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制度
赦免制度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1年内共计5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4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70篇;相关期刊48种,包括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贵州省第二届硕博论坛、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赦免制度的相关文献由60位作者贡献,包括阴建峰、赵克生、赵秉志等。
赦免制度
-研究学者
- 阴建峰
- 赵克生
- 赵秉志
- 马树勇
- 丁世界
- 丁虹
- 伍操
- 何为
- 余主泳
- 傅明
- 傅达林
- 刘健
- 刘玉贤
- 吕晓伟
- 吴勇太
- 吴钩
- 周桃淑
- 周永坤
- 周雪艳
- 唐华彭
- 姚仲凯
- 孙丽君
- 孙斌
- 宋伟哲
- 宋伟哲1
- 张亚波
- 张晶
- 张潇
- 张贵湘
- 徐佳茵
- 徐彩炜
- 徐秀红
- 房小娟
- 李波
- 李秀勤
- 李耀
- 李鲲
- 杨文雅
- 杨柯
- 杨海
- 沈玉忠
- 牛守强
- 王秀玲
- 王静
- 裴昱
- 覃慧媛
- 谢望原
- 贾长森
- 赖早兴
- 车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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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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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赦免是一个世界范围内古已有之的制度,但是负载于其制度之上的功能却各不相同.当代我国的赦免实践,是以社会性的赦免为主,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罪犯提前回归社会.我国古代的赦免功能则以政治性为主,意图通过频繁的赦免缓解社会矛盾扶大厦之将倾.而当代美国的赦免实践同样暴露出政治化、私人化的特点.基于我国的国体与政体,无需在赦免制度上呈现过多政治性因素,政治性功能不应置于制度目的 之内.而将赦免制度常态化、种类多样化的改革思路,未免没有注意到赦免对法治的冲击以及对普通平民的不平等对待.因此,在赦免制度的发展上仍需持保守、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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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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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赦免制度是我国古代统治者对犯罪阶级的宽恕行为。这种行为能够起到安抚和感化的作用。在我国古代的国家治理过程当中,赦免制度曾发挥过极大的作用,并对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本文正是以此为背景,尝试对我国古代赦免制度的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此类制度对当代的启示,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刑事司法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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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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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赦免制度研究方兴未艾,学术成果大量涌现.分别以2001年和2014年为拐点,这些年的赦免制度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初始阶段、 飞速发展阶段和转型阶段.这些研究成果在古代赦免制度研究、 死刑赦免问题研究、 特赦制度化研究、 国庆特赦问题研究、 特赦贪官问题研究等五个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不仅成果数量多,而且研究深入,在国庆特赦、 特赦贪官等领域的争鸣也十分激烈.随着2015年我国颁布第8次特赦令,我国的赦免制度研究也应由纯粹的理论研究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型.鉴于我国赦免制度仍不完善的现状以及这三十多年研究积累的经验教训,未来的赦免制度研究应当在古代赦免研究中的法理研究、 港澳台及海外赦免制度研究、 持续性研究、 实证研究等方面努力拓展,使我国的赦免制度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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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伟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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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赦免制度研究方兴未艾,学术成果大量涌现。分别以2001年和2014年为拐点,这些年的赦免制度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初始阶段、飞速发展阶段和转型阶段。这些研究成果在古代赦免制度研究、死刑赦免问题研究、特赦制度化研究、国庆特赦问题研究、特赦贪官问题研究等五个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不仅成果数量多,而且研究深入,在国庆特赦、特赦贪官等领域的争鸣也十分激烈。随着2015年我国颁布第8次特赦令,我国的赦免制度研究也应由纯粹的理论研究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型。鉴于我国赦免制度仍不完善的现状以及这三十多年研究积累的经验教训,未来的赦免制度研究应当在古代赦免研究中的法理研究、港澳台及海外赦免制度研究、持续性研究、实证研究等方面努力拓展,使我国的赦免制度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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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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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回溯中国古代律法,可觅得古达刑罚体系中将刑罚归于消灭的两大支撑制度——时效制度与赦免制度.查阅古今研究,对"赦免"制度起源的认定素来争议未决,不仅是法学专家,还包括很多史学专家都认为"赦免"制度最早雏形现于上古时期的氏族内部,但仍有部分法学和史学专家坚持真正意义上的"赦免"制度,于商周时期方才出现.但不论起源何时,古代"赦免"制度都存在着一定共性,即主要作用于"减轻刑罚执行".本文基于历代律法实证,简要阐述了中国"赦免"制度的源起及分类,且按时间先后梳理了历朝相关"赦免"的制度规定,并从整体上系统分析了中国"赦免"制度的主要特征,以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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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长森;
阴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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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自由刑的执行过程中,司法资源配置的经济性要求刑罚执行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过度和无效的投入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故此,应以效率价值来衡量刑罚执行的必要性;刑罚执行过程中离不开必要的人文关怀,避免制造不必要的痛苦,这便要求在行刑过程中坚持刑罚的正义性.然而,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因片面强调判决稳定性而忽略刑罚的经济性和正义性的情况广泛存在,主要体现在已废除罪名和“刑变罚恒”的执行案件中,刑罚的效率价值和正义价值遭到破坏.为了恢复刑罚的应然价值,需要对现有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重构.是故,扩大假释、减刑的适用力度和赦免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可以考虑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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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柯
- 《贵州省第二届硕博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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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8月我国的赦免制度再次被启动,引发了整个社会对赦免制度的热议.对于我国赦免制度仅仅在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作了概括规定,没有赦免实施的具体细则,而且宪法与刑法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特赦但却有大赦之意,以致出现了立法悖论,导致赦免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宪法中的不足、刑法上的沉珂以及刑事诉讼法内的诟病".为此,通过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赦免条款冲突的分析,结合我国赦免制度的立法传统,借鉴国外赦免制度的立法体例,根据我国宪法、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在我国赦免制度中引入大赦制度,以此来扭转赦免立法不足的缺陷,丰富我国赦免制度的内容,为赦免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权保障功能和法治建设功能提供保障,从而有效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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