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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之法律保留原则

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为19世纪末德国行政法鼻祖奥托·迈耶所首创,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自近代以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一原则的存在有一定的基础和价值,然而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关于何为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哪些事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及如何保障法律保留原则的贯彻实施等问题,争论不断、聚讼不休.长期以来缺乏对法律保留原则的重视和研究,在行政法实践中虽有适用但存在着严重缺陷和不足,亟需对中国的法律保留制度进行检讨进而完善,以使其由宏大的制度安排转为有效的实践,发挥法律保留制度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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