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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

  • 召开年:2017
  • 召开地:北京
  • 出版时间: 2017-09-24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会议文集:武汉大学第二届:边界与海洋研究“博士生论坛论文集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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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中国在北极的活动安全是北极研究的新视角,它立足于《国家安全法》对于“极地活动安全”概念的提出.中国在北极拥有军事安全、科考安全、航行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这一方面体现了“安全保障”在北极治理中的重要性,反映出从“参与”到“保障”是中国对北极治理的新认识,另一方面明确中国北极活动安全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利用北极既有的治理规则和机制.中国北极活动安全保障需要确立综合安全观、合作安全观和共同安全观,而且角色定位应着眼于安全利益保障者、公共产品提供者和国际责任承担者.目前,北极存在国际、区域、双边多层次的治理规则和机制,另外,国内的北极活动安全保障制度也亟待建立.中国北极活动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国际、区域、双边、国内规则和机制四维一体下法律与政策综合调整和治理的结果.
  • 摘要: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北极地区的暖化出现了显著的“倍增效应”.北极地区的快速变化对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地缘政治等领域产生综合性影响,北极治理成为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中国、印度已经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金砖国家当中部分国家已经开始开展北极合作治理.对于金砖国家而言,开展北极合作治理存在一定的基础,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金砖国家应充分利用现有合作基础,将北极合作治理纳入合作议程,直接或间接参与北极合作治理,最终实现金砖国家在北极地区的合作治理.
  • 摘要:海洋议题在中国既传统又现代,历史上一直存在,但没有处于国家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标志着最高决策者开始重视海洋议题.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和推进,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海洋议题逐渐成为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重要方面,这既是中国积极参与引领海洋规则秩序的体现,更是海洋作为连接海外和国内利益的客观属性.中国总体的海洋议题在外交中的地位在逐步提升,不同的海洋议题,比如海洋安全、海洋资源、航行与通道、海洋产业与海洋环境等在中国外交中的地位不同时期,有不同侧重.海洋议题设置既取决于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取决于国际海洋秩序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进程.面对现有的海洋法律秩序,中国应持有积极利用规则法律的态度,而不应只看到对自己不利的方面,持有旧认识、旧看法和过时的解读.同时,随着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制度的革新和调整空间、争议领域也急需规范,因此,应主动提供和设置更多的海洋议题.
  • 摘要:特朗普提出的“美国优先”已经成为了指导新一届美国政府大政的基本方针,其背后的政策含义是利益排序的调整.这次相较以往美国政府利益排序的战略性变化极大地增加了南海地区战略环境的不确定性,并且在短期内加剧了中国战略手段与战略目标间的失衡.对此,本文提出了三条在战略层面的应对路径,即去美国中心化的战略思维路径、战略保守主义取向的战略行动路径以及构建包容性话语的战略理念路径.同时,在每一条路径下又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政策措施.
  • 摘要:开采规章草案和环境规章草案,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创新性.开采规章草案具有强调管理局的强势地位、承包者处于弱势地位、开发派与环保派争议较大等特征,同时在管理局做决定没有时限、管理局自由裁量权过大、管理局对开采活动干涉过多、开采合同期限过短、承包者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权未得到保障、承包者财政负担过重、多项术语需要明确定义、适格专家制度需完善、税收种类和用途不明确等问题上存在缺陷.环境规章草案对环境义务进行了全方位细化,但也进一步加重了承包者的经济负担,且存在部分制度构成重复设计、审查时限过长等缺陷.我国应对之策是立足现有矿区、搜寻新矿区、加强区域合作、完善我国《深海法》、积极参与规章的制定工作,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平衡、商业开采与可持续平衡的主张,维护我国权益.
