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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2年内共计92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09篇、会议论文13篇、专利文献18926篇;相关期刊395种,包括证据科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国防科技大学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2013管理科学学术研讨会、2012年证据科学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文献由970位作者贡献,包括林喜芬、陈瑞华、陈卫东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09 占比:4.58%

会议论文>

论文:13 占比:0.07%

专利文献>

论文:18926 占比:95.35%

总计:19848篇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文趋势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研究学者

  • 林喜芬
  • 陈瑞华
  • 陈卫东
  • 万毅
  • 刘宗武
  • 宋冬华
  • 郑曦
  • 陈永生
  • 高咏
  • 何家弘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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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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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益宁
    • 摘要: 在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目前还不完善,存在非法证据的范围不明确、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有的司法机关未有效行使职权,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行程序不规范。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明确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引入“毒树之果”原则,发挥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
    • 袁立华
    • 摘要: 非法证据清除制度之于我国司法实践的作用是值得探讨和深入研究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次关于法律有限的探讨,其实它蕴藏了巨大的法理内涵.因为证人对于犯罪实质的判断始终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证人的合法性不但反映了过程公正,而且反映了对事实的相关性、真实性的要求和实事求是原则,也从这里反映出实体公正,非法证人清除机制对我国司法机关的发展而言有着重要的作用.
    • 黄佳雯
    • 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但是,佘祥林案、杜培武案等冤假错案表明,《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基层.虽然近几年最高院、最高检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有关的解释,但是在这些规定下,现实中仍存在部分侦查人员通过精神压迫、间接胁迫等方式来迫使犯罪嫌疑人招供的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不能很好落实的原因,希望推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落实.
    • 秦芳
    • 摘要: 职务犯罪调查和审判中的根本问题是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可知,纪委监委应把审查证据放在首位,实现与刑事审判证据审查标准相一致.在新形势下,纪委监委必须用合法的方式进行收集证据,在办案工作中合理地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此,纪委监委需提高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认识,规范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刘洪波; 何莉苹
    • 摘要: 重大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创设与建立,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同时也具有规范证据合法性审查、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实施中主要面临三个问题:讯问合法性核查主体是否能达到客观中立程度,核查内容和程序是否足以形成正确判断,核查结果是否能实现非法证据排除效果.由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司法实践本身发展较为滞后,需要从制度内生性的角度去寻求合乎实践的发展路径,即应当逐步确立驻所检察人员作为核查主体,完善核查案件范围和程序,改革卷宗移送制度.
    • 黄振贤
    • 摘要: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合法与非法的排除逻辑主要基于证据真实性审查规则,其存在着与鉴真规则混同适用的现象.鉴真规则是真实性审查规则中的一个前提环节.我国各法定证据种类的排除规则都能体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侧重真实性审查的逻辑.在人权保障与真实性审查之间,合法性审查倾向于审查真实性.我国证据规则附属于诉讼制度,缺乏独立性,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附于真实性审查规则,缺少具体的基本权利保障规则,难以发挥保障人权的独立价值.
    • 董坤
    • 摘要: 《监察法》对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法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确立了监察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证据资格,卸去了司法机关对监察证据再次收集的取证负担.但进入刑事诉讼后的监察证据仍然要接受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的审查才能作为最终定案的根据.对监察证据证据能力的审查主要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以及瑕疵证据排除规则;对监察证据证明力方面的审查主要以《监察法》及其条列中具体的取证程序为依托,结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对各类法定证据的审查判断标准展开,同时应将口供补强规则"置入"监察取证阶段.
    • 曹亚彬
    • 摘要: 一、监察体制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述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产生于美国,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创设排除规则之初衷在于抑制侦查机关主要是警察的违法取证行为和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从而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李晨天
    • 摘要: 我国刑事诉证据制度中对于取证主体进行明确规定,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取证主体的地位,并在证据法中确定了证据合法性原则。但在实践中私人取证现象却屡见不鲜,难以完全限制。关于私人取证所得制度能否适用,排除适用的理论依据等等问题也成为司法案例中的一大难题。本文从私人取证行为合法化出发,探讨在我国建立私人取证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在建立私人取证制度时也应将私人违法取证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两个因素对私人违法取证行为进行分类考虑在内,运用“行为+结果”的方式,由法官根据经验和价值判断在具体的案件中对证据进行取舍,最终做出不同程度的采纳决定。制定适应我国国情之裁量标准,构建适应我国国情之私人取证制度。
    • 刘君玮
    • 摘要: 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规制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发展,伴随程序正义的地位改善而逐渐落实。但由于实践中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范围不明确、公安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充分、检察机关证明标准低、审判机关审判权实际无法完全独立等问题,该规则的适用一直被学界和实务界讨论。本文选取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进而完成解决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突出问题的进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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