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范围
主体范围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1年内共计33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31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30633篇;相关期刊236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五届学术年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等;主体范围的相关文献由356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宁、周海源、尚梦晓等。
主体范围—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0633篇
占比:98.91%
总计:30970篇
主体范围
-研究学者
- 刘宁
- 周海源
- 尚梦晓
- 张国军
- 李伟
- 李军
- 李晓月
- 林婧雯
- 王中义
- 王仰文
- 胡健
- 路士忠
- 邾茂林
- 郭文婷
- 郭石修
- 顾骏
- 马好
- 黎晓道
- 龚培华
- 丁振东
- 丁晓伟
- 丁玉龙
- 万翮
- 万霞
- 乐俏娜
- 乔刚
- 于安
- 于文湖
- 于青
- 付捍东
- 伍坚
- 伍青萍
- 何国强
- 何芗依
- 余丹
- 余思璇
- 余涛
- 余通海
- 侯健
- 俞利平
- 俞定康
- 冀蓓红
- 冯军1
- 冯向军
- 冯建平
- 冯源
- 冯闻洁
- 刁龙
- 刘力
- 刘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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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篮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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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理论界在具有职务关联的离职人员是否属于内幕交易罪主体、被动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是否属于内幕交易罪主体以及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是否以第一受领人为限存在分歧.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审判决案件为视角,总结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实践现状,发现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具有扩张性、任意性以及模糊性等实践问题.立法不明确、司法不重视以及理论学界的争议是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混乱的根源.在当前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下,通过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范围是准确界定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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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彦;
唐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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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研究了数字消费经济环境下不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与表现形式,并以具体的实证案例为切入点,剖析了数字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主体范围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定.针对现阶段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调查取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增加法律一般性条款、拓宽主体适用范围、完善以技术手段为基础调查取证、强化惩处力度和监管水平等为核心的具体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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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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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旨:商品通用名称与商标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而对显著性的认定则基于“相关公众”的认知。在判断是否为通用名称时,应当以“相关公众”的认知为基础,结合时间范围、地域范围、主体范围等认定要素予以综合考量。案情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陈麻花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互旺公司)案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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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世辉;
李涛;
丁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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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较于一般责任主体,特殊责任主体并非加害行为的实施者,却更容易陷入侵权责任纠纷诉讼。司法实践中,在特殊侵权责任的主体认定、责任划分等方面,有时不当扩大了侵权责任的主体范围和责任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j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并未作明确规定。《民法典》在吸收《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特殊责任主体范围、责任承担等也有新的发展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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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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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文学的研究,业已走过百年历史,但学界对其内涵外延、其主体范围及研究范围等基本范畴,尚未有过系统论述,这是音乐文学研究至今仍然十分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文章在对既往研究作扼要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音乐文学的特征,对音乐文学的含义及其范围做出系统阐述.文章认为,音乐文学是指各时代的文学与其所处时代的音乐相结合且可以合乐演唱的文体,其主体范围包括诗体音乐文学、戏曲音乐文学和讲唱音乐文学三大类,其研究范围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是音乐文学的文献整理;二是以音乐为主要切入点而兼顾文学和文献的研究,包括音乐文学史、音乐文学的文体生发、音乐文学的演唱形态、音乐文学的阐释、音乐文学的传播等多个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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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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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遗忘权起源于欧洲,并在欧洲的立法和司法中得到确认,我国也应将被遗忘权本土化.在我国的被遗忘权立法构建中,应将被遗忘权确定为个人信息权而非隐私权的内容.权利主体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限制公众人物的被遗忘权、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被遗忘权.义务主体应该是出版者和搜索引擎并以前者为主.客体为网络中的失效的、不宜存在的和负面的信息,对于犯罪信息应该依罪刑轻重来决定是否纳入被遗忘权客体,信息主体不十分明确的信息也应属于其客体范围.权利主体享有向出版者和搜索引擎主张被遗忘权的选择权,义务主体有审查申请的义务,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权利主体、出版者或者搜索引擎、第三方和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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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定东;
袁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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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目前在“邻”治理和基层协商共治的体制基础、关键机制、主体范围、推进程序和技术基础等方面面临着发展困境,反映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三个:个人层面上,人们时常感到孤独和空虚,缺少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层面上,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和互助,社会资本严重匮乏;社区生活中居民公共精神较为缺乏,社会治理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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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
赵佳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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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开创了官民协商、友好共治的新局面,但在参与主体范围上却缺乏明确统一的规范.其中以磋商权利人与辅助第三人的范围争议尤甚,为此,亟需在厘清环境主管机关、保险机构以及公众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中定位前提下,对磋商权利人及辅助第三人范围做出合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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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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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2016年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显然我国各地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关注度又得到一个质的提升.而后,江苏、山东、贵州等地区也相继出台了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条例,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救济途径.本文检索选取了"北大法宝"两个经典案例,拟通过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有关家庭暴力案件所遇到家庭暴力主体范围以及家庭暴力举证难、认定难等疑难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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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 《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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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各类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校园案件中,学生伤害事故因其发生数量多、涉及范围广、司法实践中处理分歧大而备受关注.在诸多理论问题中,不同学者对学生伤害事故范围界定和学校法律责任的探讨意见各异.学生伤害事故范围的科学界定对于明确其法律调整对象和法益保护范围具有重要意义,而在研究学校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上无疑要以正确界定学校法律责任为基础和前提.本文将对以上两方面问题做较为全面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