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大学自治

大学自治

大学自治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649篇,主要集中在教育、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40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4510篇;相关期刊332种,包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高教探索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2014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教育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等;大学自治的相关文献由637位作者贡献,包括湛中乐、李化树、王长乐等。

大学自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640 占比:12.41%

会议论文>

论文:9 占比:0.17%

专利文献>

论文:4510 占比:87.42%

总计:5159篇

大学自治—发文趋势图

大学自治

-研究学者

  • 湛中乐
  • 李化树
  • 王长乐
  • 范文曜
  • 夏民
  • 姚荣
  • 左崇良
  • 彭虹斌
  • 王晓辉
  • 祁占勇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蒋晓涵
    • 摘要: 学位授予权是学位制度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现行法律对学位授予权的法律性质界定模糊,以及对学位授予标准的权限规定不明,导致我国学位授予纠纷的行政诉讼类案件屡见不鲜。这不仅影响了人才的培养,也使得学生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推进学位管理“放管服”,在厘清学位授予权的性质地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使学位授予权既遵循法律原则,又能充分体现对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保障。本文着重对高校学位授予过程之中出现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完善对策。
    • 湛中乐
    • 摘要: 民办大学学生权利如何进行司法救济,取决于民办大学相较于公立大学在自治问题上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有无必要承认该差异。基于对大学自治生成逻辑的考察,作为学术自由权制度性保障的大学自治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治行政,其专属于公立大学而适用,但这并非意味着民办大学就属“他治”。基于私人兴学自由权的推论,民办大学享有私法上的自治权,即私校自治。在自治界限上,私校自治与大学自治相比,二者既有量的区别,也有质的差异,前者理应享有更大的自治空间。为保障私校自治背后所担保的私人兴学自由权,有必要承认民办大学、公立大学在自治问题上的差异。相应的,民办大学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被认定为私法契约关系。在此基础上,透过民法上的概括条款,藉由民事诉讼对民办大学之学生权利予以救济。
    • 冯磊
    • 摘要: 与中世纪多数欧洲大陆的大学在王权与教权的夹缝中艰难发展不同,同时代的牛津和剑桥相当于国王的宠臣,基本是在英格兰王权的扶持与保护下茁壮成长起来的,而且两所大学拥有高度自治的空间.中世纪英格兰王权与大学的特定关系主要缘于英格兰王权与教会的同盟关系、日耳曼封建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以及大学对王权的特殊功用,这种关系也为之后英国政府与大学关系设定了基调,开启了英国大学高度自治的传统.
    • 刘淑华; 朱思晓
    • 摘要: 苏联解体以来,自治与问责历史性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俄罗斯高等教育治理变革的双重向度.一方面,俄罗斯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扩大大学自主权的变革,大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学术自主权、行政自主权和财政自主权;另一方面,发生了大规模的"问责运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以质量为问责核心内容,多种问责方式并存,以应答和奖惩相结合的方式处理问责结果.同时,这一变革注重在自治与问责之间建立相对平衡,这种平衡彰显了自治与问责之间天然对立冲突而又统一共生的富有张力的关系.
    • 冯磊
    • 摘要: 从19世纪初开始,英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先后经历了大学主导的惰性治理体系、政府与大学合作的惯性治理体系以及政府主导的刚性治理体系三个阶段.每一次变革都是在一定政治或经济事件催化下,政府认识到必须让大学满足某种时代需求时开启改革,随后在政府与大学的磨合下完成转变.英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嬗变是大学理想退却而形式理性胜利的过程,而现代化带来的治理困境引发我们对当代高等教育治理的深思.
