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韩非子的相关文献在1961年到2022年内共计2159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中国文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52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5篇;相关期刊1069种,包括管子学刊、齐鲁学刊、求是学刊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2年中国世界古代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第七届海峡两岸先秦两汉学术研讨会、2017年“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国际学术研讨会等;韩非子的相关文献由1901位作者贡献,包括张觉、刘如瑛、宋洪兵等。
韩非子
-研究学者
- 张觉
- 刘如瑛
- 宋洪兵
- 刘亮
- 杨玲
- 马世年
- 周炽成
- 张涅
- 徐克谦
- 李杰
- 段俊平
- 蒋重跃
- 陈霞村
- 佚名
- 刘建明
- 张娜
- 张子侠
- 徐进
- 汪蕾
- 王丹丹
- 蓝梧根
- 谭家健
- 车淑娅
- 韩云波
- 高深
- 鲁迅
- 余世存
- 关立新
- 刘乾先
- 刘培育
- 吴钩
- 如瑛
- 张世欣
- 张岱年
- 张晓
- 张永军
- 时永乐
- 朱城
- 李培志
- 杨善群
- 杨帅
- 牟丕志
- 王健
- 王宏强
- 白彤东
- 知水
- 范玉
- 菲菲
- 赵丕杰
- 赵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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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兆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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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世日本学者对《韩非子》的研究和借鉴始于山鹿素行。通过系统研读《韩非子》,山鹿素行发现了儒家之“礼”与法家之“法”在“规则”与“人情”两方面的共通性,进而打通了二者的理论逻辑,并以此作为其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通过对《韩非子》中法治论与人情论的吸收,素行在其原本以“礼”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中补充了“法”的内容,从而形成“礼”“法”兼用、伦理与政治并举的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超越了中国传统的儒法之争,形成了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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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林;
王逸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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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说林》《储说》是《韩非子》中最具有文学特色的部分,目前对二者的专章研究并不多,且其文体定性存在争议。探究《说林》《储说》中“说”及“说体”源流,辨析“寓言”说、“小说”说、“连珠体”说的得失,认为《说林》《储说》是“说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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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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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实现中国法治的现代化,就要充分重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以区分事实与价值的方法重构韩非子的法制思想,可以对传统文化进行有效地反思和扬弃。在事实上,韩非子提出的法制概念可以用命令理论进行化约:法律是君主发出的、以赏罚为后盾的一般命令,臣民的服从动机在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和畏惧威势的心理。在价值上,韩非子采取传统集体主义的价值立场,他只关心作为集合体的国家实现强大。因此韩非子不仅认为法律应当作为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且认为法律应当成为唯一的行为规范。理论重构和分析对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启示在于:重视法律服从动机的内在面向;重视法律对权力的规范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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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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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战国是中国文化学术史的轴心时代,《荀子》与《韩非子》皆是历经百代淘洗的经典。韩、荀学术虽各具独特品格,但又相互融生。韩非子与李斯俱事荀卿的历史事实,使得韩非子的法术范畴与荀子的礼学思想存在天然的通变关系。韩非子对荀子礼学的“通”体现在三个方面:“得君行道”,学术成为公器与国君的结合;礼学与法术之学都以政治为中心;学术品格独特而鲜明。而其“变”则体现在三个转向上:从王与礼的统一转向人主与法的统一;从纷繁复杂的礼学体系转向简明扼要的法术之学;学术品格从自由、独立转向功利化、依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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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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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汉字,生动形象。“廉”最早出现小篆的象形,由“广”和“兼”构成,看上去与房子有关,“廉”作为厅堂的侧边,最显著的特点是直。所以,“廉”成了正直的代名词。《说文解字》说:“廉,仄也。引申之为清也,俭也,严利也。”韩非子说:“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轻恬资财也。”廉是一种情操,也是一种政治本色。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想保持这种本色,就必须守住这条生命线,把握住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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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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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家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儒道相比自有其特点,而且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值得研究。其形成、主要内容以及实现途径等问题尚存争议,有待进一步探讨。法家的无为而治思想萌发于商鞅,发展于申子、慎子及稷下齐法家,大成于韩非子。其要义包含“知法自治”和“君佚臣劳”两个方面,前者指通过创设法令制度,并公之于吏民,使人人知法、信法,自律自治,实现“刑政不用而治”的目标;后者则以“道德”为体,刑名法术为用,主张君臣异道,分工而治,君主臣辅,君执其要,臣尽其能,参验督责,以静制动。法术势结合运用,循环补充,是实现无为而治的途径。法家之主张无为而治,意在尊君集权、富国强兵、兼并天下,与道家“因循自然”的无为而治、儒家“恭己南面”的无为而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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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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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人类社会学是一门古老又年轻的学科,在人类的“轴心时代”曾经出现过大量的优秀社会学家,其中以东方的老子、孔子、孟子、韩非子、释迦牟尼最为著名。同时期西方的先贤主要在研究古典哲学,以及从哲学中衍化出来的分类学科,并没有社会学研究方面的代表人物或代表著作。而“轴心时代”的东方出了那么多社会学家,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了人类自身上,却在对大自然的思考上有所欠缺。由此分别衍化出了东西方如今相差甚远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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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章(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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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非子》载:大臣夷射陪齐王喝酒,中途出来醒酒,手里还提着一把酒壶。守门人向他讨一点剩酒喝,他拒绝了,不但拒绝,还以轻蔑的口气训斥道:“撒泡尿看看你是谁,配喝酒?”夷射走了之后,守门人故意在廊下洒了一些水。第二天齐王见了,以为是尿渍,问守门人:“谁在这儿撒尿?”守门人说:“不知道,只是夷射大人昨天在这儿站过。”夷射因此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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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无形;
