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冲突
权利冲突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17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32篇、会议论文44篇、专利文献4485篇;相关期刊587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电子知识产权、法学论坛等;
相关会议35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六届知识产权论坛、2015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等;权利冲突的相关文献由1251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作翔、张平华、冯晓青等。
权利冲突
-研究学者
- 刘作翔
- 张平华
- 冯晓青
- 郭洪波
- 刘斌
- 张振杰
- 王其林
- 谌丽
- 谢国保
- 赵敏
- 刘红
- 刘超
- 史广龙
- 姜柏生
- 宋双
- 张雪
- 张鹏
- 李木子
- 李良平
- 王林
- 王淼
- 王蓉
- 祝建军
- 罗婷
- 董疆
- 谭华霖
- 邵长茂
- 陈军
- 陈思静
- 项贤国
- 马特
- 马筱莉
- 龚艳
- 乐虹
- 于宏伟
- 付慧姝
- 何彩萍
- 何志
- 何梦洁
- 余元明
- 余厚宏
- 俞泽柠
- 全永波
- 兰薇
- 凌宗亮
- 凌彩虹
- 刘军
- 刘友华
- 刘威
-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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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至超;
姜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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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疫人员的隐私权利能够体现其独立人格与个体尊严,蕴藏人文价值,对于防疫工作促进和公共健康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与大数据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涉疫人员隐私保护存在知情同意困难、信息泄露和持续监控的新型难点。因此,分析其背后公民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之冲突原因,在立法完善、执法优化、司法救济和守法普及四个维度为优化涉疫人员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规范提供建议,帮助缓和权利冲突,为后续规范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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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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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容忍义务作为相邻关系中调和所有权冲突的核心,对其限度应贯彻非实质性损害与侵扰的合理性两个阶层的标准。从容忍义务一般性看,容忍义务是合法的权利冲突,“合法但不一定合理”应融入容忍义务限度判断的血液之中。其次,容忍义务是被赋予美德的不作为义务,消极的不作为是民事主体宽容和睦的高尚品质。最后,容忍义务起源于权利限制,是对权利非实质内核的剖离,是权利冲突的纠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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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睿;
鞠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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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学界对于“同人文学”艺术侵权问题的争论颇多,究其根本,是对于同人作品侵害相关主体著作权的判定以及在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判定取舍上存在困境。因此,以“金庸诉江南案”以及“肖战事件”为研究背景,借助利益衡量方式进行分析,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同人文学中的适用情形,用经济分析的方式对将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同人文学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理论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和经济分析的方式探析相关行为中所包含的权利冲突。最后试图基于利益衡量框架建设较为良好的同人文学纠纷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框架,据此为理论和实务界提供建议,促进文学和法治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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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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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制度规范较为原则而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指引,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不一致的裁判结果。基于居住权的性质,就同一物上居住权与抵押权之冲突为视角,参照适用租赁合同关系对居住权的规则准用,结合比例原则及物权顺位就该准用目的的适当性及准用结果的正确性,续造利益衡平,以搭建权利冲突时的解纷模式雏形。概言之,结合《民法典》,通过制度准用为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优先级问题提供解决思路,以期更好挖掘居住权与他物权的共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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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
李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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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一项新增的用益物权,实现了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对实现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以及解决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居住权制度在《民法典》中的规定较为粗略,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其实践性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对于居住权证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与所有权和抵押权冲突的问题,在借鉴域外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完善合同内容,明确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冲突解决规则,平衡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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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鹿君;
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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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生存利益保护的价值理念,司法解释设定了购房人优先权利。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这一优先权涉及购房人、建设工程承包人、金融机构抵押权人等多方主体的直接权利冲突,更具复杂性。《民法典》生效后,《优先权批复》已被明文废止,在《民法典》以公示登记为中心的权利冲突受偿顺位规则指引下,应结合预告登记制度重新建构购房人优先权利认定要件,以减少隐性担保,维护交易安全。在符合优先权利认定要件下,已交清房款的购房人享有取回权;未交清房款的购房人,其债权享有破产保护,有权就预告登记的债权向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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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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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向信息处理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中涉及了第三人信息时,是否需经第三人同意;若第三人不同意,信息处理者是否负有删除该信息的义务。这是涉第三人信息纠纷中的关键问题。《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都未能对此问题的解决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司法裁判中提出的合理使用规则,也存在价值选择和逻辑体系上的诸多不足。涉第三人信息问题的分析,不应主要着眼于第三人与信息处理者间的法律关系,而是应着眼于个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个人与第三人所享有的信息内容存在重叠,在二者都行使其信息权利时,会发生权利冲突。在第三人提出异议前,权利冲突尚未发生,且个人不构成权利滥用;在第三人提出异议后,第三人的信息权利超越个人的信息权利,信息处理者应根据第三人的意愿采取删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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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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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多元主义理论的视角,分析了工商业时代以来国家角色在个人信息利益关系变迁之中的转变。文章发现,自个人信息利益关系初步形成以来的国家收缩在进入数字化技术深入发展的时期之后出现了国家复归的新趋势。这一变化是多元主体无序斗争带来的外在压力和政府行政观念转变导致的内在动力所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在经历数字化初期,因“内在消解和外在挑战”所导致的“收缩”以后,国家角色的此种“复归”并不是回到政府统御一切的工商业时期,而是在尊重数字化时代多元性的基础之上,以构建数字公民义务、企业信息利用义务和国家保护义务的信息义务体系来寻求一种国家、社会与个人关系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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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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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居住问题向来是困扰人类生存的头等难题,为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增加人民内心的归属感,我国《民法典》正式确立了居住权制度.