措施的合宪性控制路径,即从严限制信用地方立法位阶、平衡信用立法的价值取向、澄清行政性失信惩戒措施的性质,并以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来对失信惩戒措施的设定与实施环节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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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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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限定犯罪与刑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定。随着行政犯数量越来越多,行政不法行为在何种程度构成刑事不法行为将是未来司法实务的一大重点。在分析涉及非法经营行为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格外注意法律保留原则,运用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全面分析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才能够得到合乎法律逻辑和公平正义的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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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群;
黄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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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刑法通过增设新罪的方法,以应对不断出现的社会风险及新问题,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精神应当成为检验这一做法适当性的重要标准。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增设新罪名的正当性反映为其能够减少司法上的犯罪化现象,为变化的法益提供周延保护。在宪法基本精神的价值指引下,需要厘定刑法谦抑性的内涵,对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新罪名进行控制,具体而言,应当通过比例原则的适当性、必要性、相称性依次检验:将无助于法益保护、不具有实质可罚性的行为不作为新罪的规制内容;设立罪名要符合经济性要求和最小侵害原则;注重新罪与轻罚的体系性构建,确保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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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
魏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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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空白刑法规范固然可以避免刑法立法上的累赘与重复,可以确保刑法为其他法律保障法的属性。但是,部分空白刑法规范亦有违反宪法的疑虑,需要将其纳入合宪性审查的范畴,以实现刑法之自由与安全价值之间最佳平衡点。不能不加区分地认为所有的空白刑法规范都违反了明确性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空白刑法规范的指向与补充规范内容不对应的现象违反了明确性原则,空白刑法规范所参照的补充规范应当尽可能清晰和明确,否则应在司法层面排除适用。空白刑法规范是否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的判断需要从实质上进行,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对此,刑法立法应当通过变部分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为相对空白刑法规范的方式减少绝对空白刑法规范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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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科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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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是对宪法和行政法的补充与完善,该原则保证宪法和行政法的公平性,法律保留原则是对宪法和行政法公平性的一个制约,限制宪法和行政法的权力,在两部法律中体现的作用和内容有一定的区别性和相似性。法律保留原则都规定了立法权和执法权的明确分工,保护公民的生活不受到行政机关的过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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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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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过程中对公民的一些权利进行限制具有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疫情应对中暴露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不足、对公民权利的限制没有严格遵循必要的原则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不充分的问题。为此,需要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疫情应对中应严格遵循比例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充分保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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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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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最重要的两个内容就是宪法和行政法.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为了避免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也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宪法和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分析宪法与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内容,深入了解两者之间法律保留原则的区别,希望能够给以后运用的人提供更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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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科
- 《2014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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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为19世纪末德国行政法鼻祖奥托·迈耶所首创,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自近代以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一原则的存在有一定的基础和价值,然而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关于何为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哪些事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及如何保障法律保留原则的贯彻实施等问题,争论不断、聚讼不休.长期以来缺乏对法律保留原则的重视和研究,在行政法实践中虽有适用但存在着严重缺陷和不足,亟需对中国的法律保留制度进行检讨进而完善,以使其由宏大的制度安排转为有效的实践,发挥法律保留制度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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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科
- 《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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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为19世纪末德国行政法鼻祖奥托·迈耶所首创,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自近代以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一原则的存在有一定的基础和价值,然而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关于何为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哪些事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及如何保障法律保留原则的贯彻实施等问题,争论不断、聚讼不休.长期以来我国缺乏对法律保留原则的重视和研究,在行政法实践中虽有适用但存在着严重缺陷和不足,亟需对我国的法律保留制度进行检讨进而完善。笔者认为现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行完善:重视和加强对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论研究,在立法上应确立“法律保留”原则,建立和完善对法律保留原则的保障机制。总之,应当重视起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法治国家和有限政府建设方面的巨大潜力,加强对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论研究,进而完善法律保留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使其由成熟的理论认识转为有效的制度实践,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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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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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关法律保留的范围理论,主要有侵害保留说、全部保留说、重要事项说、机关功能说等.任何学说都只是在某一范围内具有合理性,而不具有普适性.具体到服务行政领域,其并不排斥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公民行使公共服务请求权应符合条件,政府若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应当有法律上的充足理由,对服务行政造成的法律后果,政府应承担责任.当服务行政是否违反法律保留原则存在异议,应当遵循最有利于人民权利原则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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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琳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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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业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下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营业应是法律允许,长期且持续地,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的活动.营业自由可由获得职业教育的权利、营业许可资格的取得权、选择营业类别的自由、经营自由以及停业自由等事项组成.对营业自由的规制,包括营业机构的登记、为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设的许可、专业技能和知识领域的许可,以及公用事业的特许.可以沿着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路,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形式进行审查;可以以比例原则所展开的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来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实质正当性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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