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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法的相关文献在1975年到2022年内共计1010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775篇、会议论文315篇、专利文献12篇;相关期刊2279种,包括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83种,包括第十一届刑事法前沿论坛暨死刑改革路径与方案研讨会、2009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刑法发展与法制建设、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等;刑法的相关文献由8865位作者贡献,包括赵秉志、陈兴良、游伟等。

刑法—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775 占比:96.76%

会议论文>

论文:315 占比:3.12%

专利文献>

论文:12 占比:0.12%

总计:10102篇

刑法—发文趋势图

刑法

-研究学者

  • 赵秉志
  • 陈兴良
  • 游伟
  • 卢建平
  • 李文成
  • 刘仁文
  • 刘长秋
  • 李永升
  • 竹怀军
  • 马荣春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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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夏勇; 范煜
    • 摘要: 《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立法层面贯彻和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的体现,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要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最严”保护,还需要刑法提供相应的保障。《刑法》与《长江保护法》的对接应坚持“最严”生态法治观,在范围上实现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在设定对接标准时,应强化其明确性并注重不同刑法条文之间的协调性;同时还应坚守“最严”的取向,全面及时地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 方涛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将个人信息的保护带入了一个新纪元,其与《刑法》的规范衔接问题应是当下理论与实务关注的重点“。两法”的衔接面临法律责任条款的虚置化、罪名涵盖的法益保护不周延等规范供给困境,以及基于内容错位带来的基础性概念、规制个人信息违法处理行为方式等规范冲突,需要予以重点关注和化解。但《刑法》也需与时俱进,立法上需改变传统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流转规制观念,转向使用规制,且细化立法与增设行为类型以促进法益保护周延性,刑事司法也应总结以往实践,顺应时代潮流做出相应调整。
    • 郭恩泽
    • 摘要: 监察法自施行以来,如何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很好地进行衔接,不仅学界众说纷纭,而且在实务部门运行中造成了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冲突与脱节。因此,要实现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应当从立法角度出发。那么对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侦办问题,成为三者之间的衔接纽带,但是目前由于不同部门法之间出现的法律冲突,所以要解决三者之间的对接机制问题,从最先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出发,进而从程序上确定监察法与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之间的有效对接。
    • 胡羽颖
    • 摘要: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蒸蒸日上,铁路建设事业也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果。各地高铁的相继开通、多元化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都说明高铁已经成为广大人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但是仍然有一些未完善解决的问题阻碍着铁路法治建设,尤其是现在受到广泛关注的高铁“买短乘长”问题。本文以2019年4月29日发生的“买短乘长”案例为视角,在阐述“买短乘长”概念和问题时,对“买短乘长”行为进行法律识别。首先基于民事、刑事角度论述了从民事或行政不法到刑事不法的过渡或两种法律责任的衔接问题,再根据刑法二次违法性原则,对“买短乘长”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分析,并联系实际对“买短乘长”犯罪定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
    • 黄诗茹
    • 摘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刑法修正案,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并产生了较好的司法效果。然而现行刑法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和不足,无法充分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司法现状,分析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以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制度予以完善。
    • 冯文杰
    • 摘要: 刑法中的个人征信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为形式要素,以识别性为实质要素。亟须细化前置法中非法或合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具体规则;若某种个人征信信息属于完全不真实或公开的类型,就无必要以刑法予以保护;非法利用他人征信信息实施下游犯罪无法评价的法益侵害行为已呈现类型化与典型化,应以刑法给予妥当规制。应将构建有效合规计划作为不起诉或量刑优待的考量依据,应考虑财产及人身权益在量刑中的附带作用,对罚金刑的适用须考量财产能力、犯罪严重程度及预防必要性。
    • 闫申
    • 摘要: 预防应当成为刑法的重要目的。刑法学者虽然口头承认其重要性,但在理论研究上对预防功能始终充满警惕,认为预防具有内在扩张逻辑。因此,学界提出用法教义学体系对预防进行控制。但法教义学的控制方案无法提供清晰的标准和明确的方法,显得左支右绌。预防水平实质就是刑法的调整范围和刑罚的严厉程度,对它的控制应当使用经济分析的方法,以成本控制的形式进行。成本控制下的最优预防应当成为刑法的规范目标。成本控制理论不仅更加开放和统一,还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法教义学控制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法教义学者将体系化等同于理论统一。
    • 王利宾
    • 摘要: 与过去不同,现代的连带责任主要规定在民法中,刑事调整的重要原则是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尽管如此,我国刑法在规定前科报告制度和交通肇事罪、窝藏罪、包庇罪时,仍然有隐性连带责任的痕迹存在。为此,要坚决秉持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基本立场,在刑法制度设计时防止社会防卫思想的过度扩张;要废除前科报告义务,增加前科消灭制度;对交通肇事罪、窝藏罪、包庇罪的成立范围进行限缩。
    • 孔泽华
    • 摘要: 97年立法者将数额较大的侵占行为归入刑法予以制裁,填补了侵占罪这一法律空白,而时至今日,数额较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普通侵占行为只能依靠民事法律予以调整,尚不处于公法的调整领域,使得在实践中对该类行为打击不力,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笔者将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出发,分析这类侵占行为和其他平和占有型侵财行为,试述这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必要性,最后就完善该类行为的行政制裁提出建议。
    • 赵菲菲
    • 摘要: 现行刑法对于男女权利保护的差异主要来源于历史上男女有别的旧观念以及男女之间心理、生理上的不同。随着社会发展,男女平权思想盛行,刑法对性权利保护的性别差异逐渐开始显露弊端。应当承认的是,性自主权是作为“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无关性别。因此,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对象范围内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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