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3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0篇、会议论文17篇、专利文献5326篇;相关期刊187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中国司法等;
相关会议12种,包括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文献由339位作者贡献,包括何兵、程啸、刘丽凌等。
不动产登记制度
-研究学者
- 何兵
- 程啸
- 刘丽凌
- 刘燕萍
- 张佳竹
- 张春燕
- 徐璐
- 施敬敬
- 李军晶
- 李涵笑
- 李鹏飞
- 樊大彧
- 沈栖
- 王利明
- 王红霞
- 王艳生
- 肖攀
- 贾玉国
- 郝景亚
- 阿计
- 陈宏榕
- 陈耀东
- 丁爱波
- 丁逸
- 么忆延
- 乔佳妮
- 于丽娜
- 于明明
- 于福臣
- 代山
- 任国华
- 任晓亮
- 何俊堂
- 何前驱
- 何可人1
- 何春凤
- 余丽
- 佟彬
- 佟绍伟
- 侯一洁
- 兰戈
- 冀小燕
- 冉磊
- 冯兰智
- 冯娜
- 冯惠祥
- 冯文利
- 刘丽
- 刘友竹
- 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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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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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房地产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所共同关注的热议话题。近二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入快车道,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和支柱性产业,也迎来了黄金时代。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也进入到了黄金时代,随着人民生活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的价值量也越来越大,房地产权属的确权也越来越重要。每一个家庭都绕不开购买刚需还是置换改善性住房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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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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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提升以及现代管理理念的更新换代,人们对于物权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重视。尤其自从我国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以来,社会不动产整体的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极为巨大的推动性作用。特别是社会经济生活当中的房地产经济,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发展现状来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使得人们在进行房屋等产权方面的购置时开始更加谨慎,并逐渐趋向于理性,产权方面的知识也越来越专业化,这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推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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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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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保障房地产权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动产登记能记录房地产的权利,国家有专门人员备案批准。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影响房地产交易的正常开展。因此,需要更加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保持更加健康的房产经济。文章阐述了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意义和影响,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背景下我国房产经济的发展对策,以期发挥参考作用,推动房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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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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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房地产行业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房屋的购买过程中,经常会因为房屋产权的问题发生经济纠纷,这样不仅会给人们带来经济损失,也会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此种背景下,不动产登记制度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不动产登记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文章从不动产登记制度和房地产经济的关系分析、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如何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三个方面出发展开论述,旨在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与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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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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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地产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房地产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颁布和实施,给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为了促进新时代房地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作用及其对房地产经济产生的影响,然后探讨了基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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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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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购买住宅时,因为房屋产权相关问题而产生经济纠纷的现象频频发生,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限制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成为健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房屋产权的确认、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完善责权明确的现代产权体制、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梳理了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经济的内容,分析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并提出通过明确不动产登记单位概念、优化不动产登记体制、构建不动产信息资源共享模式、降低交易过程行政干预、房屋和土地登记实现统一管理等方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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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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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而言,这一制度的推行和开展,将中国当前现实状况作为基准构建一个物权保护制度。 创建此项制度,主要目标就是为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国房地产行业能够得以持续性发展。 文章主要分析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房地产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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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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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我国房产市场较为活跃,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对房产市场的合理调控,为房产事业今后发展奠定基础。传统房屋登记制度过于落后,无法满足经济发展要求,逐渐出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不动产的归属情况,保证所有者的权益,推动房产经济发展。为此,本文选择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切入点,提出房产经济发展策略,先概述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实意义,接下来探讨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房产行业的现实影响,最后提出一些发展措施,希望为今后房产事业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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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梅;
王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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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发展背景入手,对于我国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剥离进行简单的分析与研究.首先,简述了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现状,指出不动产登记不统一、数据处理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其次,分析了现阶段互联互通经济背景之下我国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剥离的必要性,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房产登记需求,应当如何进一步创新推动我国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发展,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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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敏
-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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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种物权公示手段,是实现物权变动的配套制度之一.不仅如此,在意大利法律实践中,不动产登记制度甚至超越了法律传统和逻辑理论的重要性,直接制约着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意大利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两种主要登记制度类型的融合:它在法国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确立了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原则和登记的对抗效力,以及对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不动产登记簿采人的编成主义体例等规则,之后又受到德国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深刻影响.但这种影响仍主要体现在微观制度层面,渗入到以法国模式为样本确立的登记制度体系内部,在共通互补之处融合,在彼此排斥之处替代.前者如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有限承认、登记机构受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双重管辖等;后者主要体现为不动产登记簿向物的编成主义的改革,但是最终囿于现实条件未能实现.尽管意大利与我国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同,但意大利法中一些具体制度,例如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实质审查义务、确立登记的连续性原则、将公证机构等纳入登记义务主体,以保障登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对于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不乏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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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能灿
- 《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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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为不动产税征收创造条件.所谓不动产税,属于"财产税",又称为"物业税"或"房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论文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对不动产税与不动产登记关系的比较分析,提出当前开征不动产税将面临四大土地方面的难题,对开征不动产税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是开征不动产税的前提条件.不动产登记成熟后,不动产税必定会推出,并提出应保留现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综合利用市场和税收手段调控土地市场,建立财产登记制度,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理顺税制,简化税种,适时开征,公平税负,建立科学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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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雄
- 《201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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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中的审查标准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在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的审查标准的把握不准,各有分歧.而且,在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的区别上,因概念的不同一性,导致关于审查方式的争论更具有复杂性.本文试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两种审查方式的界定、分析对比,并从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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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雄
- 《201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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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中的审查标准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在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的审查标准的把握不准,各有分歧.而且,在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的区别上,因概念的不同一性,导致关于审查方式的争论更具有复杂性.本文试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两种审查方式的界定、分析对比,并从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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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雄
- 《201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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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中的审查标准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在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的审查标准的把握不准,各有分歧.而且,在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的区别上,因概念的不同一性,导致关于审查方式的争论更具有复杂性.本文试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两种审查方式的界定、分析对比,并从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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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雄
- 《2017年福建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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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登记中的审查标准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在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的审查标准的把握不准,各有分歧.而且,在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的区别上,因概念的不同一性,导致关于审查方式的争论更具有复杂性.本文试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两种审查方式的界定、分析对比,并从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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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平
- 《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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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所有权二元体系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整性,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主与不能实现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立的不科学性,当前土地政策的不严谨性,给土地管理与资源利用带来了极不利的作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构建"主权—发展权—所有权—建设权—租赁权"城乡一体化土地权利与管理体系,提升土地经济价值,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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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平
- 《2015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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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所有权二元体系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整性,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主与不能实现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立的不科学性,当前土地政策的不严谨性,给土地管理与资源利用带来了极不利的作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构建"主权—发展权—所有权—建设权—租赁权"城乡一体化土地权利与管理体系,提升土地经济价值,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的.