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采用理性选择理论作为组织架构来解释金融犯罪的变化率,个体罪犯的决策过程以及可能的用以遏制这类犯罪上升趋势的措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持续的政治、经济和技术变革加剧了对白领的金融诱惑,但是有力的监管机制却没有得到同步发展.这就造成了金融犯罪机会急剧增加,随之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倾向于或容易受诱惑去利用这些机会.和其他类型的白领犯罪一样,金融犯罪实施者比街头罪犯有更谨慎细致的谋划,并且更加注重保持公众形象.业绩压力,监管不力以及相应社会和组织条件等借口营造了金融违法不一定会受罚,甚至可能是被允许的理念,为金融犯罪实施提供了条件,有组织的修饰的办法则为金融犯罪提供了合法性的外衣,使其放心地做出这种选择.要遏制住金融犯罪的上升趋势,就需要更多地适用某些处罚以及更多公民提起诉讼.后者或许是前者的先决条件.有效的激励和促进自律的措施当然不能排除,而且切实需要国家强制执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