言语一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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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点翠,是一种用翠鸟的羽毛点缀金、银、铜等金属底板的首饰工艺。翠鸟上背、腰部以及尾部羽毛以青、蓝色为主,色泽雅致,与珠宝、衣物相衬,更显高贵华丽,因此以翠羽为饰在历代皇室贵族中颇受欢迎。点翠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韩非子·外储说》记载有“买椟还珠”的典故,文中描绘盛珠子的木匣“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此处的“辑以羽翠”便是点翠工艺的前身。《汉书》中记载妃子居所“壁带往往为黄金釭,函蓝田璧,明珠、翠羽饰之”。除此之外,唐诗中有“手持凤尾扇,头戴翠羽笄”,宋词中有“只有余香留得住,满地花钿翠羽”的描述。宋朝时,翠羽之风尤为盛行,皇室贵族、士庶人家的妇人装扮均以翠羽为尚,京城内外打造金箔、铺翠、销金的作坊多达数百家,往来通贩多达数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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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Law is order.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7卷第4章一民之轨,莫如法。--战国《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战国《韩非子·有度》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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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天威
- 《“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华北电力大学国学研究中心成立大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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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非子划分了国家、朝廷和君臣等层次的内外关系,并不断强调内在方面,最终将君主之身作为其政治构建的根本所在.同时,又因为集中了诸多的面向,君身的复杂性也尤为彰显.君主之身不仅是政治的核心,同时具有自然的面向.自然之身以自为心为纽带,进入政治的视域.而君主的自为心与法的公共性存在矛盾,也是其自然之身与政治之身的张力所在.君身之内也有与形而上的道与理相联系的方面,这也要求君主通过治身来超越物的形名层面,达到对道理的把握.进而实践用一之道,实现无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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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世年
- 《中国文体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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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非子》中“韵文”的特征是非常鲜明的,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主道》《扬权》两篇通篇用韵的文章,二是《爱臣》《解老》《八奸》《八经》等部分用韵的文章.这些韵文的体制在先秦诸子中也别具一格.这些韵文的出现是缘于运用与传播的需要,是与进谏君主的实际功用密切相连的,其目的就是要便于国君的记忆与吟诵.《韩非子》的韵文体式在诸子散文乃至整个先秦散文当中郝是成就显著的,不仅标志着先秦韵文发展的新面貌,同时,对于以后散文当中韵文的发展、对于骈文的产生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而为当时文章之“新体”,后世很多文章就是以之为范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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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Liang;
刘亮
- 《2012年中国世界古代史国际学术讨论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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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非子》中法令因循道理自然的主张与西方古代自然法(Natural Law)学说设立高于人定法的原则,在结构上有相近之处,这一点已为黄裕宜先生强调.除此之外,两者在特征上差异显著.如西方古代自然法学说的更高原则能够评判现行法可否具备法律效力,含有永恒不变的确切内容及伦理道德上固定的价值倾向.《韩非子》的道理自然则不具备对现行法可否具备效力的评判力量,其学说仅将其作为无强制力的规劝,不含永恒不变的确切内容与伦理道德上固定的价值倾向等.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思维与西方逻辑思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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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诚
- 《“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华北电力大学国学研究中心成立大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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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秦汉以来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在治国理政中共同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一般认为是所谓的“阴儒阳法”的局面.根据这种描述,从大的局面上讲,儒家思想更偏向于主导国家意识形态,主导或影响社会大众的思想取向,而法家思想则左右着国家治理的实际层面,特别是在政治制度、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中发挥着更多的主导作用.当然,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格局也会有所不同,而儒、法之外的其他思想也程度不同地发挥着作用,只是说,在总体格局上,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共同作用是国家之治的大方向.更重要的是,在二者恰当融合、相得益彰的时代,就会形成较为长久的历史上的所谓治世或盛世,否则就容易出现乱世或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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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世年
- 《第七届海峡两岸先秦两汉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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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使秦”是韩非政治活动很重要的方面,前人多认为韩非生平中仅一次出使秦国--也就是他客死秦国之行。这种看法是值得讨论的。综合《本传》以及《史记》之《秦始皇本纪》《韩世家》《六国年表》《李斯列传》,《战国策·秦策五》,《韩非子》之《初见秦》《存韩》等材料,可以考证出韩非曾两度出使秦国:第一次在公元前237年,李斯说秦王“先取韩以恐他国”,秦王使其谋虑下韩之策,韩王安深以为患,于是和韩非“谋弱秦”,商量自救之法,其计划之一便是派韩非使秦以图“存韩”;第二次在公元前233年,即《本传》所载“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入秦后曾与秦廷重臣李斯、姚贾等有过激烈的斗争,终遇害。韩非两次使秦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亡图存、保全祖国,这一点对于理解其爱国思想与人格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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