  • 摘要:2017年1月,特朗普正式就任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上任后面临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本人政策偏好别具一格,其如何处理奥巴马政府的北极“遗产”引发关注.本文通过使用战略管理学中的SWOT分析法,对特朗普政府参与北极事务的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会、外部威胁进行分析,发现特朗普政府参与北极事务内部优势明显,外部威胁突出.在此背景下,特朗普政府可能在北极环境治理、资源开放、安全维护和国际合作四个方面各自会发挥优势,回应挑战,实现北极战略的转型和升级.
  • 摘要:作为美国唯一的北极州,阿拉斯加州在北极问题上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阿拉斯加州北极政策的核心是本州寻找到新的经济发展引擎,推动阿拉斯加州应对能力的提高、构建弹性社会并促进阿拉斯加州社会经济发展.阿拉斯加州有望成为中国北极次区域合作的重要合作伙伴.通过积极参与阿拉斯加州北极开发,与阿拉斯加州形成良好的北极合作,中国将为自身的北极参与开辟一条新途径.
  • 摘要:权力不对称是国际问题研究中常见的一种结构态势,涉及到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复杂互动.战略对冲可以用来规避冲突风险,并试图维系小国的安全利益.中国海洋外交处于权力不对称客观形势当中,并同时面对来自周边国家尤其是小国的“挑战”,因而也必须审时度势,运用战略反对冲进行因应,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和国家核心利益,实现和平发展.
  • 摘要:南极作为全球公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状态主要由以平等、开放、合作为特征的全球治理模式,大国主导的霸权模式,以及追求排他性利益分割的地缘政治模式共同决定.2016年,澳大利亚颁布了新版的南极战略,其在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强化地缘优势的同时,也重申将继续维护南极条约体系的有效性,并在南极治理问题上扩大国际合作.澳大利亚这种兼顾地缘政治逻辑和全球治理逻辑的南极战略,不仅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南极利益,也对抑制大国霸权治理,促进中澳南极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 摘要:历史上陆海复合型国家的大战略取向转型有四种表现形式,即战略重心、攻防政策、制衡倾向、联盟战略,其中,战略重心的转型居于主导地位.影响陆海复合型国家战略转型有六个要素:战略地理结构、攻防平衡、地缘威胁、资源汲取、战略学说、战略决策.笔者在依托上述六个因素分析德国(1890-1918年)与苏联(1962-1982年)的战略转型成因和历史经验教训;笔者分析了中国战略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限制:地缘威胁的双重易受伤害性导致海陆资源分配分散化问题;先天地理条件的限制;联盟的可获性和有效性较低;避免过度扩张倾向;保持战略决策的连贯性.中国的战略转型,最容易克服的可能是技术革新,最难克服的是战略决策和威胁判断,要保持经济建设与国防投入、内政与外交、海权与陆权、大战略手段和目的等之间的平衡协作,注重防御性和威慑性的战略取向,加强危机管控,兼顾海权的国际公共安全产品属性.
  • 摘要:近段时间,美国对南海地区干涉力度增大,这被广泛理解为贯彻遏制中国战略的行为.然而,美国作为拥有全球战略利益超级大国,却在南海投入如此巨大精力,遏制中国显然不是此举唯一动因.除此之外,美国还有借此维护盟友体系稳定、控制南海航道、打击中国国际威信等目的.只有探明美国干预南海深层次动具体动因才能在斗争中有的放矢,更好维护中国国家核心利益.
  • 摘要:海洋保护区作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被全球所极力推崇.其存在不仅体现了全球绿色发展的理念,更表露了国家在建设相应体制机制方面的决心.文章从南海海洋保护区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出发,对现有国际法律制度和部分当前全球已经建立起来的海洋保护区现实案例的分析验总结,从不同层面探寻有主权争议海域的海洋保护区制度的建立,试图为中国未来在南海建立类似保护区的建立寻求法律和实践基础.