这是自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有关用益物权制度的一大创举.居住权入典进一步丰富了物权种类,促进更好地实现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但居住权是法典新设定的用益物权,因其物权属性在适用过程中难免会和其他权利产生冲突,当某一房屋上居住权和抵押权并存时,哪种权利优先实现在实务中已经引发了讨论.因此,本文从居住权和抵押权的实现顺位冲突入手,明确二者冲突时以两种权利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权利的实现顺序,希望能对日后实践中有关居住权制度具体适用问题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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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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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居住权在理论指导中进行司法实践,而后《民法典》将居住权确定为法定物权,且相较于当下已有的司法实践中的“居住权”有所差异和完善。居住权法定化对婚姻、家庭和养老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但是也产生了多个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和农村居住权适用风险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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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瑜;
马天
- 《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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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抵押权的实现顺位为探讨对象,从中国目前破产程序中各类优先权冲突的现状与困境入手,基于权利冲突衡平的基本理论,对于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抵押权与其他优先权的冲突进行了类型化分析,进而结合个案情形对于各种类型下抵押优先权的实现顺位予以探讨.本文以实证分析为导向,于法理触须研判冲突的解决路径,尝试总结抵押优先权在破产案件中与其他权利冲突时认定的原则,以期对于中国破产法相关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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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娟;
王伟;
丁然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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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节目名称与注册商标,均为人类文明进步的缩影,本应互不相干,却在科技与法治飞速发展的今天发生碰撞,擦出火花,并引起社会公众争议.电视节目名称被他人抢注商标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与正常注册商标之间的纠纷也越演越烈,屡屡诉诸于法律.然而,电视节目名称涉商标侵权案件的司法认定上存在难题,甚至节目名称本身的定性学界和实务界也存在争议.rn 本文旨在分析电视节目名称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的基础上,对电视节目名称进行定性,并试图对于电视节目名称与商标权利冲突案件司法认定步骤进行探讨,以期为审判实践提供借鉴.实践中,恶意抢注电视节目名称的行为可能会让消费者联想到电视节目制作方与某商品生产商存在许可、投资、赞助等关系,既阻碍了电视节目衍生产品的开发,也容易给电视节目品牌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为防止恶意抢注,或者更好地提供衍生服务,电视节目权利人应当尽早将其电视节目名称申请商标注册,以寻求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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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彪飞
- 《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六届知识产权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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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指出在发生两项以上权利冲突时,在冲突权利均有效的情况下,则以各项冲突权利的申请日判断在先权利,“商标申请权作为一种期待权,最终期待的完整权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商标获得注册,商标申请的最终权益才得以实现.此时,应当溯及既往地对商标申请权进行保护,确认商标申请日对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意义”对于不以申请日形成的著作权、企业字号权等,应以其确认日期判断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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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薇
- 《2015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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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奋剂与反兴奋剂的斗争过程充满了来自个人、团体、政府等各方权利主体的错综复杂的权利关系并引发各种权利冲突,现有的法律规制正是对从法治的维度、用法律的方法对体育权利进行重新安排、分配、限制和平衡,具体而言,体育整体及内在个体在一次次的权利冲突和化解过程中渐次获得新的权利关系和内容,并外化为反兴奋剂法律规制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最终使体育逐步赢得全社会的信任并由此获得持久的活力和生命力.反兴奋剂法律规制中权利冲突的化解,应当适用权利位阶原则、比例原则、公正程序原则,在体育主体利益的权衡之中为冲突化解寻求合理化的方法与根据,使体育赢得信任并获得持久发展。权利位阶的适用。在反兴奋剂的法律规制中,在存在多个体育主体权利竞合的状态下,着重优位的权利先予实现,并在实现优级位权利之时间接实现后位权利,为化解体育冲突、实现体育公平、维护体育秩序提供基本依据。比例原则的适用。在反兴奋剂过程权利冲突的化解过程中适用比例原则,应当要求对进行利益上的总体斟酌,考察所选择的解决方式实现的体育目标价值是否过分高于因实现此目标所适用的手段而对冲突权利的损害价值。公正程序原则的适用。首先,体育公共利益的代表机构所代表的公共利益要在其法定权限之内,其代理的事项和内容要具备必要性和正当性,要具备基于此需要而设置公正、公平的代理机构及人员;其次,在保障体育公共利益过程中如使个人利益形成负担时,应当设置正当程序以保护个人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听证权等;再次,如基于体育公共利益的理由对当事人的个人利益进行减损时,受减损人应该具有获得法律上救济的权利,如申诉权、补偿权、诉讼权、赔偿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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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黎
- 《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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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权利冲突审查中的几个常常发生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1)分析了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中关于请求人主体资格的规定,结合立法宗旨和审查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得出审查操作建议;(2)分析了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在审查实践中应该的把握标准;(3)提出了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权利冲突审查应该遵循的审查步骤;(4)对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权利冲突审查中最常见的两类证据的证明力进行探讨,给出了相应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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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Rongming;
杨荣命
-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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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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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Rongming;
杨荣命
-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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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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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Rongming;
杨荣命
-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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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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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Rongming;
杨荣命
-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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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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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Rongming;
杨荣命
-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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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