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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法理的相关文献在1935年到2022年内共计193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16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9篇;相关期刊107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法理的相关文献由2001位作者贡献,包括喻中、刘坤轮、荣成等。

法理—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916 占比:98.97%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5%

专利文献>

论文:19 占比:0.98%

总计:1936篇

法理—发文趋势图

法理

-研究学者

  • 喻中
  • 刘坤轮
  • 荣成
  • 张兆利
  • 无1
  • 邱本
  • 谢晖
  • 孙光宁
  • 王奇才
  • 王辉

法理

-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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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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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军
    • 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10条未将“法理”规定为第三位阶的法源。在理论上,除少数学者反对设立第三顺位法源外,多数学者赞同规定第三顺位法源,惟对其原因基本未详尽展开。无论是从法源条款的性质、使法源条款真正具有实益、为法律“续造”提供合法性基础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民法典》已赋予法官较广泛司法权、我国民事法官依“法理”填补法律漏洞成为较为普遍的现实来看,抑或从发挥法理的“学科沟通功能”来看,确立第三顺位法源均有其必要性。从立法技术来看,将第三顺位法源表述为“民法基本原则”并非最优,仍以“法理”的表述为宜,因为“法理”的内涵与外延比“(民法)基本原则”更为丰富。除民法基本原则外,“法理”可能是非属民法基本原则范畴的民法基本原理、未明定的民法原则;此外,“法理”也可能是制定法乃至习惯法上的法律原则。
    • 喻中
    • 摘要: 王弼是正始玄学的主要奠基人,同时也是魏晋时期华夏法理学的主要代表。王弼法理学的主题是寻求善治。根据王弼的叙述,在通往善治的道路上,既要坚持“以道治国”,也要坚持“以正治国”。其中,“以道治国”需要遵循的规范主要是“无为”与“不言”;“以正治国”需要遵循的规范主要是仁、礼、法、制。在“以道治国”与“以正治国”之间,具有本与末的关系:“以道治国”是善治之本,“以正治国”是善治之末。为了寻求善治,应当“崇本举末”。这样的善治方略表明,王弼试图融会道家与儒家,他的法理憧憬体现了对道家与儒家两种思想传统的兼收并蓄。
    • 孙中勤
    • 摘要: 权利要求主题的限定是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容易忽略的一个方面,而实际上权利要求主题的限定对权利要求的保护极为重要。权利要求主题的限定涉及各个方面,本文从产业层面和法理层面谈权利要求主题的限定原则,从而为权利要求主题的限定提供一个参考。
    • 喻中
    • 摘要: 如果把当代中国法理学的主题概括为依法治国或法治,那么,郭象法理学的核心命题则可以提炼为圣人治国,亦即圣治。要理解郭象关于圣治的法理构想,可以借助“中西”与“古今”这两个维度组合而成的时空坐标。从空间或者“中西”这个坐标轴上看,郭象的圣治命题呈现突出的自由取向与饱满的世界意义,与西方近现代的自由主义及其法理学可以相互映照。从时间或者“古今”这个坐标轴上看,郭象的圣治命题具有强烈的民本取向与丰沛的当代意义,与当代中国的民生法治、民心政治、自由个性或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都可以遥相呼应。由此可见,郭象虽然是魏晋时期的中国古典哲人,但他的圣治命题具有明显的世界意义与当代意义。在中国法理学史上,郭象以圣治为核心的法理构想具有与时俱进的潜质,蕴含着广阔的生长空间,其丰富的内涵可以代表魏晋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完成形态。
    • 袁翠清
    • 摘要: 北魏平城时期民族融合蕴含的法理,是在游牧民族与汉族政权的文化碰撞和相互交融的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它既是历史的产物,同时又推动着历史的进步。北魏平城时期民族融合蕴含的法理是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对少数民族与中原政权的整合和融合而形成的法理结晶,传承北魏平城时期民族融合蕴含法理不仅有助于培育我国国民的中国传统法理自信,还有助于发挥北魏平城时期民族融合蕴含法理的能动性,唤起我国国民的法治意识和自觉性,推动“依法治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
    • 廖俊平
    • 摘要: 本专栏文章通常以议论为主,议论的依据则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原本这个案例是不会在专栏文章里面讨论的,因为这个案例掺杂了情理的因素。不过这个案例所说的情况又的确是现实当中并不少见的,至少笔者这些年每年都遇到过不止一例(当然每一例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作为本专栏的一个例外,在这里写出来。因为是基于情理而不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写的时候并不进行太多分析,更多是实录,不过会有一些补充说明,文中用斜体字。
    • 谢红星
    • 摘要: 《行政处罚法》修订后不予处罚情形一变为三。需要全面准确分析其内在法理,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成立与运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理支撑。从《行政处罚法》上关于行政处罚目的的规定,参考刑法“无罪不刑”的理论和制度,得出“无危害性不罚”之法理;从处罚便宜主义理论出发,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及“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政策背景,得出“首违可以不罚”之法理;运用责任主义理论,结合现行《宪法》第38条,得出“无过错不罚”之法理。同时,“当事人证明”不能视为过错推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也并非以例外条款剥夺当事人的证明权利。
    • 瞿郑龙
    • 摘要: 法典(化)的历史经验和普遍实践引发了诸多围绕法典(化)基础法理问题的争议,认真对待法典和法典化要求我们重访法典(化)的基础法理问题。其一,“法典”是一个具有层级高低和中心边缘之分的原型范畴,综合性、体系性和集成化是法典的主要特性;法典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成文法规范构造,也是一种特质鲜明的法律思维方式。其二,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法典(化)是古往今来所有法制文明的基本现象,是法律理性化和法学科学化的内在要求;支持和反对(作为特定法律存在形式的)法典(化)的理由分属法律性、社会性、技术性和哲理性四个不同维度,分为内在理由与外在理由两种性质,应该坚持“差序化”的法典化推进策略,反对法典主义。其三,“是否应当创制法典、推进法典化”的争议可以通过追问“应当创制什么样的法典”进行转换、深化。重访法典化的基础法理议题,有助于重塑法典观的新范式和构建新时代的法典学。
    • 蒋海松; 程子豪
    • 摘要: 法理是法学研究的中心主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统摄性。法理存在于历史传统之中,文学作品也是法理的重要载体。古典小说《西游记》堪称法律文化宝典,富含法理思想。在《西游记》中,神话人物动辄援引律条,“法度”“天条”“天理”“家法”“知理明律”“王法条律”等具有法理意蕴的词汇随处可见,书中更有法律与权威、法律与权利、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人性、法律与自由、法律与人情、法律与理欲、人治与法治、法律与宗教、法律与社会管理、法律与民约等典型法理命题的深邃思考。《西游记》的法理意涵是法律与文学交叉研究的典型个案,也为法理研究打开了新视野。
    • 郭晔
    • 摘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助力和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中国法治的重大使命。而若要法治在推动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把共同富裕放在法治视域下作出法理阐释,以获得科学而专业的理解。“共同富裕”概念包含“权利”“价值”“标准”三个维度:作为基本权利范畴,其蕴含着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权利诉求;作为法治核心价值,其承载着公平正义之于社会的不可或缺性;作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其成为衡量法治发展的关键尺度。从这一概念的“三位一体”法理内涵出发,法治领域中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将有更加可靠的科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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