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平顶山学院学报 >居住权与抵押权之顺位冲突

居住权与抵押权之顺位冲突

     

摘要

居住问题向来是困扰人类生存的头等难题,为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增加人民内心的归属感,我国《民法典》正式确立了居住权制度.这是自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有关用益物权制度的一大创举.居住权入典进一步丰富了物权种类,促进更好地实现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但居住权是法典新设定的用益物权,因其物权属性在适用过程中难免会和其他权利产生冲突,当某一房屋上居住权和抵押权并存时,哪种权利优先实现在实务中已经引发了讨论.因此,本文从居住权和抵押权的实现顺位冲突入手,明确二者冲突时以两种权利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权利的实现顺序,希望能对日后实践中有关居住权制度具体适用问题有所裨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