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有的行政处罚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不足,在执行中也遇到很多困难.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成本高,体制不顺,效果不理想.行政处罚只能在制度约束下发挥有限作用,它的不足迫切需要其他惩戒方式来弥补.针对这一问题,近几年来,部分省、市和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创新,运用了信用惩戒的方式,取得一定成效.信用惩戒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但也不是所有行政管理领域都适用信用惩戒.首先,信用惩戒具有申诫罚的特性,以降低失信者的名誉为特征,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名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较高价值.对于那些不名誉也不会产生实质影响的管理领域,信用惩戒就没有用武之地.其次,行为必须具有社会性,对社会其他群体会产生较大影响.再次,信用惩戒较于一般行政管理措施更为严厉,轻微的违法行为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