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的兴起,民众获取信息和发表言论的渠道更加便捷畅通,使得刑事个案如“许霆案”、“邓玉娇案”、“李昌奎案”、“吴英案”等—系列影响性诉讼案件成为民意关注的焦点.在民意关注的刑事个案中,民意与刑事司法常常存在博弈,屡屡发生激烈的碰撞和冲突.如吴英案,因民意“疑罪当从无、刀下应留人”的“鼎力支持”,使得吴英被重审改判死缓“起死回生”,彰显了民意的强大力量.但民意也会影响司法独立、损害司法权威,当民意“绑架”了刑事司法,极易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在民意对刑事司法影响与日俱增的当下,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民意与刑事司法的关系.本文从民意与刑事司法的激烈交锋入手;直面司法机关在民意与刑事司法多重博弈时遇到的困惑;深入剖析民意与刑事司法多重博弈的具体原因;正确认识民意对刑事司法影响的双重效应(既有负面的民意干扰甚至是媒体审判,又有正面的民意监督);积极探寻客观有效、操作性强的解决路径——构建民意与刑事司法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这就需要在明确民意进入刑事司法的界限和刑事司法如何吸纳引领民意的基础上,消除民意干扰的负效应,释放民意监督的正能量.因此,本文主张:让民意进入刑事司法,凸显刑事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效果;让刑事司法吸纳引领民意,彰显刑事司法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在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不能顾此失彼,通过民意与刑事司法的和谐互动,实现刑事司法的法律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实现刑事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本文的核心研究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