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206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预防医学、卫生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30篇、会议论文238篇、专利文献93880篇;相关期刊777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职工法律天地等;
相关会议60种,包括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首届医疗损害鉴定学术研讨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等;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文献由1969位作者贡献,包括杨立新、王利明、张新宝等。
侵权责任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3880篇
占比:97.84%
总计:95948篇
侵权责任法
-研究学者
- 杨立新
- 王利明
- 张新宝
- 胡晓翔
- 王竹
- 陈昶屹
- 余中根
- 张文娟
- 朱岩
- 孔蓬
- 徐晓卉
- 杨洋
- 王爱青
- 邹效波
- 阿计
- 临床误诊误治编辑部
- 侯国跃
- 王晓燕
- 王芳
- 肖柳珍
- 刘斌
- 张兆利
- 王岳
- 陈业雷
- 刘敏
- 刘鑫
- 孙宪忠
- 岳远雷
- 房桂屹
- 方兴
- 杨芳
- 杨静
- 肖宝华
- 覃英
- 赖超
- 郝磊
- 马映平
- 黄金桥
- WANG An-fu
- 刘俊宁
- 刘士国
- 刘宇
- 刘家昆
- 刘志永
- 刘范义
- 吴胜顺
- 吴雪
- 周凤婷
- 周友军
- 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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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用图书的基本格式为:〔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页。〔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页。〔3〕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4〕[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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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越胜;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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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选取《民法典》中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部分,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作类比,论述前者条文内容中对告知情形、同意方式方面所作出的改进,及其对于医疗活动实务的利好之处,同时剖视其在相关学说选择与条文中部分语词解释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试探了该不足在立法与法律解释方面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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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用图书的基本格式为:〔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页。〔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页。〔3〕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4〕[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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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用图书的基本格式为:〔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页。〔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页。〔3〕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4〕[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二)引用已刊发文章的基本格式为:〔5〕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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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用图书的基本格式为:〔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页。〔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页。〔3〕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4〕[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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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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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财产法结构的形成与我国时代价值、立法者技术、传统文化等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经历漫长时间的演变之后,我国财产法结构逐渐完善,形成了当下的法律体系.从我国立法史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是先制定了合同法,之后再慢慢依次制定了物权法以及侵权责任法.利用这一财产法结构,能够更有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突出法律特色.同时这一法律体系契合我国国情,合理利用这一结构能够有效促进我国民法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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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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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如何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将其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是任课教师面临的一大问题。本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的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为实证基础,提出了以深究目标点、精挖契合点、细酌切入点为要点的教学设计,并以英烈名誉立法保护与爱国主义弘扬为实例,具体阐述了提升课程思政育人效果的实践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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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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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围绕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形成了我国法学界的一段公案.从立法史考察,这一归责原则是《民法通则》立法主导的结果,经过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最终在《民法典》中做出了实质性的变革.公平责任原则不具备归责的正当性基础,缺乏司法适用的标准,侵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通过对第1186条进行体系位置上的弱化、适用条件上的限制,并增加自甘风险规则,实现了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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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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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了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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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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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员工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办事,遭遇了交通事故,类似的案例是常有的。当交通事故遇上了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碰到了一起。工伤到底该怎么索赔呢?工伤的认定是在工作中、或因公外出途中、或上下班的过程中与工作产生一定的联系所受的意外损伤,主要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而交通事故认定则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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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RuiGang;
张瑞纲;
HUANG ChuanFang;
黄川芳
- 《2017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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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责任保险与侵权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影响关系.本文主要研究中国新侵权责任法实施背景下未来责任保险的发展方向.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侵权法与责任保险的辩证关系进行了详细辨析,指出侵权法的完善是责任保险发展的基础,但责任保险的发展会反过来约束与修正侵权法体系;第二部分比较了中国新旧侵权法之间的差异,论述了其对责任保险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三部分研究新侵权法体系可能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包括惩罚性赔偿金的限额,侵权认定的模糊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确认等;最后一部分笔者对中国责任保险的未来发展给出了包括发展事故责任制等六条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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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伟;
