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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的相关文献在2002年到2022年内共计8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7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2243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东方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2年证据科学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等;证据裁判原则的相关文献由90位作者贡献,包括卞建林、倪润、孙记等。

证据裁判原则—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7 占比:3.31%

会议论文>

论文:6 占比:0.26%

专利文献>

论文:2243 占比:96.43%

总计:2326篇

证据裁判原则—发文趋势图

证据裁判原则

-研究学者

  • 卞建林
  • 倪润
  • 孙记
  • 张中
  • 张佳华
  • 张保生
  • 张淑芳
  • 杨正万
  • 林俊辉
  • 樊崇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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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董政
    • 摘要: 经济绿色转型对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在质量和标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在样品采集的责任主体、监测采样人员的工作资质、监测报告制作的分类等证据收集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行政执法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行政执法的取证程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刑事司法程序的衔接。因此,应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办案期限、证据收集、取证程序、移送标准等方面不断统一,以实现刑事司法标准的前置化。同时,积极构建侦查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常态化的信息交换沟通与诉讼证据协作机制,推动办案人员树立证据意识,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提取、监测、固定相关污染物的类型、剂量、浓度等涉及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
    • 罗灿
    • 摘要: 证据说理是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实认定说理和法律适用说理的基础。本文拟以刑事裁判文书说理为视角,对证据说理进行研讨。繁简分流是证据说理的前提,有必要根据法院审级、案件类型、争议情况等进行繁简分流,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明确证据说理的重点所在。当前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简单堆砌证据的“回避说理”、缺乏认证分析的“模糊说理”、证据说理与事实说理脱节的“分离说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提出科学列举证据、坚持必要性说理,增强认证分析、坚持针对性说理,注重证据说理与事实说理相结合、坚持整体性说理,从而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 杨立军
    • 摘要: 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向熟人借款,是构成枪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应结合案件具体事实,遵循证据裁判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审慎对行为性质作出认定。【案情】公诉机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宋艳军。被告人宋艳军与被害人潘渡文同村,自小认识有20余年。
    • 洪洋
    • 摘要: 作为自由心证的"亚类型",印证证明模式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的刑事诉讼证明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机理为真理(真实)融贯论、真理(真实)符合论、归纳逻辑与溯因推理,具有浓厚的逻辑理性的色彩.虽然该模式具有可靠性更高、便于把握与检验的优越性,但其出现了证明标准过高、注重证明的"外部性"而忽视了"内省性"、强调对事实的印证而忽略了对案件的"综观式验证"等诸多缺憾.为了弥补该模式的疏漏之处,应以审判中心主义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从该模式的运作机理出发,通过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理性复归的方式,提高该模式的"逻辑理性"与"心证程度".
    • 何德辉; 程梦倚
    • 摘要: 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基本含义是以办案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其基本要素包括形式要素(程序化)和实质要素(证据化),其中证据化,即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需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以行使调查核实权为核心,收集固定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是实现从“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转变的关键。检察监督体系涵盖“四大检察”,监督事项范围广泛,是否需要纳人案件化办理范围,关键在于检察机关有无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开展实质性调查核实。
    • 谌勇悦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司法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服务的重要法律举措,《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说明即使被追诉人对所指控的罪名和刑罚都已经认可,对案件中的证据审查仍然要坚持与普通案件秉持一致标准,不能因为被追诉人认可被指控的罪名和刑罚而降低定案事实的证据审查.然而认罪认罚案件不仅要坚持与一般案件保持一致的证明标准和证据要求,还要同时兼顾降低诉讼成本与提高诉讼效率的价值追求,因此针对理想与现实间在证据适用中存在的差距,有必要进一步思量认罪认罚案件证据规则如何适用.
    • 洪洋
    • 摘要: 作为自由心证的"亚类型",印证证明模式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的刑事诉讼证明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机理为真理(真实)融贯论、真理(真实)符合论、归纳逻辑与溯因推理,具有浓厚的逻辑理性的色彩。虽然该模式具有可靠性更高、便于把握与检验的优越性,但其出现了证明标准过高、注重证明的"外部性"而忽视了"内省性"、强调对事实的印证而忽略了对案件的"综观式验证"等诸多缺憾。为了弥补该模式的疏漏之处,应以审判中心主义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从该模式的运作机理出发,通过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理性复归的方式,提高该模式的"逻辑理性"与"心证程度"。
    • 佀化强
    • 摘要: 由于文化排异和认知不足,我国误将常识和中国传统观念作为构建普通程序的基准,落入"中国化陷阱",导致"繁者不繁",进一步引发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一系列病变和风险.而在构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时却抛弃最为适宜的中国传统转向西方正当程序的框架和话语体系,误入"西方化陷阱",导致"简者不简",制度设计叠床架屋引发恶性循环.要走出双重陷阱,关键在于厘清西方文化所孕育的普通程序与中国文化所应代表的认罪认罚制度在事实认定、价值定位等方面的巨大悬殊,从而做到二者界分清晰,各得其所.同时,在认罪认罚制度中引入"密室交流"和"律师背书"制度取代司法证明,引入律师主导的"认罪领刑"制度以简化侦查程序,省略审查起诉、公诉程序.
    • Xia Hong
    • 摘要: 证据裁判原则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核心与关键,该原则与冤假错案防范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联密切.证据具有客观理性、价值理性和程序理性三重特质,以证据为基础的证据裁判原则也因此具有主客观统一性、价值理性和程序理性三重特性.证据裁判原则的三重特性共同作用,确保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发挥着既相互独立又有机统一的三种功能:微观上,构建裁判事实;中观上,锚定程序以审判为中心;宏观上,推动诉讼构造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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