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
情理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2年内共计93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文学、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30篇、相关期刊698种,包括法律方法、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情理的相关文献由908位作者贡献,包括曹保顺、汪怀君、管伟等。
情理
-研究学者
- 曹保顺
- 汪怀君
- 管伟
- 邓仁权
- 崔志伟
- 崔明石
- 李勇
- 杜杰
- 熊文浡
- 罗小军
- 茂声
- 董长春
- 谢晖
- 丁夏荣
- 于旭坤
- 于立娜
- 刘云林
- 刘悦笛
- 刘洁
- 刘浪涛
- 刘进
- 吴仕锋
- 吴春雷
- 吴柳财
- 周伯煌
- 周俊根
- 周文革
- 姚冬梅
- 姚绍清
- 姜保忠
- 姜光斗
- 姜新平
- 廖伦建
- 廖咏絮
- 张平
- 张晓霞
- 张桂辉
- 张镭
- 张雷
- 房立洲
- 方绍鱼
- 曾宪瑞
- 朱洁芬
- 李婷
- 李海波
- 杜文雅
- 杨艾明
- 林桂平
- 栾金锋
- 汪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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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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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专栏文章通常以议论为主,议论的依据则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原本这个案例是不会在专栏文章里面讨论的,因为这个案例掺杂了情理的因素。不过这个案例所说的情况又的确是现实当中并不少见的,至少笔者这些年每年都遇到过不止一例(当然每一例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作为本专栏的一个例外,在这里写出来。因为是基于情理而不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写的时候并不进行太多分析,更多是实录,不过会有一些补充说明,文中用斜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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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夏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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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矛盾在教育中凸显不匿,人的培养要兼顾历史的普遍性与现实的偶然性,将教育的可能意义在未来的实践中充分显像出来,发挥其增进天人合一之人类社会生成效益。实践中的教育须清思地基,以彰明其本真的存在。教育实践主体是同一的,教育者与学习者在双向成己中超越自我,相互认同,砥砺人性;教育实践结构是中和有度的,在动态情景交往中共谐身心,情理通达,展演人性;教育实践形式是聚通互补的,在形神兼备的内外联合中化育风气,全民学习,滋养人性;教育实践动力的天人合一,在“自然人化”“人自然化”中超越主客两分,自由审美,升华人性。现实中的教育以实践的方式培养追求创新奋进的生命主体,社会历史发展经验与未来文明进步经由主体人性的教育陶冶,不断走向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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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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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面对司法裁判时,清代司法官员有时会依据情理作出裁判,有时又会依据律例作出裁判,其既不能完全归属于依法裁判类型,也不能单纯归属于情理裁判。清代的司法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其制度有审级、循环簿、审转以及上控等,儒家思想主导的文化氛围影响着官员的心理偏好。国家法在清代司法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适用,情理也是审判的重要依据,二者常常会结合起来适用。清代的司法裁判是一种情法两尽的类型,展现出中华法系不同于其他法系的司法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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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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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理和说理可以进行狭义上的界分。司法裁判既要进行严缜的推理,也要展开有力的说理。推理关注的是裁判的有效性问题,要求将法理和事理相结合,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裁判结论。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都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推理规则,在推理展开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必须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说理关注的是裁判的说服力问题,要求讲明情理、讲究文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说理也要服膺于法律论证的基本要求,即做到目标清晰、逻辑严密、言辞有度。法理和事理是司法裁判的基础,而情理和文理则是对它的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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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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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理教学是教师在充分考虑认知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情感因素的作用,以完善教学目标、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但在实际教学中,情理教学的实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有的教师仅是追求了形式。如生硬地用教材上的内容给城里的学生讲田里的青蛙,给农村的学生讲电影院的座位……因为这些不是学生身边常见的事物,距离他们的生活比较远,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理解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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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云霞;
钟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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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对矛盾体,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具有法理与情理的双重性,法理要义在于控制与共享的逻辑进路、程序与实质的正义标准、常态与例外的基本原则;情理取向则在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社会分层的客观要素、正当共识的目标导向。法情的相互协同表现在情理是法理的基础,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为法理,同时由场景主义、信息控制和弹性空间因素而发生冲突,需要进一步调适,以维系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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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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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理关系是中国传统思想中最受关注的人伦关系之核心议题。《论语》中所展现的孔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既重“情”,也重“义”。在孔子那里,“情”既是人之重要的生命存在方式,也是人之道义确立和德性完善的起点;“义”专注于人事之所当为与人道之所宜,既是外在于人的道德规范,又是内在于人的价值判别力。“情”与“义”作为道德范畴,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保持张力的动态平衡关系:“情”为“义”始,“义”为“情”节。在孔子思想之中,“情”“义”不离,“义”缘“情”而立,“情”得“义”而安。作为“情”之不爽失的“义”,是情感与理性相融合与平衡的逻辑基础,彰显了孔学的合情之真、合理之善与合宜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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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俊义;
宋四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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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理是影响传统中国司法审断的重要因素,也是理解传统中国司法性质及其价值追求的关键,情理案代表“安崇绪之狱”是探讨传统中国司法运行形态和实质的重要素材。安崇绪有讼继母的事实,由此判断应入于“不孝”处以绞刑,但讼继母背后存在着孝养亲母等情理可矜事由。身份要素成为案件证成过程的关键,情理因素则决定了裁判进路从“执法据律”到“以情屈法”的转变。案件揭示了司法官员在面对礼法冲突时处理案件所应遵循的法理,展现了情理在传统司法中适用的可行性,反映了传统中国司法的特质及其多重面向。传统中国司法审断既非“卡迪司法”,亦非“依法裁判”,它具有独特的审断模式与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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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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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词句解读要关注语境,新课标也着重指出要关注“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但是,在对具体词句进行解读的时候,这一方法却不能得到很好的运用,原因是关注语境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常常顾此失彼,悖于情理而不自知,导致解读出现偏差。下面以叹词为例,来谈谈如何统筹兼顾关注语境,依情据理进行文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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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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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庄子》是一篇想象雄奇瑰丽的文章,其中创造的“大鹏”形象深入人心,对后世影响深远。《〈庄子〉二则》的教学,不妨开展以“遇见庄子”“故事再现”“情理感悟”为主题的系列读书活动,让学生在学习任务的完成中领悟课文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