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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家的无为而治

     

摘要

法家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儒道相比自有其特点,而且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值得研究。其形成、主要内容以及实现途径等问题尚存争议,有待进一步探讨。法家的无为而治思想萌发于商鞅,发展于申子、慎子及稷下齐法家,大成于韩非子。其要义包含“知法自治”和“君佚臣劳”两个方面,前者指通过创设法令制度,并公之于吏民,使人人知法、信法,自律自治,实现“刑政不用而治”的目标;后者则以“道德”为体,刑名法术为用,主张君臣异道,分工而治,君主臣辅,君执其要,臣尽其能,参验督责,以静制动。法术势结合运用,循环补充,是实现无为而治的途径。法家之主张无为而治,意在尊君集权、富国强兵、兼并天下,与道家“因循自然”的无为而治、儒家“恭己南面”的无为而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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