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劳动法的相关文献在1963年到2022年内共计722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181篇、会议论文43篇、专利文献93830篇;相关期刊1694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四川劳动保障、劳动保障世界等;
相关会议27种,包括第三届长三角金融法研究生论坛、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等;劳动法的相关文献由5079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编辑部、董保华、王全兴等。
劳动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3830篇
占比:92.85%
总计:101054篇
劳动法
-研究学者
- 本刊编辑部
- 董保华
- 王全兴
- 潘家永
- 郭文龙
- 黎建飞
- 冯彦君
- 常凯
- 秦国荣
- 邱婕
- 周善
- 魏浩征
- 刘诚
- 张丁华
- 程延
- 侯玲玲
- 孙德强
- 左祥琦
- 李文成
- 杨杰
- 周斌
- 孙建国
- 张作川
- 张国祥
- 本刊记者
- 李伯勇
- 李凌云
- 林嘉
- 沈翔
- 胡志鑫
- 陈默
- 关怀
- 史继科
- 吴裕洲
- 小保
- 张五常
- 张静
- 李德勇
- 王向前
- 王景龙
- 许建宇
- 谭立独
- 郑尚元
- 刘军胜
- 刘文华
- 刘武俊
- 刘瑛
- 刘畅
- 吴明顺
- 孔令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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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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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行业"996"加班制度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工人获得加班报酬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否则只会进一步加剧劳动冲突.然而,在我国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通过盲目压榨劳动力来提高自身竞争力并不是长期性的解决办法,如何有效提高管理科学的效率是每个企业管理者都需要高度集中思考、遵纪守法的问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也是每一个企业的职责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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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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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各行业均面临着传统运行模式遭受巨大冲击所带来的挑战.新业态经济随着各行业要素的变化也随之应运而生并逐渐走向更加具有适应性的较为成熟的阶段.在劳动用工维度上,新业态企业的用工模式与传统行业(以制造业为典型)的用工模式产生了显著的分野.从法律的滞后性角度讲,现有劳动法的框架已经在很多方面不适用于新业态经济的发展.对新业态企业、从业者、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法律服务提供者而言,掌握新业态劳动用工模式的特征,对精准定位商业需求、把控劳动用工风险、提高监管水平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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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诗诗;
姜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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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劳动者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本文分析比较了国际特别是美日德英四国的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护现状,以及对我国企业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案件分析得出,我国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合法劳动权益难以保障,二是权益易受其监护人二次侵害,三是15~16周岁未成年劳动者保障的法律缺口,四是学生身份的未成年劳动者的劳动及实习权益受到侵害.其问题的成因在于法律规定不完善与立法实践之间衔接不充分.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保护的四大建议:降低最低就业年龄限制,加强对未成年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明确企业对学生身份未成年劳动者的特殊保护义务,加强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并建立相应的权益保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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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思宇;
谢辰旻;
李城君;
岳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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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常常会选择寻找校外兼职或者实习,但在校外兼职过程中,经常面临随意辞退、克扣工资、强行延长工作时间等情况,那么思考如何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大学生劳动过程中劳动权益侵害的原因,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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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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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价值宣示、论证补强、规则补充、规则修正四种方式融入劳动争议裁判实践,但无论哪种融入方式都欠缺论证,也未顾及核心价值观条款入宪这一规范变化,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当下核心价值观入法研究本身的问题。核心价值观入宪为从规范层面讨论核心价值观的劳动法融入提供了前提,入宪后的核心价值观条款是宪法总纲条款,应通过符合宪法的解释的方式进入劳动争议裁判。其可以补充劳动法中已有法律原则的内容,也可以对传统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优化和支撑。基于宪法中核心价值观条款对劳动法规则进行补充、修正应以识别法律存在漏洞为前提,且应遵循符合宪法的解释的一般方法。据此,裁判机关创设用人单位新解除权、支持约定社会保险补贴而不给予经济补偿等不具有妥当性;修正高管双倍工资条款、服务期限制条款以及个案中创设劳动者请求权则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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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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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从某公司内退后不久,就进入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岗位特殊,经常加班加点,但物业公司每月只发给我工资1800元,而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60元,我便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支付加班费。