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证据
固定证据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396479篇;相关期刊66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研究”论坛、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等;固定证据的相关文献由124位作者贡献,包括孟亚生、刘家兰、刘祥红等。
固定证据—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96479篇
占比:99.98%
总计:396576篇
固定证据
-研究学者
- 孟亚生
- 刘家兰
- 刘祥红
- 孙春旺
- 宋萍
- 廖宏亮
- 李燕
- 林欣
- 田莉杰
- 谢祥龙
- 邓慰心
- 陈海棠
- 万毅
- 井海燕
- 任红梅
- 何德辉
- 傅辉
- 冯伟
- 刘兵
- 刘晓
- 刘晓慧
- 刘璜
- 刘运佳
- 刘静彦
- 吴章国
- 吴萍
- 唐振山1
- 唐晶
- 孙凤华
- 孙钟超
- 宁辉
- 宋杰
- 岑僳娟1
- 崔成有
- 崔殿臣
- 常高鹏
- 康飞
- 张凯
- 张建军
- 张建良
- 张思思
- 张辉1
- 彭洁
- 徐富根
- 戴先任
- 文喜洋
- 曹佳俊
- 曹光旭
- 朱启鹤
- 李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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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彦;
康飞;
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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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合同要求发出索赔通知通常是保证索赔权利的先决条件。及时发出索赔通知,能够在风险事件发生的早期就提示被索赔人(通常是发包人),并有利于双方迅速固定证据,作出后续处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索赔通知是工程合同中最为重要的通知类型之一,在国内外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中都对其期限、形式与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以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为例,对索赔通知的具体要求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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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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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2日下午3点半多,和县渔政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在调看各个光电实时视频,当时间指向3点51分,调看和县华星化工小光电时,发现3位头戴草帽的疑似在石跋河汽渡附近的金固码头东边在垂钓,该码头水域直接和长江相通,属于长江禁渔区域。值班人员发现后,立即录像固定证据并通知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很快组织执法人员驱车感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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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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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居家办公成为趋势,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地点边界越发模糊,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保障“打工人”劳动权益的讨论。那么,职工如果在居家期间突发意外能否算“工伤”?职工居家办公时如何固定证据避免劳动争议,保护合法权益?一旦有意外,公司又该如何赔偿?近期,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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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潜;
任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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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碰瓷”的行为多种多样,但针对酒驾司机的“碰瓷”犯罪行为具有其特殊性——行为对象往往是酒后驾驶者,采用的手段是尾随并驾车故意冲撞酒驾司机,利用对方避免交警介入的心理获取财物。犯罪嫌疑人作案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强,给固定证据、准确定性带来困难,导致酒驾“碰瓷”案件识别难、取证难、侦破难。笔者结合办案实践,通过梳理此类犯罪行为的手段、特点,对此类案件如何定性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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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红山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某种业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进购的农药有问题,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接报后,环食药侦大队立即介入调查,民警经过先期调查取证,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辗转全国多地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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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德辉;
程梦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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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基本含义是以办案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其基本要素包括形式要素(程序化)和实质要素(证据化),其中证据化,即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需要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以行使调查核实权为核心,收集固定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是实现从“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转变的关键。检察监督体系涵盖“四大检察”,监督事项范围广泛,是否需要纳人案件化办理范围,关键在于检察机关有无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开展实质性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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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丕敢;
薛箴言;
詹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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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我国刑法于2006年增设的虚假破产罪近乎处于休眠状态,适用率较低。该现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企业经营不规范致使追查难度大、管理人经验不足致使未及时固定证据、公检法认识不一致使侦查启动难等因素3本文通过对虚假破产罪犯罪构成要件、与邻近罪名比较等方面的分析,提出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正确理解适用“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保持刑法谦抑性等实务对策和建议,以准确打击逃废债行为,更好地发挥破产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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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丘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女,30岁,睢阳区人)、王某英(女,57岁,睢阳区人),捣毁两处销假窝点,查获假药品7种200余盒,涉案金额5万余元。近期,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市区银河路某成人用品店销售假药。支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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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祥龙;
廖宏亮;
陈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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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心理测试技术中的紧张峰测试法(Peak of Tension,POT)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应用,已在我国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破获了多起疑难案件.紧张峰测试法是指结果在一定的测试范围之内,但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问题的编题方法.这种测试目的是为了扩大线索,确定侦查方向.本文就刑事侦查办案中,犯罪嫌疑人拒绝供述的前提下应用紧张峰测试法测出并寻找到如尸体、枪支等重要证据的成功案例;对紧张峰测试法进行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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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华
