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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适用的相关文献在1959年到2023年内共计15067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756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45916篇;相关期刊2010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10年全国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技术交流研讨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土建专委会结构分专委会第五次学术研讨会等;适用的相关文献由49999位作者贡献,包括不公告发明人、王伟、张磊等。

适用—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756 占比:3.16%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145916 占比:96.84%

总计:150674篇

适用—发文趋势图

适用

-研究学者

  • 不公告发明人
  • 王伟
  • 张磊
  • 张伟
  • 王磊
  • 李伟
  • 王超
  • 刘伟
  • 张涛
  •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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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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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邸莹
    • 摘要: 从清末《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到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将《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为法源,及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的告成,再到1929年至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的编订和实施,中国的民法逐步实现了近代化。其中非常重要的“债”之一编也经历了转型和重构的变迁历程。《债(权)》编的体例设计和制度安排反映了债法在近代转型的过程,而移植的法律并不必然能够适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债之“习惯”被引入法典,是立法者试图弥合法典和社会实际之间鸿沟的巧妙构思。而民国时期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判例和解释例所抽象出的判例要旨和解释例要旨,也包含了数条提及债之习惯应如何适用的规则。债之习惯需符合成为习惯法的条件,遵循不同法源的适用顺序,并接受公序良俗原则的制约,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效力。
    • 邸莹
    • 摘要: 从清末《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到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将《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为法源,及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的告成,再到1929年至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的编订和实施,中国的民法逐步实现了近代化。其中非常重要的“债”之一编也经历了转型和重构的变迁历程。《债(权)》编的体例设计和制度安排反映了债法在近代转型的过程,而移植的法律并不必然能够适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债之“习惯”被引入法典,是立法者试图弥合法典和社会实际之间鸿沟的巧妙构思。而民国时期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判例和解释例所抽象出的判例要旨和解释例要旨,也包含了数条提及债之习惯应如何适用的规则。债之习惯需符合成为习惯法的条件,遵循不同法源的适用顺序,并接受公序良俗原则的制约,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效力。
    • 齐慜哲
    • 摘要: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自助游侵权案件作为一类与自甘风险规则关联性较高的频发案件,其对于此条款的适用首先需从主体资格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对自甘风险行为的有效性进行区分,严格限定自甘风险在自助旅游侵权案件中的适用范围,并分情况认定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应将自甘风险作为一项免责事由进行适用
    • 施俊天; 赖勤芳
    • 摘要: 本文将古代“用”的美学观进行转化,可以创造性地应用于当代中国乡村景观设计。道家的“无用”观蕴含了“有”与“无”的辩证关系。借用并将其转化为“图”与“底”的关系,可以增进保护传统村落空间。《园冶》的“节用”观代表了传统园林师法自然的艺术精神。将其融入到乡村景观设计中,可以还原本真的乡村意境。《闲情偶寄》的“适用”观体现了生活艺术化追求。将其延续到乡村景观设计中,可以打造诗意的诗路文化乡村。从历史文化的视角理解浙江“诗路文化带”乡村景观设计,有助于更新中国本土景观设计理念。
    • 张孝星
    • 摘要: 刑事禁止令是我国的一项新的制度,对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我国的刑事禁止令对管制刑和缓刑犯的监管起到了很好地预防再犯和辅助监督作用。但是在刑事禁止令的实际适用和执行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刑事禁止令在适用中存在着适用范围太小和具体适用细则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督效果差、对未成年人犯罪宣告的刑事禁止令执行难度大、缺乏具体执行措施和对违反刑事禁止令的具体规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相关立法部门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刑事禁止令的适用范围,加强对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度等,来完善我国的禁止令制度。
    • 朱桂林
    • 摘要: 连带责任是民商法中最为常见的责任制度,连带责任的判定较为复杂,在民商法学中拥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由于我国还未形成有关连带责任的法律,在使用连带责任的过程中需要从司法的层面来分析和考虑。结合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内涵、特点,深入探究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及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完善对策。
    • 骆天任
    • 摘要: 民法与行政法虽然都有各自的特性,但二者之间也有相同的地方。当行政法规范存在漏洞时,在正义与平等要求的驱动下,适用民法规范不仅存在一定的可能性,而且也尤为必要。但需要指出的是,民法规范并不是都能够被直接适用,需要依据是否存在行政的特殊需要来加以明确与判断。通常情况下,民法当中的一般法律制度、法律原则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能够在行政法领域直接适用。本文首先对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可能性、必要性进行分析,指出了其适用的条件与范围,最后探讨了其具体适用内容,望能为此领域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 刘玉绰
    • 摘要: 风险预防原则形成于当下风险社会,现已实现了由理论向规范的转化,并有望向更多风险领域拓展。风险预防原则在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联下可推衍出合比例与程序正当两大子原则,并通过两大子原则,具化出行政权的有限扩张、风险类型化预防、风险治理参与主体与治理手段多元化四大规范意涵。风险预防原则在体育风险治理中的适用具有现实基础、制度基础与经验基础,足以证成将其扩展适用的可行性。风险预防原则在体育风险治理中的适用面临着体育风险立法阙如、体育风险行政失范、体育风险司法乏力、体育风险意识淡薄等实践困境。建议从完善体育风险立法、优化体育风险行政、改进体育风险司法、强化体育风险意识等方向应对,为风险预防原则在体育风险治理中的适用扫除障碍。
    • 范超文
    • 摘要: 法治国家十分注重保护业主权利,拥有相对成熟的制度及法律法规。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业主的权利保护面临来自多方的威胁,进一步加强对“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理解,对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国家法治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崔湑昇; 郎志恒
    • 摘要: 在我国《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赔偿制度后,《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了监察赔偿的归责原则、适用情形、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等,使得监察赔偿制度具有了可操作性,要依据体系解释的方式对这些规则予以适用。但现行监察赔偿规则相对于实践需求还存在制度供应不足。为实现规范和制约监察权的目标,未来需进一步完善监察赔偿的具体赔偿内容、程序、救济途径等。监察赔偿属于独立的国家赔偿类型,在监察法律体系中确定与监察体制相对应的监察赔偿规则,同时对《国家赔偿法》作相应的修改:确立监察赔偿的基本原则,对《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不宜大篇幅涉及的规则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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