但物业公司认为,我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故双方之间仅形成了劳务关系,可以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请问,我与物业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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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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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校大学生网络兼职的现象日益突出,高校学生在获取收入来源的同时,自身权益也面临得不到法律有效保护、严重损害、维权不便等困境。文章从在校大学生网络兼职面临的困境出发,分析困境产生的原因,对在校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明确他们属于非全日制劳动范畴。通过对强化监管、专门立法和简化诉讼程序等权益保护途径的探究,切实保护大学生网络兼职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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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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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分析已有国内外涉及劳动习惯的学术、司法和立法资源,旨在说明劳动习惯是劳动法的渊源,且我国将来制定的《劳动法典》应将劳动习惯写入该法之中。梳理国内外学者研究习惯的成果,归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法官适用劳动习惯裁判劳动争议案件或劳务侵权纠纷案件的规律,提出借鉴国外法理论和立法模式,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习惯立法体例。在我国劳动法学界,除少数学者承认习惯属于非规范的劳动法渊源外,多数学者并不承认习惯是劳动法渊源。相较于国外劳动法学者,我国劳动法学者对劳动法的习惯研究甚少,但我国法官适用习惯裁判劳动争议案件或劳务侵权案件并不少见。有鉴于此,亟待劳动法学术界同仁对劳动习惯进行深入研究,广泛挖掘现有国内外涉及劳动习惯的立法资源,为将来我国制定的《劳动法典》提供学理支持,尤其是在立法设计上,除将习惯作为劳动法源规定在总则外,其他各章视习惯适用的强度作特别规定。同时,基于类推适用及其扩大适用考量,“搭桥条款”亦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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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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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劳动关系的确认是摆在他们面前的第一道“关卡”。然而,在层层分包、转包的过程中,平台企业“合理”规避了《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将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系层层阻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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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远离“高薪低门槛”招工求职者要坚决对“免费的午餐”“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说不,“糖衣炮弹”背后藏着满满的套路。在网上求职时谨慎辨别此类招聘信息,电脑背后可能是虎视眈眈的骗子。二、远离“未上岗先缴费”《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应聘者应对“先缴费、再上岗”的情况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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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江涛
- 《第三届长三角金融法研究生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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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劳动法的视角,解析上海现行的事业编制管理模式、定向委培制度、三方合同关系三种主要的雇佣社区医生的模式,分析其中的风险和法律性质,提出限制拥有事业单位编制的社区医生数量,扩大定向委培社区医生的招聘范围,对三方合同当中的社区医生进行梳理等解决思路,以求为全国社区医生管理模式完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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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立;
黄玲
- 《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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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劳工标准相当于基准法,对中国的劳动立法具有指导性意义.在实际适用国际劳工标准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妇女和儿童保护领域,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国际劳工标准相比也显得较为粗糙,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充分认识这些差距,减少国内立法与国际公约的矛盾和差距,对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逐步使国内劳动立法与国际标准协调的法制建设大有裨益,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女性发展更是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国际劳工标准在我国的妇女儿童保护法制体系建设中起到了指导作用,其实质可以认为是基准法不仅将国际劳工标准纳入,同时,一些没有批准或无需批准的建议书也在立法中有所体现,禁止雇佣童工与此相对,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对文艺、体育等单位的要求与国际上保护儿童权益的发展潮流有较大差距。反对强迫劳动也同样涉及到对未成年人和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我国政府历来反对强迫劳动。但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典型的强迫劳动形式,与国际劳工标准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次,我国强迫劳动的适用的主体只有用人单位,总体来说,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歧视主要是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歧视基本不存在。我国在劳动法律法规中己做了相应规定比如《就业促进法》和《劳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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