- 《“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研究”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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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务犯罪案件对口供的依赖程度较之其他犯罪要大,嫌疑人的翻供往往对犯罪能否成立产生严重甚至致命的影响.而实践中嫌疑人翻供又是常见现象,如何避免翻供以及在翻供后确保案件仍能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笔者试图从侦查阶段调取和固定证据着手,谈谈一已之见.rn 一、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要深入、细致、全面、完整。1、着重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展开讯问,特别强调主观故意的讯问要深入。犯罪构成四要件是认定犯罪的必备要素,对嫌疑人的讯问也应围绕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要件进行,对一些特殊的构成要件要特别留意,如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对嫌疑人的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要根据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详细讯问,客观行为的讯问要全面、细致、完整,而主观故意的讯问则要明确、肯定、深入。2、对犯罪过程中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清楚的细节要详细记录。在嫌疑人和其他同案犯及证人单独隔离讯问的情况下,细节既能提供更多有罪证据的线索,也能在嫌疑人翻供后用以证明有罪供述的真实性。3、预测可能翻供的事实或情节,做好堵漏工作。rn 二、及时、快速做好证据的调取和固定工作.实践中有些侦查人员拿下嫌疑人有罪供述后,认为可以顺利结案,忽略了搜集更多的客观证据,导致嫌疑人翻供后控方措手不及。这些做法还是体现了重口供、轻证据的习惯性思维,在嫌疑人越来越狡猾、证据越来越难取、辩护律师介入程度越来越深的形势下,侦查人员必须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观念,不仅要磨破嘴皮拿下口供,更要踏破铁鞋搜集证据。 三、做好讯问嫌疑人和询问关键证人的录音录像工作。职务犯罪案件传统取证方式主要是制作笔录,而笔录整理的过程中客观性会有所降低,又容易被辩方以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为借口进行攻击。目前,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实行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在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已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收集与固定证据、防止职务犯罪嫌疑人翻供的重要手段。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的办法固定讯问过程,可以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科技含量,排除非法取证行为,增强控诉证据的可信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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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亮;
吴章国
-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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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涉烟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购物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网络成为假烟、走私烟流通的一个便捷的通道.售假售私行为与网络的结合,使售假售私犯罪行为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电子商务化的新特点.互联网涉烟案件的这些新的特点给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归纳总结互联网涉烟行为的犯罪特点,分析探讨侦查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现实困难,探索有针对性的侦查途径,有利于拓展执法人员的侦查思路,提高专卖稽查部门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侦查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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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亮;
吴章国
-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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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涉烟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购物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网络成为假烟、走私烟流通的一个便捷的通道.售假售私行为与网络的结合,使售假售私犯罪行为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电子商务化的新特点.互联网涉烟案件的这些新的特点给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归纳总结互联网涉烟行为的犯罪特点,分析探讨侦查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现实困难,探索有针对性的侦查途径,有利于拓展执法人员的侦查思路,提高专卖稽查部门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侦查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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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亮;
吴章国
-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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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涉烟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购物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网络成为假烟、走私烟流通的一个便捷的通道.售假售私行为与网络的结合,使售假售私犯罪行为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电子商务化的新特点.互联网涉烟案件的这些新的特点给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归纳总结互联网涉烟行为的犯罪特点,分析探讨侦查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现实困难,探索有针对性的侦查途径,有利于拓展执法人员的侦查思路,提高专卖稽查部门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侦查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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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亮;
吴章国
-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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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涉烟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购物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网络成为假烟、走私烟流通的一个便捷的通道.售假售私行为与网络的结合,使售假售私犯罪行为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电子商务化的新特点.互联网涉烟案件的这些新的特点给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归纳总结互联网涉烟行为的犯罪特点,分析探讨侦查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现实困难,探索有针对性的侦查途径,有利于拓展执法人员的侦查思路,提高专卖稽查部门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侦查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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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亮;
吴章国
-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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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涉烟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了网络购物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使网络成为假烟、走私烟流通的一个便捷的通道.售假售私行为与网络的结合,使售假售私犯罪行为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电子商务化的新特点.互联网涉烟案件的这些新的特点给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带来了诸多的困难,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侦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归纳总结互联网涉烟行为的犯罪特点,分析探讨侦查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现实困难,探索有针对性的侦查途径,有利于拓展执法人员的侦查思路,提高专卖稽查部门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侦查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