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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

情理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2年内共计93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文学、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30篇、相关期刊698种,包括法律方法、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情理的相关文献由908位作者贡献,包括曹保顺、汪怀君、管伟等。

情理—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30 占比:100.00%

总计:930篇

情理—发文趋势图

情理

-研究学者

  • 曹保顺
  • 汪怀君
  • 管伟
  • 邓仁权
  • 崔志伟
  • 崔明石
  • 李勇
  • 杜杰
  • 熊文浡
  • 罗小军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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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俊平
    • 摘要: 本专栏文章通常以议论为主,议论的依据则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原本这个案例是不会在专栏文章里面讨论的,因为这个案例掺杂了情理的因素。不过这个案例所说的情况又的确是现实当中并不少见的,至少笔者这些年每年都遇到过不止一例(当然每一例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作为本专栏的一个例外,在这里写出来。因为是基于情理而不是学理或法理,所以写的时候并不进行太多分析,更多是实录,不过会有一些补充说明,文中用斜体字。
    • 田夏彪
    • 摘要: 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矛盾在教育中凸显不匿,人的培养要兼顾历史的普遍性与现实的偶然性,将教育的可能意义在未来的实践中充分显像出来,发挥其增进天人合一之人类社会生成效益。实践中的教育须清思地基,以彰明其本真的存在。教育实践主体是同一的,教育者与学习者在双向成己中超越自我,相互认同,砥砺人性;教育实践结构是中和有度的,在动态情景交往中共谐身心,情理通达,展演人性;教育实践形式是聚通互补的,在形神兼备的内外联合中化育风气,全民学习,滋养人性;教育实践动力的天人合一,在“自然人化”“人自然化”中超越主客两分,自由审美,升华人性。现实中的教育以实践的方式培养追求创新奋进的生命主体,社会历史发展经验与未来文明进步经由主体人性的教育陶冶,不断走向和谐美好。
    • 蔡依静
    • 摘要: 在面对司法裁判时,清代司法官员有时会依据情理作出裁判,有时又会依据律例作出裁判,其既不能完全归属于依法裁判类型,也不能单纯归属于情理裁判。清代的司法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其制度有审级、循环簿、审转以及上控等,儒家思想主导的文化氛围影响着官员的心理偏好。国家法在清代司法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适用,情理也是审判的重要依据,二者常常会结合起来适用。清代的司法裁判是一种情法两尽的类型,展现出中华法系不同于其他法系的司法追求。
    • 雷磊
    • 摘要: 推理和说理可以进行狭义上的界分。司法裁判既要进行严缜的推理,也要展开有力的说理。推理关注的是裁判的有效性问题,要求将法理和事理相结合,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裁判结论。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都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推理规则,在推理展开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必须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说理关注的是裁判的说服力问题,要求讲明情理、讲究文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说理也要服膺于法律论证的基本要求,即做到目标清晰、逻辑严密、言辞有度。法理和事理是司法裁判的基础,而情理和文理则是对它的补强。
    • 李巧艳
    • 摘要: 情理教学是教师在充分考虑认知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情感因素的作用,以完善教学目标、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但在实际教学中,情理教学的实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有的教师仅是追求了形式。如生硬地用教材上的内容给城里的学生讲田里的青蛙,给农村的学生讲电影院的座位……因为这些不是学生身边常见的事物,距离他们的生活比较远,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理解负担。
    • 聂云霞; 钟福平
    • 摘要: 作为一对矛盾体,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具有法理与情理的双重性,法理要义在于控制与共享的逻辑进路、程序与实质的正义标准、常态与例外的基本原则;情理取向则在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社会分层的客观要素、正当共识的目标导向。法情的相互协同表现在情理是法理的基础,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为法理,同时由场景主义、信息控制和弹性空间因素而发生冲突,需要进一步调适,以维系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相对平衡。
    • 贾伟玮
    • 摘要: 情理关系是中国传统思想中最受关注的人伦关系之核心议题。《论语》中所展现的孔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既重“情”,也重“义”。在孔子那里,“情”既是人之重要的生命存在方式,也是人之道义确立和德性完善的起点;“义”专注于人事之所当为与人道之所宜,既是外在于人的道德规范,又是内在于人的价值判别力。“情”与“义”作为道德范畴,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保持张力的动态平衡关系:“情”为“义”始,“义”为“情”节。在孔子思想之中,“情”“义”不离,“义”缘“情”而立,“情”得“义”而安。作为“情”之不爽失的“义”,是情感与理性相融合与平衡的逻辑基础,彰显了孔学的合情之真、合理之善与合宜之美。
    • 翟俊义; 宋四辈
    • 摘要: 情理是影响传统中国司法审断的重要因素,也是理解传统中国司法性质及其价值追求的关键,情理案代表“安崇绪之狱”是探讨传统中国司法运行形态和实质的重要素材。安崇绪有讼继母的事实,由此判断应入于“不孝”处以绞刑,但讼继母背后存在着孝养亲母等情理可矜事由。身份要素成为案件证成过程的关键,情理因素则决定了裁判进路从“执法据律”到“以情屈法”的转变。案件揭示了司法官员在面对礼法冲突时处理案件所应遵循的法理,展现了情理在传统司法中适用的可行性,反映了传统中国司法的特质及其多重面向。传统中国司法审断既非“卡迪司法”,亦非“依法裁判”,它具有独特的审断模式与价值追求。
    • 李得安
    • 摘要: 词句解读要关注语境,新课标也着重指出要关注“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但是,在对具体词句进行解读的时候,这一方法却不能得到很好的运用,原因是关注语境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常常顾此失彼,悖于情理而不自知,导致解读出现偏差。下面以叹词为例,来谈谈如何统筹兼顾关注语境,依情据理进行文本解读。
    • 宋国芳
    • 摘要: 《庄子》是一篇想象雄奇瑰丽的文章,其中创造的“大鹏”形象深入人心,对后世影响深远。《〈庄子〉二则》的教学,不妨开展以“遇见庄子”“故事再现”“情理感悟”为主题的系列读书活动,让学生在学习任务的完成中领悟课文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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