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2年内共计102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14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936篇;相关期刊389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等;司法公开的相关文献由1000位作者贡献,包括高一飞、蒋惠岭、游伟等。
司法公开
-研究学者
- 高一飞
- 蒋惠岭
- 游伟
- 石东洋
- 高绍安
- 李敏
- 龙飞
- 刘万里
- 孙若丰
- 张春波
- 黄晓云
- 党振兴
- 宫雪
- 张倩
- 徐骏
- 李华斌
- 林坤
- 田禾
- 丁海龙
- 于浩
- 周洁
- 孙海龙
- 张宝山
- 徐昕
- 支振锋
- 朱玲丽
- 杨雨遥
- 武李苹
- 王禄生
- 王萍
- 薛睿杰
- 赵岩
- 陈志远
- 高珊珊
- 魏亚引
- 严戈
- 于志刚
- 任旭
- 余建华
- 侯学勇
- 公丕潜
- 刘作翔
- 刘子倩
- 刘桂明
- 刘金露
- 向靖
- 吕艳滨
- 吕阳
- 吴玲
- 吴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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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海涛;
姜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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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改革推行多年,当下公众对于司法监督的现实需求,决定了司法公开信息的重心应当尽快从“审判公开”迁移到“审务公开”上来。就审务公开而言,司法机关会议纪要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对于司法权力的运行具有较强影响力,但目前其存在查询不便、公开有限、发布任意、标识混乱等问题,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和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就其治理,应当及时建立统一的公开和查询平台,规范其发布程序,对其定期进行清理和汇编,以保证司法公开改革的彻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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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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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的信息化迫使被追诉人个人信息广泛而长久地暴露于信息网络,庞大的数据库功能随时可能干涉被追诉人的信息安全。刑事程序法领域尚未充分重视被追诉人信息保护的程序价值,司法公开职权色彩明显,具体操作层面缺乏统一的文本规范等。基于此,刑事程序法应看到被追诉人信息保护的程序价值,转变司法公开的权力本位主义,注重保障被追诉人涉信息公开的知情同意权、救济监督权,完善犯罪记录社会退出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诉讼文书公开的“一站式递进”系统,实现监督和运转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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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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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任“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后任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的王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吞公款及公共财物价值8.14万元,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73万多元,并且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200万元出借给他人使用,因其犯贪污罪、受贿罪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一审法院判决未认定其挪用公款罪,原公诉机关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提出抗诉,2022年1月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抗诉案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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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怀川;
徐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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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轮着力于打造科技与司法相融合、提升审判效能的智慧司法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与此同时,算法“黑箱”、算法偏见、算法决策削弱法官主体性等问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应用于司法领域亦日益凸显。为解决上述问题,以司法公开原则为参照构建算法可解释性机制,以期为我国智慧法院从“弱人工智能时代”向“强人工智能时代”发展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撑,为解决智慧法院体系建设场景下算法决策困境提供科学思路和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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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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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公信力是衡量司法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标。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随着民众对司法的需求加大,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评判司法改革成效的根本尺度,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近年来,随着现代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技术为司法公开创造了更为便捷的条件,同时,也改变了司法机关单向公开的传统格局,赋予了社会公众通过新媒体积极发表意见、参与司法监督及社会治理的新通道。因此,在新技术条件下,司法公信力建设应当积极应对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新形势与新挑战,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手段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诚信,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另一方面,应当建立良性互动的交流机制,注重聆听社会公众的反馈与诉求,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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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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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刑事诉讼参与人的个人数据信息同样面临被肆意传播和滥用的风险,对传统的犯罪控制和社会治理方式带来了新挑战。刑事被遗忘权立足于所有刑事诉讼参与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具有特定的积极属性,对保障特定类型犯罪人回归社会、保护公共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具有正面效应。同时刑事被遗忘权面临与犯罪控制、司法公开、言论自由等传统价值的冲突,探索刑事被遗忘权在适用主体、限定范围、权利层次和程序启动方面的制度构建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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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永廉;
杨建顺;
高景峰;
鲁建武;
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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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积极发挥听证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适用听证的范围已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深化检察人员对听证制度理论、实践、效果等方面的认识,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检察听证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发展”展开探讨,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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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峰;
李昊昕;
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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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为正确理解和适用《规定》,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现就《规定》制定的有关情况及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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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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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社会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也是致力国家法治形象塑造的主要渠道.国家法治形象塑造为司法公开提供了动力机制,同时司法公开也为国家法治形象塑造提供了有力支撑.基于此,结合司法公开与国家法治形象两者之间的关系,着重从法律制度健全、司法公开的规范引导等方面,探究国家法治形象塑造中的司法公开规范化,以促进我国法治良好形象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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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学勇
-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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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通常承载着人们对公民知情权、新闻自由权、司法公正等价值的追求.学界基本都认可司法公开的积极价值,但关于司法公开如何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如何维护司法公正,较少有人涉及.司法公开实现上述价值的作用机制在于,借助司法信息的公开传播,对相关主体权利(权力)的行使产生影响,影响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乃至法官的行为选择,督促法官依法行使裁判权力,保障当事人受到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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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沁
- 《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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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裁判文书作为审判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司法公开的应有之义.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最高法院与地方各级法院均对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展开了积极而有益地探索.本文试从实证分析入手,立足现实数据与问卷调查,就裁判文书公开存在的价值和隐忧展开分析探讨,并通过介绍梳理国外经验和做法,提出从完善公开范围、打造精品文书、及时应对舆情三方面出发,切实推进裁判文书全面公开,以期对司法实务中完善文书公开机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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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雨燕;
王立峰
- 《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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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公开的本质是建构司法正当性.欲实现司法正当性,不仅强调司法的形式正当性,还应强调实质正当性.从形式正当性的角度看,法院应该尊重国家法律,加强司法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从实质正当性的角度看,法院应该尊重民意,理顺司法与社会的关系,做一个回应型法院.司法公开不仅涉及司法—社会关系,也涉及司法—政治关系.司法正当性建构不仅是社会领域的范式转换,也是政治领域的范式转换.因此,在司法正当性的倒逼之下,法院作出司法公开的姿态后,国家机关和社会舆论应该遵循法治精神,尊重司法程序,理性审慎对待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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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后龙;
葛文
-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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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没有民事诉讼资料,公众将无从得知法院如何运作,公众监督与参与将难以进行,更无法究责,司法民主无法实现.目前社会公众与媒体除了判决书、开庭公告刊登的诉讼信息外,无法请求法院阅览、复制诉讼中使用的诉状、证据材料、和解协议、诉讼笔录、传票、通知等诉讼资料,从而无法真正了解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已经做了什么,现在在做什么,将来要做什么以及如何做.而这些要比直接告知公众或媒体诉讼结果更为重要且更有意义.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公众对诉讼的监督与民主参与,唯有充分的诉讼资料佐证,社会公众才知道法官是否枉法,程序是否拖延.民主社会的公众,不是需要被动地被告知法院已经做成哪些结论,而是需要积极地了解到底这些结论法院是经过如何的"评议基础"过程产生的.无论是从域内外的经验还是从我国的社会需求来看,诉讼资料公开是必要的,也是可行。因为社会公众民事诉讼资料知情权可以请求查阅、摘抄、复制利用民事诉讼资料,故民事诉讼资料公开面临的是公众知情权与公共利益、当事人隐私权、真实发现与公正审判之间的冲突。故考量公开诉讼资料范围时,应当将这些冲突置于利益衡量的架构之下进行考察。诉讼资料公开分法院主动公开和公众申请公开两种方式。诉讼资料的公开有助于司法功能的全面实现,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是司法公开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