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自由心证

自由心证

自由心证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50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体育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03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61733篇;相关期刊306种,包括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12年证据科学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第二届中国环境社会学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等;自由心证的相关文献由548位作者贡献,包括赵信会、吴泽勇、马贵翔等。

自由心证—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03 占比:0.81%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61733 占比:99.19%

总计:62239篇

自由心证—发文趋势图

自由心证

-研究学者

  • 赵信会
  • 吴泽勇
  • 马贵翔
  • 刘显鹏
  • 古小东
  • 展中华
  • 朱锡平
  • 肖建华
  • 胡学军
  • 胡宇清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陈嘉帝
    • 摘要: 《民诉法解释》第114条首次在规范层面规定了公文书的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无论从比较法经验、民诉法基础理论还是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不加区分地统一规定公文书的实质证明力的做法难以成立。鉴于公文书的形式证明力推定规则是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的前提,并且只有在处分性公文书中才会呈现形式真实和实质真实合一的现象,因此,可通过当然解释、限缩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对《民诉法解释》第114条及相关公文书效力规范进行解释论层面的作业,并对事故认定书、裁判文书、法庭笔录等特殊类型公文书的证明力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以法官的自由心证为基本原则,以特定情况下的指示性标准为例外,可构建出我国公文书证明力推定规则的分层框架。
    • 韩康
    • 摘要: 孤证规则的内在机理,是通过多个证据的相互印证确保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是对自由心证的有益补充。在明确“孤证不能定案”原则的基础上,孤证规则的构成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孤证的认定标准。孤证,是指证明案件核心事实的证据只有一个,孤证既可以是言词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孤证的判断是实质判断,其标准是证据的信息来源是否同一。二是孤证不能定案的例外。包括“因待证事实证明标准降低而设置的例外”和“基于经验法则而设置的例外”,前者适用于对程序性事实、非要件事实、量刑事实的证明,后者则包括完整记录犯罪行为的录音录像、遗留在隐蔽位置的生物组织、证明被告人案发时唯一在场的证据等。
    • 胡学军
    • 摘要: 我国证据制度在定位上长期徘徊于"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间,近年来兴起"印证证明模式"与"新法定证据主义"之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定》)之"证据审核认定"部分的修订并未动摇其原有模式与框架.从《证据规定》第96条管窥,其规范本身合理性存在一定问题,司法实践中也并未真正依据该条文所列因素审核证人证言可信性.司法解释中此类条文最好视为对法官自由判断"赋权"的宣示性规范,而非"限权"的强制性规范.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民事证据制度正在向自由心证悄然迈进.
    • 李璐
    • 摘要: 重新审视证据契约的基本理论,对证据契约制度的构建提出初步设想,并通过立法,明确不同类型证据契约的效力和适用规则,为证据契约的适用提供依据.
    • 熊承星
    • 摘要: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领域适用的证明标准对本证方而言共有三种,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及盖然性占优标准;反证方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有两种,一是"足以反驳"或"存疑"标准,二是"足以推翻"标准.然而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不乏对本证与反证方证明标准内涵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理解偏差,这种理解偏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对案件裁判结果造成不同的实质影响,甚至错判.因此准确把握证明标准的内涵无论是从理论高度还是基于司法实践视角,均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基于刻度盘理论及本文首创的"存疑区间图"这种视角来理解、把握证明标准的内涵,既符合证据法理论,对诉讼实践亦有较大指导意义.
    • 胡学军
    • 摘要: 我国证据制度在定位上长期徘徊于“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间,近年来兴起“印证证明模式”与“新法定证据主义”之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定》)之“证据审核认定”部分的修订并未动摇其原有模式与框架。从《证据规定》第96条管窥,其规范本身合理性存在一定问题,司法实践中也并未真正依据该条文所列因素审核证人证言可信性。司法解释中此类条文最好视为对法官自由判断“赋权”的宣示性规范,而非“限权”的强制性规范。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民事证据制度正在向自由心证悄然迈进。
    • 洪洋
    • 摘要: 作为自由心证的"亚类型",印证证明模式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的刑事诉讼证明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机理为真理(真实)融贯论、真理(真实)符合论、归纳逻辑与溯因推理,具有浓厚的逻辑理性的色彩.虽然该模式具有可靠性更高、便于把握与检验的优越性,但其出现了证明标准过高、注重证明的"外部性"而忽视了"内省性"、强调对事实的印证而忽略了对案件的"综观式验证"等诸多缺憾.为了弥补该模式的疏漏之处,应以审判中心主义与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从该模式的运作机理出发,通过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理性复归的方式,提高该模式的"逻辑理性"与"心证程度".
    • 琚明亮
    • 摘要: 作为法官司法裁判的重要智识来源之一,经验法则虽具有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但在我国诉讼实践中,其却不仅存在着于适用前提上未对不同类型的经验法则进行盖然性或类型化区分,便等同对待这一显著的适用误区,还在适用过程中对其呈现出实务中以禁用与滥用为典型代表的两端极化状态,并在适用结果上使对经验法则司法适用的有效审查完全有赖于法官自由心证的公开化这一单一性要素.为重塑经验法则其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证据法特质,不仅应首先在适用前提上对经验法则进行高盖然性的必要前提限定与有针对性的择取适用,还应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相应证据规则与诉讼程序的双重规范,并在适用结果上采行心证公开与上诉理由的双向裁判约束机制,以使其司法适用受到一定规制或限制的同时,还复其于证据法上的理论本貌.
    • 彭中礼
    • 摘要: 将案件事实与制度事实进行匹配是实现公正裁判的重要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是各种证据综合证成的结果.基于人工智能的形式性、程序性特点,司法人工智能可以解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问题,并使得法律逻辑与人工智能的优势得以充分彰显.通过人工智能认定案件事实,需要将案件证据数据化、自然语言可计算化,并不断整合碎片化的证据数据,同时设计算法承认规则、算法排除规则和算法改进规则,制定以推理为主要形式的逻辑程序.当前,在对案件事实的智能认定方面还存在自由心证、因果联系等问题的困扰,这需要通过技术的不断提升来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 琚明亮
    • 摘要: 在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双重限定下,证据法上的经验法则仅指一般性的生活或社会经验,本质上仅体现为高盖然性的常态联系,并仅适用自由证明.在适用层次上,作为微观证明规则的经验法则在与逻辑法则并行适用,通常直接指向事实推定的同时,在中观证明原则的层级上,共同构成法官自由心证中证据评价与事实认定的最为重要的正当化基础与作用力因素,并使证明责任裁判作为一种末位性的裁判进路选择,具有了适用前提与适用结果上的核心判断依据.在此基础上,经验法则以其前述于证明规则与证明原则中不同层级的方法论意义,在宏观上分别作为经验法则司法适用之内循环与外循环模式当中的主要思维工具.在前者中,其在事实或法律内部起实质性的证明作用,在后者中,其在事实与法律之间起工具性的联结作用,并作为一种相对严密的证明思维谱系,以内外双循环模式为其最为完整的司法适用形态.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