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78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76篇、会议论文11篇、专利文献26563篇;相关期刊332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第九届中国安防论坛等;犯罪对象的相关文献由883位作者贡献,包括杨毅、丁鹏、李洁等。
犯罪对象—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6563篇
占比:97.12%
总计:27350篇
犯罪对象
-研究学者
- 杨毅
- 丁鹏
- 李洁
- 康均心
- 张成法
- 张阳
- 徐光华
- 沙君俊
- 王仲兴
- 王彦
- 胡平
- 苏哲
- 陈云高
- 随庆军
- 韩丕勋
- 于世忠
- 刘晖
- 刘杰
- 刘松
- 刘林
- 刘英南
- 卢春雨
- 吴林生
- 周少鹏
- 周锁成
- 姜金良
- 孙景仙
- 崔立红
- 常亮
- 张保平
- 张全仁
- 张天长
- 张建
- 张建飞
- 张彤
- 张惠芳
- 张懿冰
- 张炜
- 张胜全
- 徐立
- 曾芳文
- 木易
- 朱红
- 李伟铭
- 李传光
- 李春波
- 李立
- 李莉
- 李静
-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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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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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规定了“拐卖人口罪”,沿革至今成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系列罪名,有保护对象不全面的缺陷。在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时,应注意与类似行为的区分,主要是绑架罪与介绍婚姻索财行为。本罪立法存在的缺陷在缅北诈骗团伙案和丰县拐卖案中均有体现,应从法定刑幅度、适用标准上做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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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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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法律来规范制毒物品的生产、销售、流通可以有效地切断毒品制备源头,因此厘清制毒物品的种类与犯罪,对于打击毒品犯罪,限制毒品流通有着重要的意义.制毒物品的范围不应局限于用于毒品制备的化学品,也应包括植物材料等非化学品.对于未列管的制毒物品认定,应当通过有效的监管机构监督评估并及时公布司法解释以应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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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南阳市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非法狩猎类犯罪案30件,2020年上升至76件,同比增幅达153.33%,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均有如下特点:1.犯罪对象均为“三有保护”动物。按照《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规定,南阳地区常见的珠颈斑鸠、灰斑鸠、麻雀、喜鹊、雉鸡等鸟类和黑斑蛙(本地青蛙)、刺猬、草兔、野猪等都在名录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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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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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信息网络已成为信息交流的主要方式和重要平台。与信息网络迅速发展相伴,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网络已经从犯罪对象和犯罪工具发展成为犯罪空间,网络犯罪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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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晨;
吴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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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保护法益的正确理解有利于合理确定本罪处罚范围.本罪保护法益并非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而是野生动物多样性.在这一法益的指导下,通过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收购、运输、出售"作限制性解释,能够将形式上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但实质上未损及野生动物多样性的行为去罪化.在这一法益的指导下,明确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五种行为方式对法益侵害程度有别,因此对五种行为方式应适用不同罪量标准,这有助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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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晨;
吴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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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保护法益的正确理解有利于合理确定本罪处罚范围。本罪保护法益并非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而是野生动物多样性。在这一法益的指导下,通过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收购、运输、出售”作限制性解释,能够将形式上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但实质上未损及野生动物多样性的行为去罪化。在这一法益的指导下,明确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五种行为方式对法益侵害程度有别,因此对五种行为方式应适用不同罪量标准,这有助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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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庆文;
刘勇;
姜康康;
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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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对象不明确的处理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棘手问题。从行为人认识的角度考察,所谓“犯罪对象不明确”,既包括犯罪对象认识不具体确定的情形,也包括犯罪对象认识错误的情形。前者是概括故意理论研究的内容,后者可以用认识错误的理论来分析。虽然二者在理论上泾渭分明,但实践中却常常出现混淆。突出的表现是将犯罪对象认识错误的情形按照概括故意来处理,以实际犯罪对象所涉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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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百顺;
金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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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同一犯罪目的驱使下,以同一(类)财物整体或部分为犯罪对象,采用“盗窃一返还一再盗窃”循环模式连续多次实施盗窃的,其盗窃数额应累计计算,对返还部分价值的数额不予扣减,但犯罪数额应以犯罪对象财产所有权的最大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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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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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档案法》完成了电子档案的法律化,准确认定以国有电子档案为对象的档案犯罪,要立足电子档案特有的数字存在形态,以法益保护为原则。在档案犯罪形态判断上,要立足电子档案内容和载体相对分离的特性,从传统的载体标准转向内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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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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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有无独立意志,人工智能有高低之分;根据责任大小,高阶人工智能又存在强和超强之别。就高阶人工智能是否具有犯罪主体资格而言,目前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的激烈争论。否定说从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出发,立足于实在法,缺乏深入的历史性考察和长远的前瞻性预见。如果跳出人类中心主义的固有思考模式,站在未来立法完善的角度,从刑法目的这一更宏观的视角观察,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刑罚适用”,都无法排除高阶人工智能担当犯罪主体的资格。就犯罪对象而言,不能承认刑法需要保护“人工智能的生活利益”,即使从表象上看刑法保护了“人工智能的生活利益”,那也是刑法保护“人的生活利益”的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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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兴盛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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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逐渐走向集团性、网络化,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手段更加隐蔽,反侦查能力和抗打击能力逐渐增强.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其涉烟网络的特点及侦查方法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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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兴盛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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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逐渐走向集团性、网络化,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手段更加隐蔽,反侦查能力和抗打击能力逐渐增强.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其涉烟网络的特点及侦查方法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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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兴盛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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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逐渐走向集团性、网络化,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手段更加隐蔽,反侦查能力和抗打击能力逐渐增强.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其涉烟网络的特点及侦查方法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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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兴盛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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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逐渐走向集团性、网络化,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手段更加隐蔽,反侦查能力和抗打击能力逐渐增强.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其涉烟网络的特点及侦查方法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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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
-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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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制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刑之一,但是反思这种刑罚,却发现它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评价较高,另一方面适用数量很少,其他问题也较多.在社区矫正背景下,可以对管制刑进行必要改革,包括增加惩罚内容、完善法律义务、完善违规处罚、扩大使用范围、完善执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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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
-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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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制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刑之一,但是反思这种刑罚,却发现它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评价较高,另一方面适用数量很少,其他问题也较多.在社区矫正背景下,可以对管制刑进行必要改革,包括增加惩罚内容、完善法律义务、完善违规处罚、扩大使用范围、完善执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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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
-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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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制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刑之一,但是反思这种刑罚,却发现它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评价较高,另一方面适用数量很少,其他问题也较多.在社区矫正背景下,可以对管制刑进行必要改革,包括增加惩罚内容、完善法律义务、完善违规处罚、扩大使用范围、完善执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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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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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供一种高效的移动代理,它仅需极短的处理时间,并可以减少对于其他资源的最少使用量。根据本发明,提供一个模板,借此将由一个移动代理所执行的复杂动作分类为基本的动作模式。在任何移动开始前模板与发生在一个地点的一个动作的执行相链接,在移动开始之后与所发生的一个动作的执行相链接。根据其类型,模板定义在移动前后要执行的指令并将其发送到移动代理。响应指令,移动代理准备一个复制,移动到另外的地点或组合复制。另外,移动代理所保持的代理对象指定模板和动作执行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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