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完善
立法完善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830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95篇、会议论文4513篇、专利文献384篇;相关期刊1231种,包括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120种,包括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等;立法完善的相关文献由9051位作者贡献,包括赵秉志、于志刚、徐汉友等。
立法完善
-研究学者
- 赵秉志
- 于志刚
- 徐汉友
- 刘杰
- 张兆松
- 廖中洪
- 李莉
- 杨帆
- 王伟
- 乔刚
- 冯晓青
- 刘继国
- 吴国平
- 李希慧
- 王世进
- 王静
- 蔡高强
- 赵靖
- 陶信平
- 马章民
- 于文轩
- 刘仁文
- 刘长秋
- 卞建林
- 孙道萃
- 常健
- 张鹏
- 李婧
- 李显冬
- 杨利华
- 段启俊
- 王琳
- 马松建
- 黄锡生
- 卢建平
- 周洁
- 孙佑海
- 张弘
- 徐光华
- 易凌
- 易萍
- 朱利明
- 李勇
- 李希昆
- 李广辉
- 李莎莎
- 杨东
- 杨波
- 杨涛
- 樊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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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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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逐渐成为司法保护公益的常态性诉讼形式,是同时实现刑法目的和公益诉讼制度目的的最佳诉讼形式.但是迄今为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规范尚属空白,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中对此也缺乏重视.因此,应当修改《刑事诉讼法》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无需规定诉前公告程序、被告主体不必保持绝对的一致性、案件管辖应当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判组织不是非要采用7人合议庭制不可、审判顺序应当是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并行交错而不是"先刑后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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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娟;
王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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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殊标志用于识别和区分特定的公益活动、宣传特定公益活动的价值和精神理念,以促进和提高国家和政府的声望和软实力。特殊标志需要大量公共财政投入,兼具公益性和财产权属性。当前,我国特殊标志的权利性质不清晰,《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内容粗糙、过时、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违法使用特殊标志的“搭便车”行为层出不穷。将特殊标志与商标、官方标志进行对比以明晰其法律属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经验,为我国特殊标志保护提供思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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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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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起北京、上海、天津等八省市逐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21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和推广全国碳交易市场。虽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践中仍显现出如立法、规则不完善等一些问题。本文对碳排放权交易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并结合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推广过程中制度实践总结,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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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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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始终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展现大国担当。在“双碳”目标新时代,《刑法》以其自身的评价机能、引导作用及强大的威慑力,责无旁贷地成为保护气候变化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刑法》呈现出生态化的趋势,法益刑事保护提前、刑法规制对象的扩容或限制的减少、定罪量刑可操作性不断完善。但是《刑法》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上仍然需要完善,如:完善生态破坏犯罪立法、完善大气污染环境犯罪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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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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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P2P网络借贷是最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现状在互联网金融犯罪司法实践中具有代表性。实证研究表明,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中单位犯罪适用状况与单位犯罪立法存在严重冲突,也是实务中争议较大、颇为疑难的问题。这种司法现状之成因是多方面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单位犯罪立法存在结构性和系统性缺陷,浅层原因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政策偏差和犯罪认定失当。针对于此,立法层面的应对之策是在重构单位犯罪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系统修改单位犯罪立法,司法层面的应对之策是调整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政策以及纠正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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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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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其运输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密闭空间给乘客带来的安全隐患成为法律规制的重点。面对频发的网约车恶性事件,当今公众最关心的网络经济首要议题之一,是如何合理确立网约车经营平台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规范电子商务经济的《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生效。其中,第38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在不同情形下,对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但也存在标准不清、责任指向不明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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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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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湿地是全球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加强我国湿地生物多样性立法保护有利于构建我国生物安全法治体系。目前在湿地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最根本问题是无专门的单行法,存在立法空白或是冲突。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偏重依靠刑事法律手段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内容存在冲突、缺乏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当在我国生物安全视阈下,通过加快颁布《湿地保护法》、平衡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手段、减少法律法规的冲突、推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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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天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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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乎“三农”利益的种子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结合各地的司法判例,种子质量纠纷呈现出类型化的特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种子质量的判定问题;一类是关于赔偿的范围问题。其中,关于种子质量的判定司法实践中主要可以分为四种。而种子质量的司法判例所呈现出的类型化特征,归根结底都是《种子法》第46条的立法不足带来的问题,故而,研究种子质量纠纷的司法判例,可以倒逼《种子法》的立法完善,从而真正保护农民的利益,维护种业安全,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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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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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无论是"染色馒头"事件还是"瘦肉精""地沟油"事件,对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都造成极大的挑战与危害。在此背景下,政府相继出台了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约束食品生产与销售厂商,从立法层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由舒洪水、陈京春、付玉明等学者联合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4年11月出版的《食品安全犯罪的罪与罚》一书,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司法实践进行研究,集中体现作者在食品安全犯罪与刑法之间关系理论的研究成果,涵盖当前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各个层面。该书既可作为广大法学研究者的参考用书,也可为政府制定相关食品安全部门规章提供重要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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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娟娟;
