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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物权法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615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813篇、会议论文340篇、相关期刊1687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127种,包括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2012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等;物权法的相关文献由5190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利明、阿计、高富平等。

物权法—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813 占比:94.47%

会议论文>

论文:340 占比:5.53%

总计:6153篇

物权法—发文趋势图

物权法

-研究学者

  • 王利明
  • 阿计
  • 高富平
  • 陈耀东
  • 孙宪忠
  • 肖元真
  • 江平
  • 刘保玉
  • 刘武俊
  • 梁慧星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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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雪松; 邱宇程; 唐英伦; 方胜
    • 摘要: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如何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法律制度环境视角切入,考察以《物权法》出台为标志的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负债率和债务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物权法》出台显著推高了企业负债率。基于地区层面的三重差分检验结果显示,与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相比,法律改革对制度环境较差地区企业负债率的推高作用更大。进一步研究表明,《物权法》出台在推高负债率的同时没有恶化债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使企业偿债能力得到提升。本文为“法与金融”文献提供了基于中国实践的新证据,有助于厘清法律变化对企业负债率和债务风险的影响,从而对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和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启示意义。
    • 聂一凡; 王耀平; 马芬芬
    • 摘要: 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融资约束视角出发,对《物权法》出台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且以2004-2010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物权法》出台可以显著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机制分析表明:《物权法》出台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异质性分析表明:法律制度环境越好,金融市场化程度越高,《物权法》出台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越大。
    • 吴翟; 王文晓
    • 摘要: 2007年中国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的影响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举措。笔者以2005—2013年间中国工业企业为研究样本,基于中国《物权法》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通过实证检验担保物权制度改革与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变化,揭示二者的影响关系及其机理。结果证实:中国担保物权制度改革显著推动了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的提升,其间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改善融资约束。担保物权制度改革通过提高企业债务融资能力、调整企业负债期限结构和改善企业商业信用融资能力三个渠道缓解融资约束并促进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提升。进一步的异质性检验表明: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的提升效应在不同类型的企业存在显著差异。本研究以来自中国《物权法》准自然实验的经验证据,揭示了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的影响机理,拓展了国际贸易和分工理论,丰富了“法与贸易”研究领域的现有文献,为通过法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提升提供了理论和实证依据。
    • 夏沁
    • 摘要: 新一轮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亟需规范层面的支撑。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的规定并未发生变化。试点地区通过有偿费用的形式,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主要包括以区位优势推动集中利用、改变用途与商业经营相结合、增减挂钩与统一交易三种有偿模式。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统一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推进试点的有偿使用是必要且可行的。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统一规范的基础权利存在缺失。为此,物权法可创设一项宅基地经营权,从区分物权属性与债权属性的使用权展开立法,从而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分配与宅基地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统一规范。
    • 王大猛
    • 摘要: 实行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物权法》的重要举措,更是明晰不动产权关系,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具体表现。本文简要分析了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现状,探讨分析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旨在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刘晋松
    • 摘要: 我国财产法结构的形成与我国时代价值、立法者技术、传统文化等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经历漫长时间的演变之后,我国财产法结构逐渐完善,形成了当下的法律体系.从我国立法史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是先制定了合同法,之后再慢慢依次制定了物权法以及侵权责任法.利用这一财产法结构,能够更有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突出法律特色.同时这一法律体系契合我国国情,合理利用这一结构能够有效促进我国民法典的使用.
    • 林敏
    • 摘要: 婚姻法和物权法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中有一定的重叠内容,两部法律在财产关系上虽然有比较明确的分工,但是同时也存在着重叠部分。为了避免两部法律之间存在较大冲突,在使用时能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就必须要从细微处进行分析,探寻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探讨两部法律如何来衔接的问题,这样一来才能保证两部法律之间不会互相冲突,并有效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性。
    • 徐嘉阳
    •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方方面面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家整体面貌都焕然一新,人们的居住环境越来越优美,为了出行方便,私家车的数量也在稳步上升,商品房小区里停车位成为了基础且重要的设施,但是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关于车位权属问题的条文还不够完善,在现实中实施起来存在着一些弊端,本文中分析了当前我国的物权法在车位权属方面存在的缺陷,然后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希望能够为我国车位权属问题的规范提供一些新思路。
    • 杨梅
    • 摘要: 物权习惯法作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的民族习惯的一个部分,也是物权人在行使物权的过程中免除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性规范.物权习惯法通过大量不成文的规定可以引导少数民族人民应当从事或是禁止何种行为,这体现在物权习惯法具有法的一般作用,主要是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人们进行财产的流转即物权变动行为.我国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调查始于建国初期,其涉及我国各民族的物权习惯法,譬如所有权、使用权、租佃等内容,但至今无论在物权立法还是司法领域,少数民族地区物权习惯法的内容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这对物权习惯法实际作用的发挥产生阻碍.于此,对我国当下物权习惯法的系列法律问题有必要深一步地进行研究,首先对我国物权习惯法的基本理论和缘由进行阐述,其次对我国物权习惯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当下物权习惯法的系列问题和相关完善措施.
    • 刘姣姣
    • 摘要: 对于盗赃物是否能够善意取得,我国在立法态度上表现出了不同的观点.仅从动态交易与静态物权之间的平衡机制维持来看,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应该得到发展.但从原所有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风险分配来看,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却存在很大问题.法经济学分析克服传统法学分析的不足,运用经济分析中的博弈模型对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讨论,并从帕累托最优和波斯纳定理两方面深化论证,得出盗赃物在理论上并不适用善意取得的结论,并给出相关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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