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法
软法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71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05篇、会议论文14篇、专利文献143060篇;相关期刊458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唯实、法学论坛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第三届全国残疾人体育科学报告会等;软法的相关文献由764位作者贡献,包括廉睿、韩永红、沈岿等。
软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3060篇
占比:99.50%
总计:143779篇
软法
-研究学者
- 廉睿
- 韩永红
- 沈岿
- 罗豪才
- 陈光
- 黄茂钦
- 刘长秋
- 刘永风
- 姜明安
- 孙成刚
- 强昌文
- 何伦坤
- 周子伦
- 廖凡
- 王瑞雪
- 贾文彤
- 何志鹏
- 何清
- 余军
- 卫跃宁
- 周建裕
- 方剑
- 曹阳昭
- 李杰
- 梁剑兵
- 王威
- 程信和
- 蔡骞
- 郑毅
- 陈坤
- 韦晓曙
- 黄震
- 丁三青
- 丁小萍
- 于贞杰
- 何娜娜
- 何朝丹
- 冯春
- 冯硕
- 刘典恩
- 刘小冰
- 刘琼
- 刘舒心
- 单盈
- 卞问
- 吕中国
- 吴杰华
- 周林彬
- 周艳
- 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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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正媛;
赵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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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治理是国家治理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软法的行为规范形式和治理方式契合了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入,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成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存在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规程不明确、岗责不清晰,信息化对后续管理支撑不够等不足。应积极引入软法理念,从完善后续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和岗位工作职责,践行后续管理和纳税服务理念,加强后续风险管理,突出后续管理重点事项和重点企业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充分发挥软法在提高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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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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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消费方式的转变及国家政策的支持,网红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必然结果,其呈现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传播的快速化、平台多元化和强大互动性等特征。网红经济的兴起对文化、产业结构和传统经济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从经济法的视角,采用硬法和软法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网红经济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以实现网红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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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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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数据作为数据平台的重要生产要素,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益平衡是数字经济时代下崭新的关键议题。但是,法律在以侵权责任路径回应上述议题时存在规范功能层面的局限,即利益保护模式在法官的自由裁量下存在法律规则的冲突与弱化,权利保护模式存在立法技术限制、治理边际成本趋高等难解之困。有鉴于技术标准作为一种软法能够在义务规则的要素化、约束机制的利益导向化等方面发挥规范性优势,遂应以国际视野下的技术标准软法ISO/IEC 27701为典例探索个人数据权利保护中的义务规则形态转换及规范功能优化之道。经分析,国内尚需构建有利于技术标准软法生成的硬法环境,并衔接技术标准软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促成个人数据权利保护的硬法、软法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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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珺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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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后疫情时代借鉴并运用示范法这一国际常用立法模式,将有助于促进国际社会各主体之间在法律规范内开展合作,实现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稳步恢复国际正常秩序。公共卫生示范法的法律属性是国际“软法”,其普适性特征使之具有成为“国际抗疫指南”的天然优势;为了更好把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主动权,应注重汲取现有国际公共卫生领域内的有益法治经验,并组建一支多学科的专业队伍来参与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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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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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基层社会治理主体诉求的多样化需要多元法律规范为其行为提供保障。软法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要义高度契合,其不仅具有充分实现“三治”融合、积极回应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提供纠纷化解新途径、促使社会治理主体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功能,还以独特方式彰显了法律价值,既能够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还能够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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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中伟;
陈光明;
连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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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惯、习惯法与软法规则有着渊源上的关联,否定三者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显然是不客观的。但习惯与习惯法,习惯法与软法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不能将三者相混淆。实际上,习惯与习惯法有着更为密切的衍生关系,而习惯法与软法在理论基础、表现载体、运行机制、保障效力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区别。通过对比分析并清晰界定三者间的相互关系,才能避免理论上的模糊与误解,以实现三者在理论与实践层面的互动发展,共同为现代法治建设贡献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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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嘉浩;
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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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的本质是一种非人格化的治理方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作为两种主流的法治理念,它们之间的冲突与整合是国家现代化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常态化形式。现阶段,我国公民法治意识薄弱,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性不足,运用行政干预手段较多,单一的惩罚机制必然会存在更多的局限性。柔性方法是社会治理的助推器,在尚未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格局中,酒驾治理需要从运用单一的法律制裁手段转为综合的治理模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治理之道,需要实现法律“工具主义观”向“治理主义观”的基础转变。从“软法”与“硬法”互动结合的治理方式切入,分析古代社会“礼法结合”在现代的运用,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提供更多的借鉴意义,从而实现“柔性引导”与“硬性规制”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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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软法治理课题组;