  • 摘要:挪威是世界上最大航运国家之一,其海事产业是全球性的,形成了丰富的产业集群,在世界市场上处于强势地位.挪威人口占世界人口的0.1%,但却控制了全球商船价值的5%还要多.挪威海事产业的发展除了地理和历史因素以外,政府的产业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研发创新政策同样推动了海事产业的繁荣.在建设海洋强国的道路上,挪威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 摘要:清末滇缅界务交涉,看似仅是中英两国之双边谈判事务,实则为三方力量之综合博弈过程.中国外交人员既要同英国外交部角力,还要面对作为“副王”角色的英属印度政府之前线干扰与制衡.英国外交部与英属印度政府间紧密配合之“双簧戏”谋略手段,致使中方交涉同时面临双向合力冲击.而英属印度政府在交涉过程中所扮演之反面角色,即拖延与干扰谈判、拒绝签约、武力强占和经营瓯脱地带等行为,更是让中国在交涉过程中被动不已,不利之交涉结局不言自明.
  • 摘要: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是在《联合国宪章》第43条“特别协定”无法订立、第42条“空海陆军行动”没有武装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将武力强制行动的执行权交由会员国或区域组织代为行使的变通方法,是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武力执行措施.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和国际社会重要一员与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密切相关.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在参与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决策和行动实施中的实践,认为中国的立场和参与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是中国结合国际环境和自身发展作出的现实性选择.这种参与和立场有其正确性,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足,需要更好地平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 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人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的海权论思想一经问世,立刻吸引了美国乃至全世界有着巨大海外利益的工业化国家目光.为了能够在激烈的海外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美国大力发展“因地制宜”的海洋战略,努力扩充海军实力,在迈向海上强国之路上大步流星.同时,有着优越地理位置的古巴所具有的战略价值,被马汉笔墨提到了一个新高度,通过其海权论的信徒西奥多·罗斯福的贯彻,在地缘政治的角度上也几乎宣告了古巴的宿命.
  • 摘要: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多次表示琉球为中国失地,欲将其收复;开罗会议期间,基于多重考量,蒋介石向罗斯福提出琉球可由中美共管的设想.战后,无论是国民政府内部,还是中国民间,琉球复归中国的呼声日甚.但是,由于战后国际形势的诡谲,特别是冷战的加剧,美国认识到琉球的战略价值而将其置于自己的托管之下.蒋介石一度想利用琉球革命同志会来促使琉球内附,未能奏效.随着美日关系的发展及美国亚洲战略的调整,最终于1972年将琉球“返还”日本.退守台湾的蒋介石政权虽对此举不满,但由于自身的国际地位,无奈大于抗争.
  • 摘要:中印边界西起喀喇昆仑山口,东至中、印、缅三国交界处,漫长的边界至今尚未划定.1958年12月至1960年12月,双方就中印两国边界问题进行了历时2年多的谈判.由于两国的立场和主张始终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根本分歧,双方交涉又多以信件和照会等形式知悉对方,使得谈判常陷入僵局而无法突破,边界谈判亦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为两国长期以来的友好关系埋下了祸根.
  • 摘要:国际法院自战后成立以来,对15件涉及领土或边界争端的案件做出裁判.但这些案件判决后,无论从被善意履行的情况、后续争端的提起、以及法院裁判的依据来看,都是不令人满意的.领土争端案件的复杂性与敏感性、国际法院裁判的方式以及依据都使国际法院在国家领土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大打折扣.在现代国际社会,单独依靠任何一种方式解决争端都是存有局限的,领土争端的解决需要多种方法和手段并举.
  • 摘要:印度的东北部边疆一直是国内叛乱时间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自1947年印度取得独立以来,与孟加拉、缅甸、不丹等国接壤的东北部地区接收了众多的外来移民,形成了多族群杂居的局面,因此也是分离主义运动频发之地.大约有65支族群武装力量活跃于印度东北部,但是传统而单一的和平协议与谈判框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族群冲突与武装叛乱.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印度东北部地区的边疆问题,具体地分析公民组织如何介入印度东北部地区阿萨姆邦、那加兰邦与米佐拉姆邦的和平进程.本文认为,随着印度中央政府从边疆政策到后边疆政策的转变,需要重新评估东北部地区的冲突情况,才能够确定下一步的解决方案.
