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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主义

社群主义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538篇,主要集中在政治理论、伦理学(道德哲学)、哲学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32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472篇;相关期刊365种,包括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理论界、求是学刊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11“伦理学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2011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城市化加速期社会建设、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等;社群主义的相关文献由483位作者贡献,包括姚大志、王洪波、何霜梅等。

社群主义—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32 占比:52.67%

会议论文>

论文:6 占比:0.59%

专利文献>

论文:472 占比:46.73%

总计:1010篇

社群主义—发文趋势图

社群主义

-研究学者

  • 姚大志
  • 王洪波
  • 何霜梅
  • 吴玉军
  • 刘化军
  • 宁乐锋
  • 马晓颖
  • 应奇
  • 彭中礼
  • 曹晟旻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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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杜苗; 董红
    • 摘要: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居民与社区的外部联系显著增强,但以本文所提到的D社区为例,并未显示出居民对社区治理有更强的参与意愿,目前的研究表明,居民对社区治理参与不足。本文分析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不足的原因,并从社群主义观点构建社区共同体,从而达到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意愿的目的。
    • 王千陌
    • 摘要: 自我先于目的是自由主义一般的本体论预设,权利对善的优先性是这一本体论预设的表达形式,根据此种理论预设,只有自由至善论能作为自由主义原发性的美德观念。但是,由于自由至善论难以跨越的以个人主义为特征的逻辑前提,其无法为美德观念提供实质性的内容,因而也难以免于价值虚无主义的批判。反之,由于社群主义正确认识到了个体、集体与历史之间的辩证关系,其可以在保障“主体选择权”的背景下,为美德观念提供实质性内容,因此可以成为美德理论更为优秀的进路。但由于社群主义没有意识到历史观念背后的生产实践的本质,因此需要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指导。
    • 许娟; 秦登峰
    • 摘要: 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综合来看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仍较为模糊,具体表现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位阶不明、个人信息权益属性不清,亟待分析与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关系具有客体利益多重性、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以及权利义务社群性等特点,相关理论路径的实际效用存在局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宣示性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背景下,应明确个人信息基本权利保护模式。现行宪法第33条、第38条以及第40条提供了个人信息权利作为一项未列举基本权利的生存空间。应根据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理论,演绎个人信息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法律结构。相关权利和义务应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予以细化,并在法律适用的价值衡量中予以系统贯彻。
    • 刘文沛; 柳扬
    • 摘要: 社群主义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个人权利,主张通过公民教育达到公共的善,培育公民美德,形成社区居民公共理念和共同体意识,其理论逻辑与当前中国国际化社区治理理念具有内在契合性。浙江省义乌市作为高关联性国际化社区建构的典型,在社区认同和建构上具有特殊性。义乌市通过加强党建引领等多措并举,积极培育国际社区文化,引导外籍人士融入中国社会,增强外籍人的文化认同感,有力地促进了国际商贸经济往来的繁荣与稳定。
    • 熊波
    • 摘要: 刑法中集体法益和个人法益的博弈,本质来源于社群主义和个人主义基本方法的分歧。在社群主义指导的实质二元主义法益论和形式二元主义集体法益论的主流学说影响下,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始终无法较好地化解,与人身财产权利无关的社会秩序或者纯粹行政主体利益侵入刑法法益的问题。这严重混淆了刑法和行政法的保护界限,导致入罪扩张化风险。纵使是个人主义指引确立的刑法法益观,也无法解答个人自我中心化法益保护、有限度和并存性自由的抽象自我概念,所导致的个人自由和他人自由平衡以及个人自由与国家和社会运行机制的关系等问题。其实,个体主义不同于个人主义,通过个体主义的基本方法指引,刑法可构建一套以保障个体在社会、国家等社群体中的内外在自由利益,以及个人自由和他人或多数个人自由的协调平衡利益为主要内容的个体主义法益观,以满足个体自由周全保障的需求。
    • 乔欢
    • 摘要: 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关切,在于制定一个正义的秩序以确保每个人在其中能够过有价值的生活.为了保证正义对善的这种优先性,罗尔斯在论证正义原则时,以康德的先验主体为蓝本,设计了原初状态下的立约者.以桑德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者认为,罗尔斯原初状态下的道德主体是一种无拘的自我、一种个体式的自我,因此,罗尔斯的人的观念是虚假和贫乏的,它不仅有违于我们日常的自我洞察,也忽视了自我的构成性特征.尽管自由主义者可以回应称社群主义者的批评是对罗尔斯的误解,但它仍旧难以摆脱在真实性和可欲性维度上的质疑——自由主义对人的抽象以及对人与其善观念之间关系的理解与我们的日常体察是不符的,同时,从这种自我出发会歪曲我们对人以及人与社群之间的关系的理解.
    • 简成熙
    • 摘要: 启蒙以后的西方自由主义氛围强调个人自主,公民教育的重点不在于爱国、认同、效忠、牺牲等积极美德,而在于对国家公权力不当限制、权利义务的相互规范.自由主义也担心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会造成种族沙文主义.社群主义如麦金太尔等却认为国家具有构成性价值,爱国重新受到正视.努斯鲍姆从道德普遍主义、全球交流的视野,强调世界主义应优先于爱国主义.塔米尔则发展自由民族主义,维罗里提出没有民族主义的爱国主义,企图调和二者的可能冲突.西方世界对爱国主义"爱恨情仇"的学术讨论,不仅值得东方世界参考,今日西方一股浓厚在政治、经济上反中的作法,更值得西方世界重新反思.一言以蔽之,西方重新发扬爱国主义,不应成为阻碍全球化、中西方合作与世界和平的理想.
    • 曹晟旻
    • 摘要: 反思平衡建立在非基础主义和类融贯论之上,能够涵盖从主观到主观间再到客观的不同视角.从本质上说,反思平衡旨在针对分歧进行论辩,其内部存在个别与一般、单一与复多、简单与复杂的类型划分,由此得以完成对多重反思平衡的体系化建构.为超越权利与善的优先性之争,多重反思平衡将现有对权利与善的理解作为深思熟虑的判断,以此为起点使其互为参照并相互调整,进而达成追求正义原则的理想目标.虽然,反思平衡本身蕴含着实践理性,但这种实践理性终归有其限度,因此必须予以审慎对待.总体而言,围绕权利与善的多重反思平衡将始终处于开放与动态之中,由此体现出人们对正义的不懈追求.
    • 王文博
    • 摘要: 随着媒介环境的不断变化,媒介事件的传统类型逐渐分化,形态更加多样,社会功能、意义更加多元.同时,媒介事件在受众群体中的广泛传播和影响对社群具有生成性作用.本文重点论述媒介事件与社群生成的关系,探析新的媒介环境下媒介事件的类型划分,分析新型媒介事件中的"人-群"关系.
    • 辛珏如; 王羽青
    • 摘要: 托妮·莫里森的小说《秀拉》自出版以来,学者们大多肯定小说同名主人公秀拉离经叛道的恶中蕴含的积极力量.然而,在秀拉猛烈的颠覆下伦理美德的价值何在?文章以麦金太尔社群主义思想为理论参照,从德性、社群归属、人生叙事统一性三个视角分析小说主人公秀拉,并探讨传统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的价值.文章指出,秀拉虽力图建构自我身份,但其脱离所属社群的无根状态让她失去约束,从而肆意践踏黑人社群的传统与美德,其所追寻的目标也沦为空洞的自我.秀拉的极端个人主义行为是现代性道德危机的缩影,秀拉式的自由主义者对黑人世代沿袭的传统文化的拒斥,也将让黑人群体更进一步陷入文化生存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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