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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价值

立法价值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26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1篇、会议论文15篇、专利文献3092篇;相关期刊193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湖南警察学院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 相关会议13种,包括中国行为法学会越轨预防与矫治研究会2014年年会、第二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2012年山东社科论坛:“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等;立法价值的相关文献由309位作者贡献,包括周秀华、周鹂、王东阳等。

立法价值—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51 占比:7.47%

会议论文>

论文:15 占比:0.45%

专利文献>

论文:3092 占比:92.08%

总计:3358篇

立法价值—发文趋势图

立法价值

-研究学者

  • 周秀华
  • 周鹂
  • 王东阳
  • 赵谦
  • 马燕
  • 傅忆文
  • 刘秀香
  • 刘秋山
  • 刘绍彬
  • 吴海燕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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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黄文菊
    • 摘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立法的新罪名,其在实践中的适用存在争议,值得探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直接规定帮助行为的条款,第25条第1款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涵盖了对帮助行为的处罚。《刑法》分则将帮助行为实行化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与国内犯罪治理需要,阐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帮助型犯罪”的行为本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之行为的存在是认定此罪的逻辑起点,但不是此罪成立的全部条件,司法实践中仍需认定帮助者的认识内容以及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有无通谋,确定其帮助故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不应被定位于相应犯罪的从犯,而应赋予其独立的量刑空间,因其可能在多人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
    • 李荣; 王金玉
    • 摘要: 为适应社会情状的变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新设立居住权,纵观其在中国的发展史可发现,这并不是简单的旧话重提,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构建完整的“民法典”的必要举措。立法价值与意义的考究应先行于具体制度的设计,从历史比较、制度功能和实践需求几个视角进行考察,有利于在肯定居住权立法价值的同时回应社会对居住权法定化的主要质疑,对后续具体制度构建和法律适用也有所裨益。
    • 曹欣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院有权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申请基础上,对符合法定条件且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实行强裁,即为破产重整计划强裁制度。随着对破产立法理念认识的不断深化,在纷繁庞杂的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原有的强裁制度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法院在行使强裁制度的司法实践中同时面临立法价值偏离的外源问题和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内源问题,急需在法律修正完善过程中予以重视并形成制度消解。
    • 童德华; 王一冰
    • 摘要: 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社会需求应时而出并不断发展完善,能够科学有效地指导国家安全实践。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精神内核的安全刑法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辩证性与现实性。安全刑法理念的实现是时代课题,域内外的刑法立法都已表现出安全刑法理念的立法具象,这不仅具有合宪性依据,而且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综合预防目的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事实上,安全刑法与自由刑法并非根本对立,二者具有统一性。为平衡刑法的安全与自由价值,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从安全刑法的三重面向和安全刑法的扩张与收缩两方面实现安全刑法的科学架构,进而为当前安全刑法领域的热点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实现自由理想与现实安全的平衡。
    • 刘波; 杨沁; 欧阳恩剑
    • 摘要: 当前,学术界对产教融合的内涵、模式、路径、政策关注较多,但从法律调整视角的研究相对较弱。研究产教融合立法的目的、价值与原则,对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从法律性质来看,产教融合法律规范属于教育法范畴。产教融合立法的直接目的在于促进产教对接,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立法价值在于维护正常的产教融合秩序。产教融合立法除要遵循宪法性、法治性、民主性、科学性等一般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守统筹协调、权责一致、公众参与的自身基本原则。
    • 谢晶
    • 摘要: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与治盗相关的规则是古今刑法均极为重要的内容.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中的盗律,在看起来繁复杂乱的外在形式的背后,是试图通过养民、富民、教民、亲民的方式做到足食、厚德、敛欲,从而止盗、去刑,真正实现"治本"的内在价值追求.近现代刑法分类、编排各罪的标准由法益取代行为性质,外在表现形式改变的背后,是立法目的、立法任务乃至立法价值的变迁,由禁止某些性质的行为变为保护法益.法益这一概念工具有诸多优点,但掩盖不了其以利益为唯一正当性基础的价值取向,与足食、厚德、敛欲的治本方案的价值追求之间存在内在冲突.
    • 陈龙
    • 摘要: 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社会风险治理有着技术、伦理、政策以及法律等不同的路径选择,其中法律是国家动用公共资源进行公权力干预的一项尝试,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调整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实践,并达到最低限度内的思想共识.人类基因编辑立法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立法上须遵循预防为主、不损害、尊重等基本原则;在价值考量上,须寻求自由与秩序、公正与效率、公权与私权利益保护的均衡;在立法程序上,须满足公众参与、技术后果评估、共识会议等程序要求,以实现法律对社会利益、风险的公平分配.
    • 罗谷萌; 廖艳嫔; 钟晨
    • 摘要: 在我国的民事立法思维中,家庭的意义几乎完全被个体自由理念所掩埋与异化,少有法律涉及到对家庭的探讨,当前《民法典》中对家庭的探讨仅见于两户制度的规定,两户制度过分强调户而忽视了家,过分强调经济功能而忽视身份功能,没有起到应有的家庭保障作用.然而,强调家的概念并不意味着要单独规定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而是仅需在现有两户制度的基础上,增强其私法性质;同时加强对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规制,重视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
    • 杜明明; 江家栋; 史济峰
    • 摘要: 本文立足中国海警维权执法实际,结合法理学、行政法、国际法的有关理论,从中国海警法的立法价值及价值基础两个层面对其进行考察,力求为科学地揭示中国海警法的价值追求提供合理的理论论证,并为科学地建构中国海警法的价值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 丁燕
    • 摘要: 预重整制度融合了庭外债务重组与庭内重整的优势,其核心内容之一为预重整融资,预重整融资债权的有效保障事关重整程序的成功与否.从立法价值维度分析,预重整融资法律制度旨在平衡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同时侧重保障预重整融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融资信贷市场更富有活力与弹性.剖析国外破产立法与司法实践,预重整融资法律制度适用的两大核心规则包括确认为预重整融资债权提供的新担保有效且不能被撤销;明确赋予预重整融资债权以优先性.为回应我国信贷市场对预重整融资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有必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经验,适度移植国外立法例,以两大核心规则构建作为切入点,提出完善我国预重整融资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则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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