    • 何云峰; 魏冰娥
    • 摘要: 古今中外的大学始终强调独立精神的坚守和践行.本质上,大学独立精神是大学精神的最主要方面,是一所大学精神品格的集中表现,由学校维度的独立自治精神,教师维度的人格独立与学术自由精神以及学生维度的独立担当精神所构成.独立精神三个维度的视角不同,各自的实现路径也是不一样的.每个维度的独立精神都得到同步的有效贯彻,整体的大学独立精神才能实现;大学独立精神的三个维度要联动,形成系统效应.这三个维度之间联系紧密:没有学校的独立自治就会有外部力量过于干涉教师的独立探究,没有学校的独立自治和教师的独立探究,学生就不可能真正独立担当.具体来说,大学独立精神可通过厘清"管教育"与"办教育",营造学术独立氛围,完善助学资助制度,完备学业自主制度,科学构造学习空间等来实现.
    • 巢永乐
    • 摘要: 学位授予标准作为我国学位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学位授予决定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至今已施行40余年,现行有关学位授予标准的法律规范与学位授予工作实践的矛盾日渐凸显,导致频繁出现学位申请者将母校诉至法院的尴尬局面。为破解这一难题,通过梳理135份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厘清学位申请者与授予单位之间的争讼焦点以及法院对此类纠纷的立场,以此审视现行学位授予标准的不足之处。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学位授予标准是否采取双重评价体系未置可否,且其内容规定过于宽泛,从而导致适用、解释法律的混乱与无序。再者,自我国国家学位制度确立以来,学位授予工作置于政府主导与高校自治的二元框架中进行,但两者之间的事权划分不尽明确,使得高校设定具体授予条件饱受合法性诘难。为此,学位授予标准的完善路径重点有三:从规范上确立学位授予标准的双重评价体系;进一步修正与完善学位授予标准的具体内容;通过设定最低限度控制标准明确国家对授予标准的“底线要求”,并为司法审查预留空间,最终形成学位授予标准对学位授予决定的法治辐射。
    • 唐宇聪; 张应强
    • 摘要: "学术资本主义"概念表明了美国高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从政治性协调到市场化协调转变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利益偏好.美国学术资本主义的形成,并非是政府削减公共开支导致的被动性适应,而是美国高校在政府干预不断强化的情况下,为寻求自治而主动做出的发展性选择.美国学术资本主义的产生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将高校建设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二是要加快建设创业型大学,着力活化学术资本,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现实转化.
    • 巢永乐
    • 摘要: 学位授予标准作为我国学位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学位授予决定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至今已施行40余年,现行有关学位授予标准的法律规范与学位授予工作实践的矛盾日渐凸显,导致频繁出现学位申请者将母校诉至法院的尴尬局面.为破解这一难题,通过梳理135份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厘清学位申请者与授予单位之间的争讼焦点以及法院对此类纠纷的立场,以此审视现行学位授予标准的不足之处.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学位授予标准是否采取双重评价体系未置可否,且其内容规定过于宽泛,从而导致适用、解释法律的混乱与无序.再者,自我国国家学位制度确立以来,学位授予工作置于政府主导与高校自治的二元框架中进行,但两者之间的事权划分不尽明确,使得高校设定具体授予条件饱受合法性诘难.为此,学位授予标准的完善路径重点有三:从规范上确立学位授予标准的双重评价体系;进一步修正与完善学位授予标准的具体内容;通过设定最低限度控制标准明确国家对授予标准的"底线要求",并为司法审查预留空间,最终形成学位授予标准对学位授予决定的法治辐射.
    • 伏创宇
    • 摘要: 学术抄袭的治理应当实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高等学校与司法机关的共同治理,在责任分配上发挥国家监督与大学自治的双重功能.学术抄袭的治理不仅包括惩戒,还应重视学术抄袭的预防与学术环境的营造.高等学校固然属于学术抄袭预防与惩处的主体,但不意味着承担全面与过载的责任,科研环境的改善以及科研诚信的培养离不开主管行政机关的推动.高等学校在学术抄袭的治理上应当忠实于法律的授权,避免学术自治的扭曲.司法机关针对学术抄袭纠纷保持谦抑的同时,应当加强合法性审查职能的履行.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