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
罗尔斯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0年内共计1161篇,主要集中在政治理论、伦理学(道德哲学)、美洲哲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46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9篇;相关期刊637种,包括现代哲学、伦理学研究、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3当代中国哲学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年山东社科论坛:“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第一届京津高校青年哲学论坛等;罗尔斯的相关文献由1101位作者贡献,包括姚大志、丁雪枫、夏庆波等。
罗尔斯
-研究学者
- 姚大志
- 丁雪枫
- 夏庆波
- 陈肖生
- 佚名
- 党玲侠
- 刘志丹
- 张国清
- 张祖辽
- 曹钦
- 汪志坚
- 贾中海
- 伊恩·亨特
- 余杰
- 冯建军
- 刘贺青
- 唐慧玲
- 张瑞臣
- 徐丹丹
- 徐作辉
- 曹乙龙
- 朱武雄
- 朱琳
- 李小科
- 杨晓畅
- 白双翎
- 丛占修
- 何怀宏
- 全新明
- 冉文伟
- 刘雪梅
- 吴冠军
- 吴友智
- 张俊洪
- 张爱军
- 感动
- 曹兴华
- 朱国良
- 李望根
- 杨伟清
- 王俊骏
- 王天楠
- 王志
- 王栋
- 谭宇生
- 赵祥禄
- 陈文剑
- 陈铿
- 陈雅文
- 顾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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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永强
-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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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通过契约论的程序推理证成了“自由优先原则”,并将之看做是适用于所有社会的普遍准则.在批评之下,罗尔斯认识到,契约论各个环节的设计已经暗含了一种康德式的完备性道德学说和自由主义的理想人格,存在着循环论证的嫌疑,他由此从道德建构主义转向了政治建构主义.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罗尔斯从道德领域退守到政治领域,借助公共理性和重叠共识等概念为其自由主义价值立场进行重新辩护.公共理性等价于相互性,而脱离形而上学的纯形式的相互性本身并不必然能够得出自由主义的结论,为此罗尔斯又只能进一步引入合法性这一概念,求助于美国社会的政治现实,继续捍卫自由主义价值理想.在《万民法》中,晚年的罗尔斯更是不惜使用强力,将自由主义推广至全球,这事实上宣告了理论建构方案的失败.罗尔斯在理论论证上的步步退却表明,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缺乏普遍的证成效力,并非如他最初所设想的那样是一种普世价值,而是一种特定时空背景下的特殊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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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峰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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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程序正义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作用.罗尔斯和哈耶克的程序正义观,体现了程序正义运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两种不同方式,罗尔斯的架构是一种“融通性的综合程序正义观”,而哈耶克的架构则是一种“贯通全局的纯粹程序正义观”.从人类合作演化的视角来看,哈耶克和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观体现了演化的不同阶段,亦即:在演化伊始,“不完美程序正义”构成了程序正义的本源和主要形态,从小规模社会向大规模社会的演化,带来了哈耶克式的纯粹程序正义;大规模社会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则必然要求出现罗尔斯式的程序正义.在当代社会,罗尔斯式的程序正义是自觉而有意识的社会选择的结果,它融通了各种形式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性正义,使之各得其位,是一个更符合现实也更理想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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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
谢丹
- 《学术交流》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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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叠共识"理念作为《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的三大理念之一,被看作罗尔斯正义思想发生"政治转向"的核心概念及其政治哲学体系的基础."重叠共识"理念的价值旨归,在于实现社会的稳定与长久发展.尽管该理念具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但对处于变革期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在促进跨文化交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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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铨;
郑祥福
- 《天津社会科学》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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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优先问题伴生于人类实践的整个过程.在当代,罗尔斯以其基本自由优先性的思想使该问题得到了极大的彰显,使之成为当代政治哲学论域中的关键问题之一.通过对优先问题的实践性指向的论述,阐明了优先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的根本理据;借助于对优先问题三个层次的逐一分析,确定应该优先的是什么.由此表明,对罗尔斯而言,优先问题的特殊意义就在于,他发现只有依靠优先性的思路,才能使身处不平等之中的人们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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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秀岐
- 《理论界》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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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的优先性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之一.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是最完善的.从拥有两种道德能力——正义感的能力和善观念的能力——的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出发,基于基本自由对两种道德能力的发展和运用的独特作用,罗尔斯为自由的优先性提供了六种根据,即平等的良心自由论证、手段论证、目的论证、稳定性论证、自尊论证和良序社会论证.考察这六种根据及相关问题后,可知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并不完全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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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当代中国哲学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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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是建立在对功利主义反驳的基础上,既保证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又照顾到社会最少受惠者的利益和机会均等的一种新的正义观.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期,在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然而与此同时,主要群体弱势化、贫富差距扩大等危及社会稳定的社会公正问题也伴随而来.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实现社会公正,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现实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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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莎莎
- 《第一届京津高校青年哲学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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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先秦儒家均富思想,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并比较了它们在不同维度的同异,最后提出了两种分配理论带给我们的启示,对我国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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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杨帆;
刘道鹏
- 《2009北京地区哲学专业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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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的着眼点在于罗尔斯是如何推导出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本文首先说明了原初状态的一些基本性质,并阐明这些基本性质设置的目的何在;第二部分阐述了罗尔斯如何从原初状态推导出他的第一个正义原则,此外一些学者对此提出置疑,这里本文做了适当的辩护;第三部分阐述了罗尔斯如何从原初状态推导出他的第二个正义原则,并分析其内在的逻辑矛盾;最后论证了最大最小值原则在《正义论》中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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