  • 摘要:信任是一方对另一方所产生的非理性行为.互信不仅要求自己相信对方,而且也要求对方相信自己,即互信是双方乃至多方的相互作用状态.互信合作是合作的高级阶段或一种理想假设目标.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即使相互之间没有信任仍然需要合作才能实现生存或发展,非互信性合作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达成互信合作的必经阶段.非互信性合作是合作主体的理性思考与选择,共同应对外在威胁的一致判断.
  • 摘要:德国纳粹化的非理性因素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层面上民族主义、普鲁士主义及理性国家观等思想传统的极端化;民众层面对政治强人的迷信,以及抛弃良知的利益诉求.战后,德国政府、学者及公众在“克服历史”精神的引领下,对德国的战责及战争机制进行了理性反思.战后德国面临着迫切加入欧洲一体化及民族认同亟待完成的国际国内局势.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历史反思进程,反思因之呈现出多元分化、纠结反复的发展态势.但即便如此,究其整体趋势,仍体现着正视历史、直面真相的理性精神.从非理性因素分析德国纳粹化,带给今人两大警示:一个民族应正确认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个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理性思考.与此同时,德国的“克服历史”反思更提醒着所有担负战争责任的国家:在面临历史审判之时,战责国家应本着清算历史、“克服历史”的理性精神,对战争机制及责任主体进行反思.绝不能任由导致战争的非理性因素继续主宰意识,这必会引发新的灾难并终将葬送自己.
  • 摘要:1933年1月,誓言突破凡尔赛和约限制德国纳粹上台,欧洲上空弥漫着一场战争的迷雾,这使得英印政府会考虑到万一欧洲再启,包括印度在内的大英帝国的所有战争资源便会集中于英国本土和欧洲.同年4月,新疆迪化发生“四一二”军事政变,新任督办盛世才为巩固统治,向苏联求援,其势力得以渗透到新疆,造成了与历史上沙俄与英国争夺中亚、中国新疆和西藏的“大博弈”相似局面,引起了英印政府的警觉.1933年底,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逝世,班禅滞留内地,使得中国西藏地方的政局不稳,按照藏传佛教的传统噶厦事务重心也会很长一段时间在寻访转世灵童之上,这些可谓给了英印帝国主义分子天赐良机.1934年1月,英印为阻止班禅回藏,再次挑起康藏冲突,对此毛泽东同志敏锐指出:“英帝国主义正由西藏进攻四川.”①1934年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官员天羽英二发表了一个声明,正如毛泽东主席所指出,该声明是“日本帝国主义强占全中国的最明显的表示”.②鉴于日本之间在远东危机中得逞,扶植满清废帝溥仪③建立伪满政权,控制东三省,这又引起了英印政府对未来日本完全吞并中国的担忧.1934年2月、5月、7月康青藏区、扎布伦寺活佛,噶厦及三大寺代表分表向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表达了希望班禅返藏的愿望.但班禅随后向国民政府提出了武装护卫的要求,这引起了英国害怕国民党军事力量进入西藏进而控制中印边界的忌惮.1935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进入甘孜地区,宣传革命思想,先后在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的茂县、理县、汶川等地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府,绥靖县(今阿坝州金川县城)成立了回族苏维埃政府,小金、阿坝、卓克基、瓦钵梁子区、周伞等地建立了藏族苏维埃政府并最终于同年11月8日成立格勒得沙④共和国,随即于1936年又帮助藏族人民先后建立了泰宁、道孚、炉霍、甘孜、雅江、瞻化(今新龙)6个县级波巴⑤人民政府,于同年5月建立波巴人民共和国.红军在藏区活动的成功以及藏区人民革命政权的建立引起了英印帝国主义分子对红军可能进一步进入西藏地区妨碍其边界政策实施的忌惮.综合这些因素,英印政府决定1934年开启其侵略活动,但由于距离其上次侵略活动已过去20多年,之前正式收集的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又有出入,便派员开始了其此轮侵略活动前的地理、人文、军事信息收集工作.探明了所谓“麦克马洪线”的准确走向,便有了侵略活动的目标,再想法办使之公布于世,但毕竟“麦克马洪线”在产生之初就很不光彩,细究起来是站不住脚的,便要打着人类道义和废除奴隶制度的旗号开启其新一轮的侵略历程.但毕竟这个过程中,因所处的位置、出发点、认识事物的角度以及所代表利益的不同,英国外交部、印度事务部、英印政府、英印省政府中帝国主义分子对侵藏的具体策略、计划产生了争执,但由于其维护衰落中的殖民统治以及帝国主义扩张的一致性,最终各方还是就具体的侵藏方案达成了一致.
