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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的相关文献在1958年到2022年内共计496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569篇、会议论文398篇、专利文献410篇;相关期刊1146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21种,包括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年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审判管理理论与实务论坛等;司法改革的相关文献由4547位作者贡献,包括齐树洁、陈卫东、蒋惠岭等。

司法改革—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569 占比:84.97%

会议论文>

论文:398 占比:7.40%

专利文献>

论文:410 占比:7.63%

总计:5377篇

司法改革—发文趋势图

司法改革

-研究学者

  • 齐树洁
  • 陈卫东
  • 蒋惠岭
  • 黄晓云
  • 阿计
  • 王健
  • 徐昕
  • 祁彪
  • 程宗璋
  • 刘武俊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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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玲玲; 赵伟
    • 摘要: 长期以来,司法改革忽略了专门法院的改革问题。专门法院的设立受到法治化、系统性、专业性以及案件量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专门法院存在着名存实亡、管辖机制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而新的专门法院在设立中也存在着设立标准模糊、创设机制缺失、批准机构混乱等问题。专门法院的革新之路是:(一)“废”——专门法院改革敢于“破产”;(二)“改”——专门法院改革勇于“重组”。对新专门法院要确定设立标准和条件,并保障立法跟进,适时制定专门针对专门法院的法律。
    • 陈宇超
    • 摘要: 清末新政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预算概念因之产生。清末民初,司法预算制度在江苏的实践以失败告终,随之江苏地方司法改革也陷入停滞。南京国民政府于成立后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在省级层面由改组后的高等法院负责统一预算制度的实施。高等法院统一预算制度是由高等法院主导全省司法预算编制,统一管理司法经费的高度集中模式。以江苏高等法院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有关原始资料,对民国时期高等法院统一预算制度进行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承载改革理想的高等法院统一预算制度运行效果差强人意,存在着强化省级司法预算地方化、强化法院系统“再行政化”和加剧司法腐败等缺陷。之所以如此,除当时中国政局动荡、国家财政匮乏的恶劣外部因素外,还有经费保障逻辑存在谬误、内嵌式司法预算不符司法规律和司法经费具有自我扩张属性等制度设计层面的原因,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考。
    • 苏洁; 卿晓秋
    • 摘要: 司法目的和实施形式都离不开国家的意志,与国家政治密不可分,政治属性是司法与生俱来的属性。司法与政治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双向关系,司法的有效运行可以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而政治价值的正确导向又为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可能。当前,我国司法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深入探索司法与政治的逻辑关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法治逻辑中找寻司法改革的方向,对于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 鲁丽君
    • 摘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各国对知识产权有了新的认识,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必须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力度,全面掌握知识产权从而不断提高核心技术能力,提高我国的总体水平。以司法保护的方式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途径。2008年我国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对知识产权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并且指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的方式与方法。新形势和新环境下,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国发展战略制定的过程中也开始将知识产权保护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因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时应该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中笔者根据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建立的情况,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改进和优化提出了更好的建议,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
    • 意弗朗切斯科·达尔康多; 陈洁蕾(节译)
    • 摘要: 意大利法官和检察官(统称"司法官")的培养、遴选、待遇、管理等与普通公务员有很大区别。统一司法官资格考试是进入司法官序列的一般方式,而在正式履职前必须经过18个月高强度的任前培训,入职后的在职培训则一直会持续到司法官退休。2005年至2007年的意大利司法改革重新塑造了司法官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在专业考核评估、职务晋升、职业文化培育等方面有充分体现。作为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意大利司法官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 刘子齐
    • 摘要: 员额制改革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亮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遴选制度,从而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官遴选制度发展历程的回顾和对域外国家法官遴选制度的考察,从遴选方式、遴选范围、培训制度等方面入手,分析了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建议。
    • 王倩
    • 摘要: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如同人民法院工作的双翼,是促进法院工作提升,满足社会发展要求的关键。在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大环境下,社会的发展促进了"智慧法院"的建设,如何在"智慧法院"的建设过程中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合理的审判管理机制,是现阶段要进行研究的问题。作为审判权行使中流砥柱的基层法院,应当立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时代背景,在"智慧法院"的视角下对审判管理进行改革,在平台应用与研发、数据挖掘分析、评价体系改善、复合人才培养以及信息共享、网络信息安全防控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试探寻构建合乎时代发展的新型审判体系,以此全面提高司法公正性,体现服务为民的司法精神。
    • 陈瑞华
    • 摘要: 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经验表明,审判程序公正程度的提高,不仅可以增强程序自身的内在道德性,还可以对裁判结果具有影响、选择和决定的效果。这主要体现在“庭审实质化改革”所带来的程序自治效应、审判程序改革导致的结果选择功能、量刑规范化改革引发的裁量限制作用以及涉案财物追缴程序改革所促成的程序阻隔效果等方面。据此,我们可以提出一种“实质的程序正义”的理论假设,这一理论可以克服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本位主义的局限性,更好地解释程序正义对于裁判结果的积极塑造效果。这是程序正义自主性价值的又一体现。
    • 李毅
    • 摘要: 智慧法院是人工智能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顶层政府的设计、法院系统的需求与技术市场的利益驱动共同形成了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逻辑体系。然而,上述逻辑体系带来了国家治理与基层实践的张力、“技术治理主义”的内卷化与“数字弱势群体”的程序选择权缺失的理论困境,同时也导致区域空间发展不均衡、建设水平与适用程度不匹配、技术手段应用与尊重应用者主体性的竞争关系处理不良等实践不足。在智慧法院4.0版本建设过程中,应强化智慧法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以司法需求为导向的智慧法院成果开发机制和凸显应用者的主体性地位。
    • 徐昕; 黄艳好
    • 摘要: 2021年,司法改革伴随着政法教育整顿运动继续推进。改革在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有所进展。民事诉讼法修订,跨地域、级别调用检察官的做法,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规定,有所争议。开展政法教育整顿有利于促进从政治信仰到法治信仰的形成,增强对政法的监督,落实部分关键性机制,并促进新改革机制的形成。但它也存在加剧行政化色彩、管理难度大等局限。因此,既要发挥整顿的制度效用,亦可考虑将其建设成一个以一定年限为间隔的常规性司法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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