沈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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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支持起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发挥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共同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确立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支持起诉制度的重要主体。由于立法初期的解释存疑、具体规则尚未形成体系,导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难以百分百或者大比例运用到司法实践,主要表现为诉讼地位模糊、职能作为弱化等。应在立法层面明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诉讼地位、支持标准、权利义务等,以期发挥该制度的应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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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何小洲;
刘超平;
柯靖宇
- 《2020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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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城市重要民生事业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法制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从当前我国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阶段来看也迫切需要提升法制化水平.本文在分析大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和实践,提出了公共交通立法在规范性基础上要考虑发展性、灵活性的观点,并分析了发展定位、顶层制度、发展模式、资源保障、经营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关键要点,可为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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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何小洲;
刘超平;
柯靖宇
- 《2020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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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城市重要民生事业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法制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从当前我国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阶段来看也迫切需要提升法制化水平.本文在分析大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和实践,提出了公共交通立法在规范性基础上要考虑发展性、灵活性的观点,并分析了发展定位、顶层制度、发展模式、资源保障、经营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关键要点,可为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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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何小洲;
刘超平;
柯靖宇
- 《2020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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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城市重要民生事业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法制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从当前我国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阶段来看也迫切需要提升法制化水平.本文在分析大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和实践,提出了公共交通立法在规范性基础上要考虑发展性、灵活性的观点,并分析了发展定位、顶层制度、发展模式、资源保障、经营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关键要点,可为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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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何小洲;
刘超平;
柯靖宇
- 《2020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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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城市重要民生事业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法制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从当前我国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阶段来看也迫切需要提升法制化水平.本文在分析大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和实践,提出了公共交通立法在规范性基础上要考虑发展性、灵活性的观点,并分析了发展定位、顶层制度、发展模式、资源保障、经营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关键要点,可为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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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军;
刘啸;
戴向前;
廖四辉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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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针对节水立法过程中各方关注的问题,梳理了全国省级行政区节水立法总体情况,总结地方节水立法实践的主要做法,分析了省级行政区立法中的节水管理体制、节水规划、计划用水制度实施和管理的职责分工等具体规定,提出了相关对策,为节水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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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军;
刘啸;
戴向前;
廖四辉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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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针对节水立法过程中各方关注的问题,梳理了全国省级行政区节水立法总体情况,总结地方节水立法实践的主要做法,分析了省级行政区立法中的节水管理体制、节水规划、计划用水制度实施和管理的职责分工等具体规定,提出了相关对策,为节水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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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军;
刘啸;
戴向前;
廖四辉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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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针对节水立法过程中各方关注的问题,梳理了全国省级行政区节水立法总体情况,总结地方节水立法实践的主要做法,分析了省级行政区立法中的节水管理体制、节水规划、计划用水制度实施和管理的职责分工等具体规定,提出了相关对策,为节水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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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木;
汪贻飞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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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4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文章详细总结了我国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了我国水法规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水利改革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的“少而不够用”“老而不好用”“粗而不实用”“软而不管用”等问题,给出了关于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的总体判断,并提出水法规体系亟待根据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及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等内在要求予以补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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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木;
汪贻飞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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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4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文章详细总结了我国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了我国水法规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水利改革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的“少而不够用”“老而不好用”“粗而不实用”“软而不管用”等问题,给出了关于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的总体判断,并提出水法规体系亟待根据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及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等内在要求予以补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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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木;
汪贻飞
- 《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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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4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文章详细总结了我国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了我国水法规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水利改革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的“少而不够用”“老而不好用”“粗而不实用”“软而不管用”等问题,给出了关于水法规体系建设现状的总体判断,并提出水法规体系亟待根据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及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等内在要求予以补强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