  • 摘要:领土作为构成国家的基本元素,对国家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历史上不乏因争夺领土而发生流血冲突甚至战争的例子.而荷兰和比利时两国却通过领土交换和平地实现了领土的更迭,引起全球注目.究其原因,除了交换土地本身的客观优势外,两国的友好关系、欧盟的集体安全政策等因素共同促进了此次和平换地的实现.荷比两国的成功实践给中国解决与周边国家间的领土争端带来了有益启示,即积极构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利益共同体,以谈判的方式解决领土争端.
  • 摘要:二战之后,法国原海外殖民地走上了非殖民地化调整的漫长之路,现今的法国海外领土遍布世界主要大洋和大洲,是构成法国领土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海外领土在地域分布、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既有共性、又有特性.法国做出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调整界定了法国海外领土的不同内涵和权利,促进了海外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但冲突和挑战依然存在.首先,法国海外省和海外大区的“法律地域化”和维护共和国“最起码”领土完整的法律要素之间仍有亟需调整的部分;其次,欧盟视阈下法国本土的话语权与欧盟边远地区政策也存在一定矛盾之处.
  • 摘要:美元体制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牙买加体系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人们对于美元币值稳定性的期待与美元债务引起的美元贬值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危机频仍的根本原因,即使是美元与SDR的二元体制构想也未能解决这一问题;而牙买加体系虽然使美元和黄金脱钩,实现了浮动汇率制,但未能形成国际多边协作和监督,使得各国在应对国际收支失衡问题上纷纷采取债务转移的方式进行,加之资本跨境流动的自由化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这种浮动汇率制度逐渐演变为一种“国际放任主义”和“无政府状态”.当初旨在解决国际货币汇率稳定和全球金融政策协调的国际货币体系面临着进一步的改革.鉴于旧有秩序所存在的核心弊病,笔者认为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应具备稳定性、多元化和多边性三方面的特征.稳定性强调各国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应为全球性金融稳定负责;多元化着重探讨了多元化的定位与货币国际化所面临的问题,前者在于论证多元化并非是新单一化的过渡阶段,后者则是对新型经济体的主权货币国际化的一般问题进行了理论探究;多边性则涵盖了作为全球唯一多边合作平台的IMF的改革方向问题,认为其改革应朝向独立自主、政策协调和自主管辖等方向进行,同时也应加强IMF与区域货币合作组织的联系与协作,以此建立新型国际金融合作框架.
  • 摘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到海域划界争端的和平解决,谈判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式.与此同时,提请裁判解决海域划界争端的案例也层出不穷.本文分别分析谈判和裁判两种方式在海域划界争端解决中的适用,再通过对比分析二者的国际法特点,考察二者在海域划界争端解决中的冲突和互补.最后得出相应结论:合理的利用谈判和裁判方式在国际法上冲突性与互补性,将有助于国家间更好的化解海域划界争端.
