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文会议>其他>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召开年:2016
  • 召开地:南京
  • 出版时间: 2016-04

主办单位: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会议文集: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论文集

会议论文
全选(0
  • 摘要:艺术作品原件与复制件的价值差异主要源于物的价值,而与所承载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关系不大,因此,基于作品原件价值增值部分而发动的追续权实质上是基于物权的追及而与著作权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作者行使的追续权与作品原件所有者的物权之间的冲突是物权与物权的冲突,因此并不完全适用权利穷竭原则.由于艺术作品市场的交易特性和艺术作品作者的获利模式,使得追续权同样可以在"严守契约"原则之下获得例外.rn 从作品原件的价值构成来看,具有“一体两性”的作品原件同时承载了作品和物的价值,按照权利穷竭理论,作品原件上所承载的著作权在交易完毕后的确已经穷竭,但是由于艺术作品在物的意义上具有特殊性,相对于作者所获得的支付对价而言仍然具有巨大的升值空间,对于物的价值这部分对价而言,作者并未获得公平的支付对价,因而物权上的求偿权并未穷竭。
  • 摘要:最近,由"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名称与商标冲突引发的法律问题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热点话题.作为一名法官,笔者不愿也不应当就该生效判决进行评价.去年底,笔者曾经参与审理涉及江苏卫视"非常了得"电视节目与相关商标之争的纠纷,现想就"非常了得"案件审理中的一些思考与感悟与大家分享,并期待批评与讨论.两被上诉人在《非常了得》电视节目中使用被控侵权标识的行为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未侵害上诉人的商标专用权。上诉人称两被上诉人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侵害了上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实,本院对其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 摘要:本文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视角,深入分析了司法判决赔偿额不高的原因,强调妥善运用精细裁判方式和证据规则合理确定赔偿额,以体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并提出司法实践本身并不缺乏具体审判经验和审判技术与方法,实现损害赔偿司法理念的重大转变才是问题之关键.司法理念的调整要进一步加大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的力度、进一步运用好证据披露及举证妨碍制度、要创新案件事实的查明方法。只要能够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及时作出保护理念的相应调整,相信司法有足够的能力与智慧应对挑战,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难、损害赔偿额确定难等一系列制约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难题,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 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为推动市场统一化步伐,促进市场协调发展、提高消费者福利,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成为知识经济与技术发展的趋势.但是专利的知识产权属性与标准的准公共产品性质使得二者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因此,在标准与专利的实践中,探寻其冲突与规制有助于推动二者的共赢与发展.rn 本文分析了标准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关系、专利与标准的融合利益平衡理论。强调了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必要性,提出了专利与标准相结合,共赢与发展的建议。政策方面提出要完善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优化技术和标准协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环境等建议。企业方面要注意正视标准、积极采标,注重创新、提升质量,加强管理、提升竞争力,开阔眼界、拓宽市场。行业组织要为中小企业发声、加强与外部的交流与沟通,协调行业内中小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强自律,抱团取暖。
  • 摘要:驰名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其具有固有特性.脆弱性、较大的财产属性以及犯罪的低成本高收益等特点导致侵犯驰名商标案件久禁不绝,可见,仅仅依靠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尚不足以给驰名商标提供有力的保护,这就需要提供强有力的刑事保护,驰名商标刑事保护的必然性由此可见.rn 刑法要介入驰名商标犯罪领域,必须以目前知识产权领域已存在的民事部门法为前提,而当这些民事部门法不能保障相应秩序时,刑法才予以介入,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和侵权领域传统犯罪相比更加模糊,而刑法的构成要件需要明确和确定,因此决定了刑法介入驰名商标权保护只能是有限的、适度的.一项长期以来仅被偶尔执行的刑事法条,还会减弱法条的威慑效果,存在负面效应.我国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上不能一味的强调刑事入罪,过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而应该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选择适当的刑事制裁措施.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