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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

人权保障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2年内共计343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13篇、会议论文225篇、专利文献6271篇;相关期刊1005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99种,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流动人口犯罪司法应对研讨会、第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等;人权保障的相关文献由3396位作者贡献,包括张云玲、常健、万毅等。

人权保障—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213 占比:33.09%

会议论文>

论文:225 占比:2.32%

专利文献>

论文:6271 占比:64.59%

总计:9709篇

人权保障—发文趋势图

人权保障

-研究学者

  • 张云玲
  • 常健
  • 万毅
  • 侯宇
  • 李步云
  • 汤之清
  • 石东洋
  • 赵秉志
  • 陈佑武
  • 陈卫东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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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寅翔
    • 摘要: 积极主义刑法观与消极主义刑法观并无根本冲突,双方均存在着包括缺乏体系性思考在内的一系列共通问题。在研究范式上,两派均沿袭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刑法理念,试图借助法律系统内部的自由保障功能评判立法得失。因与立法机关对刑法的社会功能期待存在偏差,这种做法难有成效。造成认知偏差的原因在于未能站在整个社会管理系统层面,对刑法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的功能进行反思。为扭转这一局面,应重视刑法的行为规制功能,正视刑罚的社会功能化变迁。为此,在思想基础上,应放弃个人主义的古典自由主义理解,接受至善主义的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在具体举措上,应构建一套以实现刑罚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为导向的立法论研究体系。刑法立法论研究应能提供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以实现对自身研究及立法权的放而不纵。
    • 王晨光; 张怡
    •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威胁着全球公众的生命健康,也是对各国人权保障的严峻考验。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了不同的抗疫模式,但取得的抗疫成效却大相径庭。这既有制度实践的问题,也有制度背后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而人权观念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无疑是其中十分重要的理论因素。因此,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所反应出的中西方人权观的差异,值得我们从更深层的角度去重新审视人权理论及其现实意义,推动人权理论的拓展与创新。
    • 王武强
    • 摘要: 值班律师制度是刑事辩护全覆盖改革在认罪认罚从宽领域推进的重要体现,值班律师有效法律帮助是落实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但制度发展过程中,值班律师有效法律帮助的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主要体现在法律帮助的专业化水平和值班律师法定权利的行使等方面。要实现值班律师有效法律帮助,需要从立法角度理解阐释有效法律帮助的内涵,明确值班律师的工作标准。建议从业务培训、工作分配机制等多维度提升法律帮助的有效性,通过转换权利义务和消除司法障碍推进值班律师的实质性参与,还要建立值班律师有效法律帮助失位的救济和问责机制,切实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
    • 冉启云
    • 摘要: 监察赔偿既是促使监察权依法行使的监督手段,亦为申请人发动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救济途径。构建监察赔偿制度,不仅具备保障人权、限制公权的价值意涵,而且是依循《宪法》规范实现《监察法》与《国家赔偿法》流畅衔接的现实需要。监察委员会就其性质而言是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国家赔偿应当符合监察权的特殊运作模式,即在现有国家赔偿体系中,另行构建相对独立的监察赔偿类型。在规范设计上,监察赔偿宜确立“以违法归责为主、结果归责为辅”的归责原则,明晰涵盖人身权、财产权、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结合实质要素和形式要素妥当确定赔偿关系主体,构建“先同体赔偿、后异体赔偿”的程序机制,以实现权力行使和权利保障的平衡运转。
    • 徐继敏; 张承思
    • 摘要: 突发事件应急治理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法在治理目的的统摄下相互协调、综合应对。无论从刑事法律体系功能化转向还是应急治理对国家权力、个人权利的重新塑造来看,刑事司法基于应急治理需求的应变具有当然正当性。然而突发事件带来的情势急转,存在刑事法律滑向工具主义、应急目的的非理性反应和对应急权力制约弱化的潜在风险,这就要求刑事法律在适用过程中严守人权保障底线,在充分考量集体法益共识形成过程和精准判断特殊法益侵害的情形下,谨慎、规范地适用刑事法律规范。
    • 吕子逸
    • 摘要: 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内部制约机制的设置,既是侦查活动中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在此阶段主导地位影响下的发展趋势。然而,内部制约机制主体、方式和范围设置等层面的缺陷,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这一机制的运作效果。在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次修订的背景下,应以内部制约主体集中化、方式体系化和范围完整化为改革方向,对这一机制的完善提出较为可取的建议,以保障侦查环节的正当、有效进行,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目标的实现以及刑事诉讼整体改革的推进。
    • 程滔
    • 摘要: 《法律援助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正式步入法治化时代,并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新时代。该法蕴含了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强化了政府义务,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并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凸显了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保障与监督。
    • 马勤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已成为刑事案件的主要处理方式,但这一制度对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带来了冲击,有必要从权利维度对这一制度进行系统性检视。在制度基础理论层面,“权力说”与“权利说”之争彰显了该制度与权利保障之间的潜在张力,导致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重新定位。在规则解释层面,有关理解认罪、认罚与从宽问题的争议直接影响权利保障的范围与力度。在权利维度下,认罪认罚本质上是被告人对实体性抗辩权利与程序性权利的放弃,从宽不包括程序从宽或程序从简。实践中,权力主导模式与值班律师形式化的混合作用,容易造成权利保障的现实缺位。因此,在制度建构与规则完善层面,对控辩协商、量刑建议、有效律师帮助等问题的讨论,应当注重对人权保障机制的修补与维护,强化从权利视角提出规则理解、适用与改进的思路。
    • 李楠
    • 摘要: 非暴力犯罪如毒品类犯罪去死刑化一直是学界中及社会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 而我国对毒品类犯罪的治理思路,一方面要求坚持从严惩处的思想,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面对国际去死刑化和人道主义的浪潮,要求少杀慎杀的死刑适用理念。去死刑化问题背后涉及到的利益方方面面,在学术界内也颇具争议。其中比较特殊的,又是运输毒品类犯罪。运输毒品类犯罪在毒品犯罪中又有明显更轻微的法益侵害性,对运输毒品类犯罪的死刑废除乃是众望所归,但经过刑法修正案(八)、(九),运输毒品犯罪的去死刑化一直未能实现,如何有规划的实现我国轻刑化的刑罚适用目标,在运输毒品这样的典型非暴力犯罪上有着重要意义。运输毒品,又有别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在客观社会危害性上更低,又不会直接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或公共安全利益,在其之上的死刑适用更加负有争议。本文希望通过事实、法理、舆情等多个维度,分析死刑对于运输毒品罪的影响,研究废除运输毒品罪中死刑问题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基于此,本文希望厘清理论上毒品罪和死刑适用正当性上的矛盾,给出理应在毒品犯罪领域废除死刑的理由及可行的方案,由运输毒品类犯罪入手进行规划。
    • 贾广宇; 刘玉彬
    • 摘要: 随着2018年《国家监察法》出台“监察留置措施”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有效衔接是实现惩治职务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针对两措施衔接问题在刑期折抵、证据适用、场所设置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就目前试点经验来看,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在衔接问题上还存在着诸多需要细化的空间。留置辩护权亟待有效保障,各项人权问题也亟须进一步落实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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