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7年第三届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善与自由的对立——论密尔高级快乐理论与自由原则的冲突

善与自由的对立——论密尔高级快乐理论与自由原则的冲突

摘要

密尔提出了快乐的性质差别,并基于这种区分开创了关于“人类福祉”的独特理论.然而,这种理论建构却面临一些困难:承认快乐的高低区分同他对自由的主张和对“可错性”的认识相互冲突——如果快乐真的能够在性质上区分出高低,就必然要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尽管密尔暗示自己能够把握这个标准,却碍于反权威和“价值中立”的立场而回避指出,并退而求助于多数原则.然而,多数原则与密尔用来论证自由的四点理由在根本上是互相矛盾的;与此同时,“多数”实际上也并不一定总是站在密尔一方.所以说高级快乐理论非常可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可以被理解为为特定小众品味和精英立场建立合法性与优越性的尝试,如此便带有明显的完善论色彩;相应地,自由只是从属于少数派偏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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