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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的相关文献在2015年到2022年内共计83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34篇、相关期刊318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认罪认罚的相关文献由958位作者贡献,包括张驰、陈伟、李勇等。

认罪认罚—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34 占比:100.00%

总计:834篇

认罪认罚—发文趋势图

认罪认罚

-研究学者

  • 张驰
  • 陈伟
  • 李勇
  • 赵恒
  • 张雷
  • 徐浩然
  • 李艳飞
  • 潘金贵
  • 王静
  • 许译文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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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泮建辉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实施赋予了检察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目前对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监督机制仍不完善.本文从实务出发,以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内部监督机制的价值及现状为切入点,分析当前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起到一定作用.
    • 张萌
    • 摘要: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实践中量刑偏差严重,同案异判情况突出。然而相关理论研究匮乏、量刑问题缺少关注。以2001年至2020年相关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件为样本,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影响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刑期的因素为自首、认罪认罚、从犯。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影响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缓刑适用的因素为认罪认罚。由此确定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刑期及缓刑的基准刑,规范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量刑细则,扭转量刑失衡怪相。
    • 张文晋; 马连龙
    • 摘要: 虽然目前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二审程序,但是关于认罪认罚案件适用二审程序成为了具有争议的问题,必须明确的是,将二者适配,绝不是一种制度向另一种制度的妥协,而是在寻求防止认罪认罚案件滥用上诉权与保障案件效率之间的一种平衡。我国诉讼程序上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程序作为一种救济程序,其存在的意义不言自明,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必然包括二审程序,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与二审程序相适配是十分有必要的。探索建立启动二审程序前的审查机制将无实质争议案件“剔除”,其理论依据在于保护权利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同样,保护上诉权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建立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审查机制,平衡效率与公平,蕴含了法理基础。为建立认罪认罚上诉案件的上诉审查机制,必须从事前机制、审查主体、减少上诉事由三个方面打造一个横向和纵向相互融合的系统,打破目前控方或辩方单方面启动二审程序的模式,进一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建立灵活与高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审查机制。
    • 李婷; 乔茹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不相悖的一项制度设计。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实质上是一种求刑权,而非裁量权。此种量刑建议的效力因控辩审三方职能的差异而各异,而被追诉人也不因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而导致反悔上诉权的丧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上诉理由有很大一部分系量刑过重,检例第83号正是此类案件的典型体现。为了避免被追诉人随意滥用上诉权的情形,司法机关应客观、审慎审查上诉理由是否正当。可以通过在审前确保控辩量刑协商合意充分、采取相对确定刑的量刑建议,在审中释明无正当理由上诉的不利后果,在审后借鉴“损失时间指令制度”等方法,对被追诉人的反悔上诉权进行一定的规制,以避免司法资源的无端浪费,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
    • 石经海; 黄亚瑞
    • 摘要: 我国民营企业犯罪治理在改革开放至十九大之前一直采取“从严治理”的刑事政策,在十九大召开以后逐步向“轻缓化”的刑事政策转型。具体而言,轻缓化的民企犯罪治理刑事政策逐步介入刑法体系,且带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合规改革在民企犯罪治理中的实践。这一转型虽然有助于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但由于该系列政策介入刑法治理缺乏路径,且内容“重定罪,轻量刑”“重程序,轻实体”,导致其施行并不顺畅。基于政策转型中的“修复、预防”内涵和司法机关实践,以及民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企业合规改革的现实需要,民企犯罪治理刑事政策应以“刑罚个别化原理”作为介入刑法体系的路径,以认罪认罚“实体从宽”制度发挥政策效用,以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修复性”政策落实,实现民企犯罪治理刑事政策的顺畅施行。
    • 谢汝柯
    • 摘要: 无论是制度联系还是实践联动,值班律师已经成为认罪认罚制度中重要的辩护力量。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应然定位是"法律帮助者",并发挥着保障认罪认罚自愿真实性,促进控辩相对平衡,实现公正导向下司法效率提升的功能。但由于制度初创,值班律师面临着"有职责而少权利","有层级而无衔接"的实践问题,在运行保障上更是缺乏长效化机制。所以必须回归其应然定位,从充分赋权、有效衔接和长效运行三个方面对值班律师功能发挥加以思考和完善。
    • 陈伟健
    • 摘要: 近年来立法机关通过积极进行刑事立法来应对风险社会背景下公共安全的需求并回应社会对公共秩序的担忧与关切。伴随着刑事立法的扩张及犯罪圈的扩大,司法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及刑事速裁等相关制度是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的必由之路。
    • 童椿楠
    • 摘要: 要破解羁押比居高不下、羁押负面效应积聚、监管困难、司法闭环缺失等问题,就必须完善并扩大适用取保候审制度。建议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取保候审的双重逻辑架构,防止强制措施功能异化;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羁押审查的司法闭环;巧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促进监管模式改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推进取保候审适用常态化。
    • 赵丽雅
    • 摘要: 近年来,为了提升办案效率,我国建立了认罪认罚制度,量刑从宽,程序从简,以节约司法资源。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牺牲或放弃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对被告人权利知情权保障不足、值班律师制度流于形式等现实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分析被告人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制度予以完善。
    • 冷思伦; 王战资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袭警罪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突出暴力袭击,使被害人问题更加凸显。明确袭警罪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合理界定袭警罪中被害人的内涵,既是袭警罪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更是准确理解适用袭警罪的务实之需。通过优化袭警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及引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途径,妥善处理好袭警罪案件中被害人损害修复问题,切实保障警察合法权益、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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