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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

行政裁量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8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80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800篇;相关期刊249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家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2010行政法年会、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2009年行政法年会等;行政裁量的相关文献由330位作者贡献,包括周佑勇、梁芷铭、王贵松等。

行政裁量—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80 占比:31.96%

会议论文>

论文:9 占比:0.76%

专利文献>

论文:800 占比:67.28%

总计:1189篇

行政裁量—发文趋势图

行政裁量

-研究学者

  • 周佑勇
  • 梁芷铭
  • 王贵松
  • 余凌云
  • 胡平
  • 章志远
  • 胡延广
  • 尚海龙
  • 杜仪方
  • 王彦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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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星; 侍海艳
    • 摘要: 行政裁量是行政法的核心问题,人工智能是当前法学研究的学术热点。然而,空前兴盛的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却正在制造学术泡沫,产生了很多“伪问题”。人工智能行政裁量的提出,是否就是“AI+法律”任意组合式的伪问题需要基于法教义学立场予以客观审视。行政裁量的存在以行政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由于行政行为是以拟制的“行政主体”为中心的资格建构,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意思表示能力并不影响行政行为的证立,但是行政裁量内在结构中的“要件裁量”和“效果裁量”却制约着人工智能功能的发挥。虽然人工智能在行政裁量治理中的裁量基准执行、行政正当程序履行等方面提出了新课题,但是当前基于人工智能主体资格论的行政裁量并不存在。
    • 潘航美
    • 摘要: 行政纠纷因行政机关管理行为而起,行政机关有义务先行处理行政纠纷,而不应当将自己引发的纠纷全部甩手给法院,应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优势,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行政调解制度虽在我国遍地开花却五花八门,但无论如何都不应否定行政调解独立纠纷解决渠道的地位。另外,出于对相对人诉权的保护,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对此,可从受案范围与效力衔接两方面切入。以合理性、合法性作为行政调解与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分标准不符合实践,而应以裁量行政行为作为调解、诉讼受案范围衔接的纽带。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具有确定力,法院应对其所涉的有效事项不再处理,巩固行政调解的成果,避免行政与司法的资源浪费。
    • 林莉红; 滕甜甜
    • 摘要: 近年来,高校教育惩戒权力滥用的现象频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高校教育惩戒可视为行政处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特别类型”。在高校自治语境下,高校在教育惩戒中拥有广泛的裁量权,但裁量正义的实现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比例原则作为指导原则,具有矫正高校教育惩戒目的、平衡教育惩戒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以及防范高校教育惩戒争议的规范价值。在具体适用中,比例原则对高校教育惩戒的规范步骤如下:首先,经由目的正当性原则明确违规行为的应受惩戒前提;其次,适当性原则关注高校行政事项的实现;再次,借助必要性原则实现对学生权利的最小侵害;最后,由均衡性原则进一步验证教育惩戒的实施价值。
    • 朱淑娣; 罗佳
    • 摘要: 海关行政执法“不当”,在海关行政自制场域中包括一般不当和明显不当,在法院司法监督场域中特指明显不当。按照行政过程论全面、动态窥察海关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阶段的“不当”面相,主要表现为规范性文件尚无授权、程序法则不够细致,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恣意、执法程序未尽审慎义务,行政裁量畸轻畸重以及标准滞后诸方面。基于法教义学维护现行法秩序之根本,“不当”的双重归因既包括海关行政执法专业性、经济性、封闭性导致权力集中、权力寻租、权力滥用,亦包括法院形式合法性审查侧重于程序要件审理、实质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裁量尊让过度。需系统规范海关行政执法、灵活运用法院裁判技术,对海关行政执法“不当”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
    • 于涵
    • 摘要: 为了将公共卫生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必然要引入风险预防原则。这既是传统秩序行政下消极危险防范转向现代风险行政下积极风险预防的因应之策,也具备坚实的正当性基础。然而,风险预防原则介入公共卫生领域面临双重困境,即决策面向的是否采取措施以及执行面向的采取何种措施。为此,应当以强版本风险预防原则为指导,对公共卫生风险适用“有罪推定”原则,构建去中心化的疾病防控系统,以比例原则限制风险预防措施,并以“杠铃模式”制定应急预案。
    • 刘星
    • 摘要: 受益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行政裁量数字化在政务服务的不同场景中得到应用,发挥着辅助决策的功能。行政裁量数字化具有提升裁量结果一致性的技术优势,然而也潜藏着风险,裁量的个案正义可能受到侵蚀。裁量的格式化与特定个案之间始终处于一定的张力之中,数字化裁量所代表的技术理性容易诱发执法者的路径依赖,数字化行政可能引发裁量控制程序逃逸。行政裁量的载体变化,预示着裁量治理的理念转换:通过法律保留框定行政裁量数字化的适用范围,以技术正当程序构建数字化裁量的外部沟通方式,以系统控制程序促进数字化裁量的内部人机融合,进而构建数字化裁量过程的人机协同机制。
    • 王杰
    • 摘要: 裁量怠惰与滥用两种瑕疵的存在,使得作为最适控权工具的裁量基准,既要保证控权规则的普遍遵循,又要关照个案情况的特殊考量。无论是填补规则漏洞的需要,还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抑或是实质法治的需要,都可以证成个案特殊情况下,执法者基于立法目的和裁量原意之考量,例外逸脱适用裁量基准的正当性。为了减轻逸脱适用可能导致的权力滥用风险,又有必要通过事前设定正当合理的逸脱启动条件、事中提供具体翔实的逸脱操作程序、事后创设安全可靠的逸脱监督机制之方式,确保逸脱行为始终作为一种合法的、例外的、必要的、谦抑的裁量基准调节装置而存在。
    • 于安
    • 摘要: 数字行政法的演化和形成是行政法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迁。人工智能自动化行政决策与行政裁量合法性的冲突,信息化无形财产与现行行政规制制度的矛盾,典型地体现着数字化对当代行政法核心结构的挑战和数字行政法的转型特征。基于数字化的新产业革命和行政组织及其行政范式的变革为数字行政法的兴起提供基本背景。数字政府的规模、网络新时空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为数字行政法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
    • 张天翔
    • 摘要: 在行政制裁行为之中,自动化行政设备的应用已经是屡见不鲜.但是由于法律法规体系的不足,在行政制裁行为之中使用自动化行政设备,存在自动化行政设备的设置依据与设置程序不明、行政制裁的裁量程序存在封闭性趋势、行政裁量的具体行政程序存在缺失、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的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从行政过程论的视角,以使用依据、使用过程、使用内容为主要方向,实现将自动化行政设备在行政制裁之中的应用控制在法治轨道上的目标.
    • 白硕; 张辉
    • 摘要: 我国通过先行赔付、行政和解(包括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确立了监管权推动和主导下的投资者损害赔偿的基本框架,实现了监管执法方式的创新。研究发现,监管权介入方式和程度的差异使得这些具有自愿性和主动性的赔偿路径展现出不同的效果和可行性。建议引入行政指导制度来推动先行赔付的展开,调整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来强化行政和解的威慑功能,并通过完善诉调机制、扩展监管资源与司法资源的协同与联动,使先行赔付、行政和解赔偿与司法救济之间有效衔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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