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开展监督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监督薄弱;二是在部分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后,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回复或者认真纠正;三是对案件情况开展调查存在困难。这些问题有各自特定的原因,但总体来说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外在因素,如缺少案件线索、被监督者抵触监督等等,二是内在因素,即还没有明确意识到依法监督和能动监督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并由此导致一定的保守倾向。对此,建议加强对能动监督的理论研讨,逐步树立和强化能动监督的意识,加强对线索的拓展,构建可行的后续督促机制,加强内部制约、指导和督促,强化调取公安卷宗的力度,推动公安机关认可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