吴新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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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软法有着不可替代的应用空间,其特有的价值导向、治理互动、协同合作、自律互律等机制,为基层有效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对上海的调研发现,社区层面的软法创制、辅助硬法实施、社区自组织和工具创新等探索,有效推动了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在规范性、程序性以及技术性等领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未来推进软法治理需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秉持公共生活优先的治理逻辑、实现硬法与软法的有效衔接、强化法治文化对于居民法律信仰的濡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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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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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年人权益保护是破解人口老龄化之困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对典型的欧盟经验,在既有硬性法规作用有限、新的硬性法规又难以及时跟进的情势下,发挥好软法的独特优势之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工具意义和价值意义——软法既体现为向硬法演进的转化价值,也体现为柔性规范或价值规范的独立价值。欧盟各国老年人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软法保护的样貌,欧盟经验对于破解我国人口老龄化之困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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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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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实现防控疫情和稳定经济的目标,经济治理场域出现了政府主导下非常规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变化。防疫场域中,经济治理软法方案是指为确保特殊时期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制定和实施的满足应急性处置或常态化防控需要的组织规则。同时,经济治理软法方案呈现出应急性调制和常态化调制的样态。以法律理性尺度检视疫情防控背景下经济治理的软法方案,发现其尚存若干有待完善之处。为应对疫情防控的需要,经济治理软法方案应以疫情防控中的经济运行逻辑作为其构建的基础,以疫情防控中的法治逻辑作为其构建的理据,系统之治、规范之治、良善之治、包容之治、协作之治的基本要求应融入经济治理软法方案制定与实施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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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杰
-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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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软法以其独特的实践效用而受到法学界的关注.软法的语境,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两种.软法所发挥的作用是独特的、积极的,因此加强软法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学者在国内法语境下的软法研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而在国际法语境下,研究则相对滞后.本文主要述及了我国学者们对软法的本体、成因、作用以及应如何对待软法的观点.研究表明,当前中国国内的软法研究明显处于起步阶段但在发展速度上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以国际法语境下的软法为研究对象的仅有1部译著,涉及国际软法的只有小部分章节。国际软法在规范和调整国际社会关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就需要中国的国际法学者深化这一研究主题。对国际软法的本体等基本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对于软法是否具有法属性,软法与硬法的关系,法律拘束力问题,范围及内涵问题,还存在着巨大争论。总体上,中国学者对国际软法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也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继续深入研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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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协中
-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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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行政法院(Le Conseil D'Etat)将2013年年度研究项目的主题确定为软法(le droit souple),其意图有二:一是促进(有关机构)采取充分措施来应对软法现象.在现代社会,软法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二是明确了诉诸并使用软法的教义(学理).报告分为三大部分。报告的第一部分描述了软法现象的发展,并对软法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提出了软法的功效、有效性和正当性及其条件;第三部分明确提出了公共机构对于软法应当采取的相关主张,其应当像私人一样接受软法。通常软法的发展经常被视为规范衰败的一个标志,并因此造成了国家权威的削弱。最高行政法院并不认同此种观点。因为正好相反,软法有利于促进国家的创新,通过扩大公权力机关行为方式的选择范围,当然前提在于遵守合法性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最高行政法院,恪守其作为基本权利守护者和政府顾问的职责,在政府与用户的关系方面,保留软法的效用及有效性。在此,行政机关可以发现新的行动空间:用户则被置于一个更加开放的地位,享有一系列替代措施来应对那些强制性规定,当然其前提在于这些措施已被事先确认在法律上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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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园
-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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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软法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模式,可以弥补传统法律模式在跨区域生态治理中的空白,完善生态法律责任体系,拓展生态治理法治化的疆域.在我国跨区域生态治理中软法规范的实然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丰富软法类型、增强硬法规范保障、拓展软法运用范围等途径构建跨区域生态治理的混合法治模式,以确实保障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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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兴
-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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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软法研究在国内兴起以来,关于软法对传统法治模式,或者说对硬法法治模式的挑战,已有不少论著进行分析和阐述,在一些重要的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是,作为一种迥异于传统模式的法规形式和治理模式,软法对于传统法治的挑战和冲击还远未被人们所深刻认识,在很多面都有需要继续讨论的余地。软法的兴起是与全球范围内公共治理的兴起分不开的。所以,在关于软法的挑战的共识中,诸如法的本质、法体现的意志、法的形式、法的形成主体等等,皆是与公共治理的主体多元化、意志多元化、依据多样化等密不可分的。同样,本文所讨论的软法在法的普适性、确定性、公开性、可预期性、强制性、效力性等方面对传统法治模式的挑战,同样也是现代公共治理多元化的背景。笔者认为应当这样看待软法的上述挑战:以更多协商、更少强制、更高自由为核心,深刻丰富和发展了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涵;应当坚持法的公开性原则;应当发扬光大软法的推定效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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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淑;
丁三青;
杜卉卉
- 《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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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软法是伴随着公域治理模式的转型而出现的一种思潮和规范现象,从软法的视角分析了大学章程的性质,指出作为大学自治"宪章"的大学章程具备软法的基本特征.在当代大学治理逐步转向以民主参与机制为基础的开放服务型模式的过程中, 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大学软法体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现实期盼,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由此,从软法的价值维度,分析了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建设路径,要提高对大学章程的认识,依法稳步推进,明确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机制,促进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师生权益,建立监督机制,提高大学章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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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文
-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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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众利用网络的政治参与形成了网络公共空间.它能够形成、传递和表达公众的意志和利益,是政治过程的初步形态.法治应用于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其目标是法治社会,要求建立实现公共利益、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秩序结构,同时有利于法治和民主,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是复合的过程,既要建立制度框架,也要充分调动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和社会资源,并且传递其民主价值.法治化有不同机制和途径.软法之治和硬法之治是不同的工具,它们既明确了责任主体,也充分利用服务商和公众的参与,让平台成为治理场域.法治重视过程控制,要求治理行为的法治化,也要求治理目标的法治化.司法控制能够补强软法之治和过程控制,但应当符合法治目标.国家针对公民信息自由的积极义务是信息公开,针对公民言论自由主要承担消极义务,并以此检视治理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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