  • 摘要:从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声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启动仲裁程序到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庭发布最终裁决书,国内外法学界涌现了数量较为可观的分析文献.梳理这部分文献发现,中国学者对南海仲裁庭的态度大体经历了“善意提醒-苦心奉劝-激烈抨击”三个阶段,也是从不太在意,到极大期望,再到十分失望的过程;中国学者并非整齐划一地为政府立场做注脚,不缺表达异议者;国外专家和机构的观点也并非一边倒,虽然有不少抨击中国的声音,但也不乏理性、客观、甚至力挺中国的声音;中国学者为证否南海仲裁庭的管辖权倾注了大量心血,实体部分的讨论则稍显滞后;从论文互引的角度来看,国外学者对中国学者论文的引用数量要远远少于中国学者对国外学者的引用数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学者较为有限的国际影响力.南海仲裁案虽然审结,但管辖权与可受理性问题,历史性权利与《公约》的关系,岛屿制度和南沙群岛的法律地位等关键实体问题仍将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声请法院复核判决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鉴于菲律宾通过南海仲裁庭宣告南沙相关岩礁领海外的低潮高地不能被占领,顺带否定了中国对这部分低潮高地的领土主权,我方不应放松有关南沙群岛和黄岩岛主权的论证,主权论证策略也应多元化.善用国际法,突破传统的列举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论证方式,将掌握的一手档案资料转化为加权中国更优说理穿透力的完整逻辑链条是一个有待思考的命题.
  • 摘要:渔业纠纷的实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世界各国对海洋权益的争夺,加强南海低敏感领域区域合作是近年来国内外学界研究南海渔业纠纷的主导性视角,但该视角在中国的运用更多是规范层面的,难以解释南海渔业纠纷是兼具法律和政治的混合性争端.“主权”理论可作为替代性视角.主权理论将主权界定为综合性、并不断发展的概念,主权本质属性和能动属性共同构成主权的辩证统一关系.主权本质属性是主权身份、地位的象征;主权能动属性是国家所拥有的具体、实际的权能.实际上,无论是历史性权利还是海洋权利,都是主权行使的表现,对于两者的认定也都不能脱离沿海国的领土主权.“主权”理论的建构和适用,旨在通过对历史性权利和领土主权的关系说明对南海渔业资源争端的解决应该将低敏度领域与高敏度领域相互结合,一方面分析历史性权利应当做南海断续线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之间“剩余捕鱼权”主张的基础,另一方面为把握解决南海渔业纠纷的实际逻辑和方向,应在主权理论的指导下,注重历史性权利在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管辖权边界的应用.
  • 摘要:“一带一路”发展倡议自提出至今得到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经济、贸易、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和扩大.为助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2017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从海上合作的背景、原则、思路、重点领域等,描绘了“海丝路”的整体建设蓝图.东盟作为“海丝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加之与中国一衣带水的地缘优势和二者环绕南海的地理位置,近期双方在渔业领域的合作出现了新态势和新特点,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机遇下,中国-东盟应以渔业生态系统方法为指导,在“软硬”法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效率与稳定相结合的渔业合作法律机制,推动双方渔业经济的深入发展;同时,鼓励多方参与,优化合作平台和参与渠道,亦是合作的关键所在.
  • 摘要:一带一路为中国面向世界所提出的整体经贸战略之架构,从概念上来看,因带路所途经的国家为数庞大,在文化、习俗、法制规范皆不相同的情况下,区域法制的重构是必然且重要的.本文以海上丝绸之路中,港、澳、台三地在面对带路架构下,区域法制的重新建构作为发想,并透过行政法之广域行政概念,藉由港澳台于带路区域法制下之建立,就可能面对到的问题一并提出,给予其他区域在一带一路中做一借镜.
