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受贿罪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483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825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6篇;相关期刊995种,包括共产党员:上半月、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度年会、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2010年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暨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年会等;受贿罪的相关文献由3879位作者贡献,包括江舟、吴贻伙、刘天明等。
受贿罪
-研究学者
- 江舟
- 吴贻伙
- 刘天明
- 孟庆华
- 王芳
- 吴立果
- 卢金增
- 宾语
- 丁一鹤
- 晓鸣
- 李建新
- 王兆伟
- 范夫
- 佚名
- 刘光显
- 孙国祥
- 沈双武
- 沈小平
- 范跃红
- 赵秉志
- 郭树合
- 亦珊(文/图)
- 刘德安
- 单国君
- 周群峰
- 崔洁
- 康伟平
- 曾亚波
- 曾祥生
- 木易
- 李松
- 李轩甫
- 江舟1
- 潘家永
- 肖舟
- 黄晓
- 东
- 冉小毅
- 刘德华
- 刘鹏
- 单民
- 廖新生(图)1
- 张兆松
- 张强
- 易红
- 李希慧
- 李明
- 李洁
- 李磊
-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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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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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教育,愧对领导的关心帮助,愧对家人的默默付出,我这辈子就这样完了……”今年1月,在法院庭审现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侯仁禄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但是,一切都晚了,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侯仁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从跳出“农门”到任正县级领导干部,随着职务一次次升迁,侯仁禄的“三观”一步步下滑,到最后底线完全失守,最终踏入“牢门”,这样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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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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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污腐败问题一直都是各国社会以及政府所关切的重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受贿手段也越来越多,而“收受礼金”行为似乎成为犯罪分子新的敛财工具。虽然“收受礼金罪”最终未能纳入刑法典,但对收受礼金行为的规制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热点。所以,从这一背景出发,从收受礼金行为构成犯罪的学说、国内外相关立法及对收受礼金行为的刑法规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争取在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做出正确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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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那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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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四川路桥机化分公司原项目经理张水全,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这起案件不仅实现了四川路桥纪委多年来移送司法案件“零”的突破,还推动该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逐步规范化正规化。这背后离不开一位办案尖兵的坚持和支持。2015年11月,时任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第五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的朱年红调任四川路桥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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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01傅政华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近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悉,傅政华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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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
魏洁萍;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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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峰觉得这事靠谱,在他看来,李祥为人低调踏实,又有真才实学,况且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获得回报在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46万余元的受贿案件背后,竟隐藏着一条“自洗钱”犯罪线索。今年3月29日,经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依法追加起诉,法院以受贿罪、洗钱罪一审判处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原处长高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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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良田;
陈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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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一级调研员梁春球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此,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秘书长”懊悔不已。小恩小惠,“老朋友”变“好朋友”2003年,梁春球在担任东兰县委副书记时,认识了房地产开发商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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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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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志刚被查处颇具戏剧性,其案发并非办案机关了解情况后主动查处,也不是因他人举报案发,而是因为行贿人在账册中留下证据,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案件时,发现了相关的证据线索而致案发。曰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特殊的受贿案二审结果,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魏志刚因中介项目收受好处,被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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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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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讨好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明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监事长李玉峰不惜铤而走险,收受200多万元的贿金帮杨明基的女儿在北京买房。李玉峰不仅自己行贿,还充当掮客,帮其他商人向杨明基行贿。一来二去,李玉峰与杨明基成了“铁哥们”,相互勾结并进行利益输送。如今,两人先后被查。2022年1月12日,李玉峰因行贿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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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滢;
王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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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的前提之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决定法定刑设置的根本标尺,而决定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最核心的要素便是该罪的保护法益.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与受贿罪共用同一法定刑,然而,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大相径庭,二者的社会危害程度也具有显著差异,另外,由两罪的保护法益和不法内涵决定,数额和情节在二者社会危害性的评价中的作用亦大异其趣.所以,贪污罪与受贿罪并无适用同一法定刑的法理基础.在对二者法定刑予以分离的立法设想下,贪污罪的法定最低刑应高于受贿罪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高刑应低于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受贿罪应构建以情节为中心的入罪条件和法定刑升格条件,并采用交叉式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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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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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2月17日下午,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对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的一审判决结果,决定对王丽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从曾经在金融圈风光十余载、被公众视为“女强人”,到如今却犯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五宗罪”,被告席上的王丽悔不当初,但也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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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安军
-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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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形势和刑事法制建设而言,《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具有其特殊性,需要理论和实务界更为准确地认识。现有的规定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通过立法修正、司法解释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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