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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6篇、专利文献33785篇;相关期刊139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等; 直接言词原则的相关文献由207位作者贡献,包括于杰、宋维彬、刘少军等。

直接言词原则—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86 占比:0.55%

专利文献>

论文:33785 占比:99.45%

总计:33971篇

直接言词原则—发文趋势图

直接言词原则

-研究学者

  • 于杰
  • 宋维彬
  • 刘少军
  • 刘曼歌
  • 周青莹
  • 姜英超
  • 张天武
  • 朱晓
  • 李文健
  • 李欣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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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学科

年份

    • 肖丽芳
    • 摘要: 信息化时代掀起了网络庭审的浪潮,但我国刑事案件网络庭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与现实层面都具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网络庭审的“远程性”对于直接言词原则与最佳证据规则的违背,网络远程证据展示对于质证带来的影响以及网络庭审质证受技术设备制约等问题都给确保网络庭审质证的顺利进行带来一系列难题。因此,有必要明确网络庭审的案件适用条件、强化网络庭审的技术要件、充分利用庭前会议并加强各机关的协作来优化网络庭审质证。
    • 刘钰鑫
    • 摘要: 目前在线诉讼作为一种新兴的审理方式在民事诉讼领域已得到广泛适用,基于刑事诉讼的特殊性,刑事案件适用在线审判不仅与传统的学理观点产生冲突,而且随着在线诉讼的逐渐普及实施,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包括适用范围有限、自愿性保障不足、庭审规则不完善、技术配套措施不足等,需要立法和司法的进一步完善才能促进其良性运行与长足发展。
    • 吴以诺
    • 摘要: 在线诉讼是顺应时代潮流演化出的新型诉讼模式.在线诉讼可以帮助司法突破当前困局,为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发挥重要作用.在线诉讼相较于传统线下诉讼,具有提升诉讼质效、强化参诉能力及方便证人出庭的优势,但这种半实验性质的新型诉讼模式,也对传统的刑事诉讼理论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在线诉讼中,直接言词原则受到冲击,被告人对质权遭到贬损,庭审仪式感被明显淡化,种种流弊撼动着在线诉讼的正当性根基.然而,在线诉讼与传统刑事诉讼原理之间的矛盾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通过解释论的方法推演,可以认为在线诉讼与直接言词的基本要求相符,为被告人实现对质权提供了较优方案,对法庭仪式感的消解程度相对有限.总而言之,刑事案件在线诉讼有其合理性与正当性.
    • 刘沛宏
    • 摘要: 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在数字化时代中的转变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但也给传统刑事审判带来了理论与实践的挑战,分别表现在对庭审仪式感的削弱、对被追诉人权利的克减、对直接言词原则的冲击、对诉讼法教义学的需求以及对其适用范围的界定及数字技术的运用。但作为法律与科技结合的新形态,刑事远程庭审的适用要在秉持传统刑事诉讼价值向度的前提下,准确定位自身工具属性,发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助力诉讼高效进行。在后疫情时代技术迭代的浪潮下,要重塑在线仪式感,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拓展直接言词原则的内涵,探索法教义学的支撑,同时要谨慎扩大其适用范围,不断加大研发力度,确保技术全方位服务于审判,打造依法、自愿、等同的刑事远程庭审模式。
    • 曾俊荣
    • 摘要: 在线诉讼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司法改革的新支撑,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提供了新方案,也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提出了挑战。在程序法上,在线诉讼与民事诉讼目的相冲突、与庭审法定顺序原则以及直接言词原则存在张力、逐步压缩了全辩论旨意的适用空间、与现行制度规范存在矛盾之处。对上述程序法困境进行理论剖析,有助于理解在线诉讼的细微架构,从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推动在线诉讼的发展。
    • 李宜轩; 郑杰
    • 摘要: 我国异步审理发展迅速,自2018年首案审结,各互联网法院纷纷开展异步审理的实践。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为异步审理的适用提供了指导性规范。异步审理的应用率与日俱增,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反馈,但也暴露出部分问题。在理论正当性层面,异步审理改变了诉讼的物理场景、实时互动方式,无法体现司法的亲历性与交流的实时性,违背了传统诉讼规则中的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秩序的内涵;在规范层面,异步审理的真实性保障与程序启动方面仍存在规制漏洞。故而,为消解传统理论与新兴实践之间的矛盾关系,亟需意识到传统诉讼概念的可延伸性,对其进行再阐释,深挖司法智慧化背景下的新内涵。其次,就是要深入司法实践,对异步审理规范进行完善与细化,引入技术支持,推动异步审理的普适性落地。
    • 朱晓
    • 摘要: 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的合称,其核心内涵包含了直接审理与口头审理两方面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刑事司法工作改革的重点,在此背景下,直接言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直接言词所要求的亲历性是适用该原则的核心要义,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案卷笔录主义"以及证人出庭难现象使得该原则难以发挥其作用.文章通过完善案卷移送制度、加强证人保护和作证方式、弱化审判委员会干预,以保证直接言词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应用.
    • 陈煜冰
    • 摘要: 刑事远程庭审利用同步庭审的形式,使不便于到庭参加庭审的人员可以参加庭审,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是传统庭审的创新之举.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传统刑事庭审带来了冲击,却使远程视频庭审成为法院开庭的最优选择,预防了人员集中传染,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可能,减少了押解途中犯罪嫌疑人逃脱的风险.但从实践中看,远程庭审运行还潜藏多重危险,操作规范空白导致各地区适用混乱,被告人权利保障机制不完善,可能会冲击传统庭审制度等.为减轻风险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应及时出台远程视频庭审相关规则来统一适用对象、平台系统等,视频界面应把握"控辩审"布局大方向,通过完善远程视频庭审平台进一步推进其应用.
    • 李欣
    •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目标.直接言词原则的确立对于向审判中心的转化具有重要意义,但该原则在我国立法中缺乏明文规定.实践中又存在证人出庭率过低、卷宗移送主义对法官存有预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剧审判分离等情况,均对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落实产生了一定阻碍.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应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完善证人出庭制度、设计卷宗移送新路径、改革审委会制度.以改善我国审判现状,使刑事诉讼更符合当代社会法治的诉求.
    • 欧阳峻豪
    • 摘要: 在以续审制为二审结构的情况下,我国民事二审中仅通过一审与二审法院间的案卷传递完成审级间程序结论的衔接,存在着与直接言词原则相冲突和证据调查结论缺失的问题。在不同的学说及理论下,大陆法系国家的.上诉审辩论更新制度各有差异。辩论更新不仅仅是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更因与二审中法官的心证形成息息相关而具有制度化的必要性。我国立法应当构建二审中以报告行为说为基础的当事人整体结果陈述制度,配合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对我国二审中程序结论的衔接进行优化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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