  • 摘要:海洋产业引导基金是依托政策性金融的手段,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海洋经济领域,为海洋产业升级转型与海洋科技发展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强化海权地位、追求海洋事务领导力是美国建立海洋信托基金的主要目的,对于海洋商业性质利用的收费则构成了海洋信托基金的资金来源.对于中国而言,政治制度优势、广泛的地方实践、充分的法律保障为建立中国海洋产业引导基金提供了现实可行性,同时也需要理清这一基金与其他资本主体、投资对象、托管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 摘要:中越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南海争端”上,这是中越之间历时最久,最为复杂的问题.南海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由于南海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和由此形成的地缘战略价值以及地区复杂的安全形势,不仅涉及到周边的一些“声索国”,还吸引了域外大国不同程度的关注和介入,这让南海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这个背景下,冲突与合作,不仅是中越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特征,还将在未来两国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去考察中越关系的发展,把合作放在优先的位置,在冲突中寻找合作的空间,妥善解决“南海争端”这个最大的障碍和冲突.
  • 摘要:货物控制权是《鹿特丹规则》中的一项创新.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引入该权利能够消除目前国际货物买卖法与运输法之间的缝隙,同时也能为海上运输单证的无纸化起到铺垫作用.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法与价值法进行研究,从控制权的衔接作用、电子信息化作用以及其制度存在的不足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控制权的实践价值与制度价值.最后,结合我国国情,建议立法机构借鉴货物控制权中的积极成果,充实和完善我国的运输法,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 摘要:海盗这一问题由来已久,且在当下仍然是影响世界航运安全的重要威胁.各航运组织及个人通常以购买保险的方式分担船只及船员遭海盗劫持扣押后的赎金风险.但不同国家对支付海盗赎金这一行为态度各异,同时各个版本的保险合同对“海盗”这一词语在合同中体现的保险范围应作何理解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明确解释.所以本文将通过对比支持支付海盗赎金者的理由,以及反对者的理由论述海盗赎金的合法性问题,同时在总结国际法、国际航运界以及各国刑法对海盗定义的基础上,以合同法及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对“海盗”一词在保险合同中应如何进行解释提出自己的方法.
  • 摘要:出口信用保险能够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计划.然而,其也受到了包括WTO法在内的国际法的约束.具体而言,出口信用保险受到WTO的《SCM协定》、《中国入世议定书》等反补贴相关规则的约束.这使其在未来支持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过程中,可能因涉嫌构成禁止性补贴或可诉补贴等而遭遇反补贴措施的风险.未来,中国可以从强化政府支持、完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与经营模式、推动出口信用单行立法等方面来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应对WTO法约束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 摘要:海上钻井平台是获得海洋能源的核心工程装备,但因其建造和运营具有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特征,传统金融机构正逐步紧收、甚至停止在该领域投资和贷款.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很好的解决了海上钻井平台的融资难问题.在海上钻井平台融资租赁中,三方独立主体订立两个形式相互独立、实质紧密联系的合同开展合作.然而,海上钻井平台融资租赁在实践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例如建造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或建筑标准变化,建筑材料或建筑设备变更,租赁期间的原油市场和汇率波动等.因此,合同履行在秉持规范性的同时应融入灵活性,通过赋予承租人合同的单方变更权作为应对风险的手段之一,从而保障合同持续、稳定的履行,实现三方当事人的权益.
  • 摘要:“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其完全实现预计要耗费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对此,地区安全与稳定无疑是一个长期必要的因素.其沿线国家面临的内部与外部威胁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顺利实现.本文通过阐述欧亚大陆相关国家由于大国博弈、极端恐怖主义以及地区部族、民族矛盾和宗教、教派冲突等而面临的动荡与不稳定,来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需要应对的安全威胁.目前来看,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范围内,考虑到政治与战略互信基础、军事实力以及合作潜力,中亚以及其他相关国家配合中俄多领域跨境合作是当下解决地区内部骚乱、降低恐怖主义威胁与美国干扰的最佳选择.