沈一萍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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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自颁布之际就饱受争议,其中,关于是否应当要求各类网络服务者以及不同被侵害权利类型统一适用"通知一删除"规则,"必要措施"是否仅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问题的理解引人深思.本文通过对该条款在专利侵权领域适用的困境进行分析,讨论现有体制下嘉易烤诉金仕德、天猫案的突破,并论证了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规则的重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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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翔
- 《全国首届医药卫生风险研讨会暨江苏省卫生法学会、江苏省医学伦理学会、江苏省医学哲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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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在自然能力上不平等,但凭着约定和权利而成为平等.人最基本的平等,在于生存权的平等,健康权是生存权最核心的部分.这些"约定",就是卫生保障法律体系,它应使得自然能力千差万别的社会成员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权利,赢得最基本的人格尊严,这是社会最基本的生命伦理底线.《侵权责任法》试图建立一元化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引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条例》)的存废之争.作者认为,围绕医患纠纷的民事赔偿法律规制,今后绝不会归于"一元化",而是继续保持甚至愈加"多元化"的态势.《侵权责任法》与《条例》肯定将并行不悖、各有侧重与分工.除《条例》将继续发挥规制作用外,对于《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诊疗行为结束并已出现损害后果的案例,事发当时有效的其他含有侵权责任规定的法律可能被优先适用.也不能利用"法律适用规则"以《侵权责任法》代替《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宪法》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为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及其拓展性文件规定了庞杂的"健康权"相关内容,亦不排除被优先于《侵权责任法》适用的可能性.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权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保障社会权最有效的方式,具体的举措就是颁行《基本医疗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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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 Xiaoxiang;
胡晓翔
- 《2015南京国际生命伦理学论坛暨中国第二届老年生命伦理与科学会议》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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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在自然能力上不平等,但凭着约定和权利而成为平等.人最基本的平等,在于生存权的平等,健康权是生存权最核心的部分.这些"约定",就是卫生保障法律体系,它应使得自然能力千差万别的社会成员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权利,赢得最基本的人格尊严,这是社会最基本的生命伦理底线.《侵权责任法》试图建立一元化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引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的存废之争.作者认为,围绕医患纠纷的民事赔偿法律规制,今后绝不会归于"一元化",而是继续保持甚至愈加"多元化"的态势.《侵权责任法》与《条例》肯定将并行不悖、各有侧重与分工.除《条例》将继续发挥规制作用外,对于《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诊疗行为结束并已出现损害后果的案例,事发当时有效的其他含有侵权责任规定的法律可能被优先适用.也不能利用"法律适用规则"以《侵权责任法》代替《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宪法》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为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及其拓展性文件规定了庞杂的"健康权"相关内容,亦不排除被优先于《侵权责任法》适用的可能性.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权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保障社会权最有效的方式,具体的举措就是颁行《基本医疗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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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平
- 《2017年“互联网法与网络空间治理”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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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第36条所确立的“通知-移除”规则在适用于网络诽谤案件时,容易对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监督权造成侵害.主要原因在于,在此种规则之下,网络平台提供者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往往倾向于对网络用户的言论进行过度审查,导致许多从法律上来看并不一定构成诽谤的言论也被移除.本文主张,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违宪审查机制,但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依然应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对“通知-移除”规则进行合宪性调控:在第36条尚未修改的情况下,法院在网络诽谤案件中适用该项规则时,应当对其对其中的一些关键内容(比如“实施侵权行为”、“知道”、“必要措施”等)进行合宪性解释;同时,立法机关也应该对现行“通知-移除”规则加以修改或补充,以便使其更加符合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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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海阳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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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关于第24条的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脱节严重,无法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在司法适用中,该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非"实际情况"的难以确定,而是其适用范围未能得到妥当限制,需对"行为人"与"对损害的发生"进行限缩解释.对其解释应结合侵权责任法的功能及公平的目的,并妥善处理与其他具体规则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该条按照一定的适用逻辑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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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花
- 《第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博士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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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咬死游客事件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公众产生很大意见分歧,从中折射出社会共识的缺失和观念的偏颇,其中有法学专家的误导作用.就侵权责任而言,动物园应承担次要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方面属于无过错责任,因为野生动物园作为致害动物的饲养人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不能免责.上述责任的逻辑依据在于报偿理论、危险源理论等,伦理基础是现代法律的人文主义观念,其核心是公民生命权的至高无上性,这是一种当前缺位因此急需补课的基础性法律观念.打着"契约精神"名义签订的安全协议不能免除人身伤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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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珍媛
- 《全国首届医药卫生风险研讨会暨江苏省卫生法学会、江苏省医学伦理学会、江苏省医学哲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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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理论的核心.研究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现今医疗纠纷数量不断增多、性质日益恶劣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了二元说的分类方法,即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作为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规定在过错责任中.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实践,并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过失的标准认定等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和完善,以期在医疗机构以及患者之间找到权利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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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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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权过错要件中过错与否的判断一直是侵权法的一个重点以及难点问题,本文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为例对界定过错的标准展开了分析并提出了概率论这一科学标准,概率论思想可以为理解侵权法中的诸多内容提供一种重要的视角,比如,侵权法的基本理念、侵权法中的核心概念(过错、因果关系等)、侵权法中的一些制度(如安全保障义务)等,都可从概率论思想角度予以解读.本文只是将概率论思想引入法学的初步尝试,其价值在于为法学中的价值判断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