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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58年到2022年内共计1056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文学、中国史、民族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39篇、会议论文17篇、专利文献553篇;相关期刊280种,包括思想战线、贵州民族研究、广西民族研究等; 相关会议10种,包括2014年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第17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第三届中国民族史研究生论坛、首届中国边疆学论坛等;土司制度的相关文献由933位作者贡献,包括蓝武、马国君、李良品等。

土司制度—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039 占比:64.57%

会议论文>

论文:17 占比:1.06%

专利文献>

论文:553 占比:34.37%

总计:1609篇

土司制度—发文趋势图

土司制度

-研究学者

  • 蓝武
  • 马国君
  • 李良品
  • 龚荫
  • 何镇邦
  • 杨庭硕
  • 吴永章
  • 李世愉
  • 罗中
  • 史简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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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 杨珊
    • 摘要: 以土司制度时期的唐崖土司城为研究对象,以"土司制度"时期为时间节点,依次分析唐崖土司城的山水格局、街巷空间结构及民居建筑肌理,总结其形制和特点,解析该时期唐崖土司城的空间特征及空间生成机制,对鄂西武陵山区这类传统地域性遗址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及其空间基因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 刘霞
    • 摘要: 撒拉族自称“撒拉尔”,周围的汉族、回族、藏族等称之为“撒拉”。在汉文史籍中也有“撒拉尔”“沙刺”“撒刺”等10多个译名。因信仰伊斯兰教,故也称为“撒拉回”。撒拉族在元朝时期东迁定居循化后社会制度初步发展,明朝时,中央政权为了加强对河湟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管理,在循化地区正式制定了土司制度,撒拉族的土司是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在撒拉族的社会发展中与土司制度相配合的是宗教上的尕最制度,尕最是神权统治的最高代表,是精神上的统治者,也是当地伊斯兰教中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人。在当时的撒拉族地区,政治势力与宗教势力相结合,这是撒拉族一个有别于其他伊斯兰教民族的显著特点,对撒拉族社会及宗教生活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 殷夏昱
    • 摘要: 元明清三代为我国多民族、大一统封建王朝时期,该时期边疆治理制度日趋成熟完善,内容也十分丰富,其中土司制度自元至清一度兴盛于湘西、鄂西、云贵川一带,该制度对大一统王朝边疆管理和帝国内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统治以及当地发展都有着突出的贡献,但随着帝国中央集权日益加深,土司制度也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走到了历史尽头。
    • 朱静
    • 摘要: 土司制度作为封建社会中原王朝对该区域少数民族采取的一种带有自治性质的管理制度,对湘西文化生态建设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永顺老司城是永顺土司王朝都城所在地,开端于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并于明中期至明末清初达到鼎盛,遗址总面积达25万平方公里。作为湘西彭氏土司八百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永顺老司城被誉为中国的“马丘比丘”,并于2015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 刘鹤; 刘喜凤
    • 摘要: 新中国初期,西南民族地区暂时保留了“土流并存”格局。同时以新政权建设为依托,中共从两方面培养了民族干部。一是分时期采取不同方式对土官进行政治安排,在初步稳定他们以后,启动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因此,土官成为改造式培养的民族干部;二是采取特殊措施,在西南塑造式培养了一个新型民族干部群体。最终,民族干部化的土官自我“背叛”了土司制度,发展壮大的新型民族干部替代了传统土官,土司制度得以根除。此举,既实现了民族干部的培养与土司制度根除的完美结合,又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葛晓朋
    • 摘要: 清代改土归流之后的土司朝觐制度包含诸多内容,现仅阐述朝觐制度中有关土司朝觐的问题。据清代奏折档案中具体考察土司朝觐制度的具体内容,能够看到土司朝觐制度在改土归流之后一直持续到清末。对土司朝觐程序的探析有助于加深对清代土司制度的了解。
    • 贺慧敏
    • 摘要: 在元、明、清时的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为土司,又名土官,以夷制夷,史称土司制度。新中国伊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推行,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区域自治。我国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历史条件、价值追求、物质基础、身份认同、精神家园,在长期的政治、文化、经济、情感融合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共同体,新时期要牢固铸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罗勇
    • 摘要: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在中央政权羁縻政策、土司制度的先后影响下,呈现出独特的政治风貌。僧人、士人、土官等身份群体,在这片土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该书从明朝统治下的大理精英阶层着手,以僧侣、士人和土官等群体的历史经验为主轴,讨论他们和邻近人群如何透过身份选择、仪式重构与政治联盟等方式来重新建构其社会的内外及外延关系。
    • 吕行; 刘根辉
    • 摘要: 恩施方言歇后语中有一类与巫祝活动及土司制度相关,涉及土家族的神职人员及土司政权.这类歇后语整体表意,前导语承担了基本义,前导语名词性和谓词性影响后解语的意义取向范围.隐喻和转喻模式作用于歇后语的生成.歇后语中的死喻现象使得部分后解语能够承担全部基本义.歇后语的生命与文化背景密不可分,歇后语是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存的活化石,恩施方言中"土老司"类歇后语留存有"土老司"这一职业的降格以及土司政权消亡的历史印记.
    • 王琨; 李良品
    • 摘要: 元明清时期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土司制度,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成为中华民族"自在"共同体的历史进程,并为中华民族"自觉"共同体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土司制度推行过程中,国家权力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现全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的"大一统".西南土司地区各族民众在共同拓展中华疆域、共同发展祖国经济、共同推动社会发展、共同创造中华文化(文中简称"四个共同")的过程中,自觉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土司制度推动了中华民族由"自在"共同体向"自觉"共同体的转变,加速了西南少数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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