  • 摘要:澜湄合作是基于特殊的地缘优势、良好的合作基础应运而生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并与“一带一路”建设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澜湄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也为澜湄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广阔空间.积极推进澜湄合作,致力于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利益纽带,实现共同发展,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亮点和先行示范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摘要:自建交以来,中塔关系总体发展平稳,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重要的节点,中塔两国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取得重要的早期收获,进一步深化共建合作存有较大空间.总结两国交往历,中塔关系发展由两国根据共同国家利益发展而来.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过程中,必须正视俄罗斯的影响力,加强民心相通和安全合作.
  • 摘要:中国与不丹开展合作对缓和周边国家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威胁,消解一带一路战略受到的冲击和怀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不丹传统外交风格、印度过度介入不丹政治、中不边境争端待解等各因素交织阻碍了中国与不丹开展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与不丹在外交领域始终保持友好关系,不丹坚持主权完整的诉求得到认同,中国与印度在南亚实力的此消彼长提升了中不开展合作的可行性.当前中国与不丹的合作来到了历史的转折点,中国应抓住机遇,切勿操之过急,稳步推进建交;采取灵活手段,加强政治互信;瞄准重点项目,推动经济合作,变当前与不丹开展合作的光明前景为现实.
  • 摘要: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增加,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跨界水资源矛盾日益加剧,中国急需与周边国家开展“水外交”进行解决.从资源的视角来看,跨界水资源是一种国际政治资源,通过一定形式的开发和利用,还能将跨界水资源转化成结构性国际政治资源,即结构性跨界水资源.从自身条件、国际地位、外交理念和资源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来看,当前中国需要对结构性跨界水资源进行进一步开发和利用,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水外交”提供保障.对此,中国应从整体上对“水外交”战略进行全面规划,着力从技术资源、制度资源、机制资源、观念资源等方面入手,构建周边水外交资源网络,使跨界水资源成为中国周边外交中的重要“抓手”.
  • 摘要: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倡议.这是在深刻分析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尝试.从区域性公共物品供给的理论视角分析,长期以来,中蒙俄合作仍缺乏有效的区域性公共物品供给,这极大阻碍了区域合作的深入开展.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能够更有针对性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打通阻碍,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供给.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要着重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生态环保、人文交流等多层次的公共物品供给,发挥各自优势,合作互补,促进中蒙俄合作迈上更高的水平.
  • 摘要:自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美国政界、智库等主流观点中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和态度普遍与中方理念存在较大误差.文章试图以错误知觉视角出发,在简要介绍错误知觉理论和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认知基础上,从历史包袱、诱发定势和认知相符这三种错误知觉形成机制出发,剖析美国主流观点中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错误知觉的形成机制和转变原因;针对美国的错误知觉与政策选择,文章在在明晰中方对美政策容易产生的的错误知觉的基础上,为推进中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合作建言.
  •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的成功对接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这样的政策指引和发展机遇下,中哈间跨界河流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合作.在此领域两国虽建立起了基础性的合作框架,但双方对水资源需求强烈,水量分配合作仍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国际水法为两国合作提供了一条清晰的主线,国际涉水公约的指导性和国家实践的借鉴性可充分运用在中哈跨界水资源合作上.战略对接的高层平台有助于提升水资源合作水平,制定切实有效的水资源分配规则和创建可持续发展合作机制是摆在两国水资源合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 摘要:“一带一路”是中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两岸关系发展意义重大.但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的内外环境比较复杂:其商界、学界以及政界面对这一历史机遇都不乏理性声音,这是内部驱力;蔡英文上台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推行“台独”政策,这是内部阻力;大陆对台湾加入一直表示欢迎并已有所安排,这是外部拉力;美日对台湾与大陆接近予以阻挠,这是外部压力.受这四方面力量的共同影响,台湾当局在这一问题上一直首鼠两端,踌躇不前.在此情形下,两岸应有针对性地从调动内部驱力、抑制内部阻力、增强外部拉力和缓解外部压力等方面入手,为优化台湾参与“一带一路”的内外环境寻求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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